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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手機交易的爭議...

看板MobileComm標題Re: [問題] 手機交易的爭議...作者
g29186280
(神之軌跡)
時間推噓14 推:14 噓:0 →:24

以下說法供你參考嚕:

0. 買家已經把手機帶回去,怎麼知道不是被買家更換螢幕導致?

面交時手機一切正常,請買家證明手機沒有拆裝痕跡,螢幕沒有被抽換


1. 手機烙印是手機Oled螢幕正常使用所產生的結果,屬於正常使用下
任何使用Oled螢幕的手機,都可能會產生烙印。

換句話來說,只要是買二手的Oled手機,買家都應該有這個心理預期
就跟二手車機件會耗損、二手房屋管線會老舊一樣
他們只是舊了,但功能一切正常

買家更應該當場檢查,到底螢幕是否已經出現烙印,是否能夠接受烙印狀況


2. 賣家在出售時,已經標榜是二手,沒有特別標榜螢幕完全保證沒有烙印

而且,買家採用面交方式,在交易當下就應該已經檢查手機
既然檢查過,就代表承認這台手機的現況
瑕疵擔保自然移轉由買家承擔,賣家不負責

如果買家要求主張烙印是賣家故意不告知,或有特約保證
導致瑕疵擔保還在賣家身上
請買家提出證據,交易時的錄音錄影檔案、出售貼文記錄
證明賣家是故意宣稱螢幕毫無烙印、保證跟新的一樣


3. 退步來講,就算手機有烙印好了

烙印並不會妨礙手機正常功能的使用,手機功能一切正常

這點怎麼證明?買家面交手機時,當下操作完全沒問題,之後爽快付錢回去,就是最好的證據

烙印是出現在手機螢幕,如果已經達到妨礙手機使用的程度了
面交當下買家只要有打開手機操作,當下一定就
會知道

顯然是不容易察覺的烙印,買家才會回去之後再來歡

既然不影響功能,有達到一定要退機的程度?有達到一定要修繕的和無烙印手機一樣完美的修繕必要程度?

就已經買的是二手機了,還要螢幕完全沒有任何自然使用下會出現的烙印痕跡
更還是面交當下難以發現的烙印痕跡

這個買賣關係,賣家的主給付義務是一台「二手手機」,而不是「完全無瑕疵、無烙印的近全新機」
買家還要用買「全新機」的心態來要求賣方提供完全無瑕疵的手機
顯然是無理由的要求

如果買家要主張和正常沒有烙印的二手機,有所謂減損交易價值的價差

請買家提出,這個烙印有達到減損交易價值的證據在哪?真的會因為這樣產生減價?
而減損交易價值的額度又是多少?

而不是要退1000元2000元3000元,像菜市場一樣隨便你喊

再來,要講減損交易價值,請買家提出證據證明,諸如第三方出具的市場調查報告、第三方鑑定單位出具的鑑定報告
證明市場上同款手機有烙印的減價額度是多少?



隨便青菜寫寫

當今世道不要臉的人很多

碰到這種人,不要跟他客氣,該踩住的底線就是踩死

因為這種人一直以來,都靠這種態度或手法得到很多好處

誰知道他是不是也用同樣手法,手機到手之後,用各種瑕疵當作理由,要求其他賣家要額外退款給他?
(這種手法中國支語叫做:到手刀)

很多人可能一聽到要上法院、要花時間處理這件事

就龜了給錢了事

只要你讓他碰釘子、踢鐵板
反正跑民事法院就當去練身體,跟去醫院健檢一樣

他自然知難而退

最後奉勸,時間成本允許下,處理爛人不能手軟,供參




※ 引述《alfredgod (小江湖)》之銘言:
: 請問一下版友
: 昨天我面交了一支手機
: 雙方互留手機
: 面交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 面交當下他也檢查了手機
: 結果今天他打來跟我說手機中間有一塊烙印
: 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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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05.4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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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29186280 (114.43.105.40 臺灣), 01/26/2023 05:49:02

mossdevin01/26 05:47二手商品消保會已經明文表示不適用七日無條件退貨的

你這句話結果是對的~但是理由其實是二手商品本來就沒有消保法適用唷 消保法是針對企業經營者(大鯨魚)和一般消費者(小蝦米)之間的法律 私人之間的二手物品交易,要用民法的規定

※ 編輯: g29186280 (114.43.105.40 臺灣), 01/26/2023 05:51:55

melody100301/26 07:53專業

shengshampoo01/26 08:03法律外行,只知道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shengshampoo01/26 08:04法律條文規定誰肩負舉證責任,就肩負敗訴可能性。

shengshampoo01/26 08:06二手買賣電子精密商品,吃力不討好,沒賺頭又惹一

shengshampoo01/26 08:06身冷汗麻煩。

shengshampoo01/26 08:07買家放大絕,廣PO各大社群論壇,一星負評賣家。

shengshampoo01/26 08:09沒有無條件退貨,是不是意味著有條件退貨?買賣雙

shengshampoo01/26 08:09方各讓步?

shengshampoo01/26 08:13OLED真是不耐用,輕微烙印,重則燒屏。

cwc556601/26 08:53推這篇,上一篇推文裡一大堆質問原po是不是本來就知道有

cwc556601/26 08:53烙印、有沒有隱瞞烙印的真的是出來秀自己社會經驗不足的

higoodman01/26 09:08end

higoodman01/26 09:10還好我不買不賣二手物,省了不少爛事

popopal01/26 09:21樓上可找店保賣家XD 一般應該是現場砍價沒看過隔天的...

polo2k01/26 10:02上篇提到的事故車和兇宅是有辦法去各機關追溯調

polo2k01/26 10:03普通物品二手機這種買賣雙方點交完要證明有難度

sixkeeper01/26 12:05是說按照原po的說法,買家不是爽快付錢,而是殺價後才

sixkeeper01/26 12:05付錢唷

iMANIA01/26 13:22

abcd111101/26 15:03

dead1101/26 15:34現場交機都看不出烙印還想跟人買二手機= =

battlewind01/26 16:21因為買家不一定看的出來 所以賣家可以因此刻意隱瞞烙

battlewind01/26 16:21印?

flyaway103001/26 17:18所以他有隱瞞嗎?

saico802301/26 17:32你可以無限推論賣家隱瞞烙印事實,現實就是你沒有任何

saico802301/26 17:32辦法舉證他有隱瞞

battlewind01/26 17:37所以大部分消費爭議法案都會偏向買方一點 但最後還是

battlewind01/26 17:38靠道德標準

flyaway103001/26 17:55你講這麼多到底有沒有辦法證實你說的話?

flyaway103001/26 17:55除非你是買賣方才有辦法說出誰隱瞞什麼吧?

flyaway103001/26 17:55如果不是用肯定句描述別人真的不太ok喔

battlewind01/26 18:19我只是在回應我樓上的論述

battlewind01/26 18:21這篇也不是原原PO事主的文

battlewind01/26 18:30我回應的那句是要表達一些論述太放縱賣家應盡的義務

lyu00001/26 23:52

jsabc01/27 03:20oled真不耐用 別買oled的手機

qqq1596301/28 15:10超專業,不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