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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 二活進出管理機制違反校方規定

看板NTU標題[校園] 二活進出管理機制違反校方規定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時間推噓34 推:36 噓:2 →:29

【二活進出管理機制,擅自執行校方未公告之規定,且侵犯他人隱私】

先聲明,以下為個人立場,不代表任何社團
昨日協助我與管理員溝通的知情者們,不得在此文或任何公開管道,公開本人所屬之社團

秘書室在6/2公告
「6月2日起放寬校外人士進入各館舍措施,包括:免持工作證或訪客證、免填健康關懷問卷,但仍需刷身分證或填寫訪客簿、量測體溫,以達到實名制與相關防疫規範。」
https://my.ntu.edu.tw/ntuwdc/news.aspx

課活組也在6/3公告
「在「實名登記制」(姓名、身分證字號/臺大學號、活動時間、聯絡電話),並能落實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本組開放申請9/13前的社團活動,包括暑期高中生營隊、體育性活動及音樂性活動。」
https://osa_activity.ntu.edu.tw/board/detail/sn/2132

然而,昨天(6/5)晚上許多社團都有辦活動
二活的管理員卻要求刷身分證入館的人
需要有「社團幹部」在現場,才能讓其上去

但是依照秘書室的全校性公告,以及課活組針對社團活動的公告
明明都只有公告刷身分證、量體溫,符合資格就能上去
管理員卻要求要有人帶才能上去
此舉明顯違反校方規定

再者,有些社團的社名涉及宗教、政治或性向議題
管理員卻在入口,要入館者在大庭廣眾下回答要去參加什麼社團活動
不論校方有無此規定,此舉已侵犯隱私權

我當晚有去三樓反映此事
也有工讀生陪同下去與管理員溝通
但是管理員一直說「詢問參加的社團,以及要求陪同才能上去」
是總務處蔡先生要求管理員這麼做的
而三樓只負責管理「二活這個場地」
沒有權力直接要求管理員更改做法

那問題來了
二活的場地管理者,允許一個沒有直接權力關係的人來管理進出二活的人
違反學校規定也沒人處理(因為總務處下班了)
這個情形超級荒謬

而且在現場要怎麼證明「帶人的人是什麼社團的幹部?」
工讀生的說法是,只要已經在場館裡的人都可以帶人上去
但這樣過問參加什麼社團有什麼意義?
任何一個已經入館的人,都可以宣稱是刷身分證入館者所參與社團的社團幹部,不是嗎?

另外,在三樓管理室工讀生陪同下
我們親眼看到管理員的「差別待遇」

首先,在我們剛到一樓時
有一位明顯不像學生的人
刷了身分證入館,但管理員完全沒有過問
是我跟工讀生反映,工讀生才去攔截
得知是某位教授的朋友(但也沒有要求教授要下來帶他)

然而排在他後面的女同學刷身分證入館後,卻被管理員詢問是要參加什麼社團
而且還被要求要打電話請人下來帶她上去

向工讀生反映此事
卻被回「這不是差別待遇,只是有時候一忙就會疏漏」
先不談他們自己承認管理疏漏
當時那個明顯不像學生的人進來時,根本沒有其他會影響到管理秩序的事件發生
管理員只要面對他就好,如果在只有一個人入館時都能疏漏了,請問管理員是要管理什麼?
實名制和擅自新增的「帶人制」的意義又在哪?
而且管理員沒有忘記要問在他後面入館的女同學入館的目的
如果這不是差別待遇,那什麼才是差別待遇?

其次,我們也在現場親眼看到
如果入館者表示是要去二樓的泰式餐廳
管理員只點數一下人數
就直接放他們上去了
但管理員和三樓要怎麼保證他們真的只去二樓用餐,而沒有到其他樓層?

明明都是進入同一棟場館
誠實告知是要參加社團活動的人,除了被要求實名制外,還要有人帶才能上去
告知要去二樓用餐的人,卻連體溫都不用量就直接入館
這與三樓工讀生緩頰的「帶人機制是為了減少閒雜人等入館的可能」自相矛盾

這麼明顯的疏失
管理員沒想到
三樓看不到
校方不知道
假設真的發生感染事件,誰能追蹤得到?
假設真的出問題,誰又該為此負責?
擅自限制「誠實告知參與社團者」入館的「帶人機制」,意義又何在?

我相信昨晚不少社團都有同樣困擾
我們不是在意「要有人帶上去」
而是校方明明沒有公告「帶人機制」
但管理員卻一句「有問題去找蔡先生」就能違反規定,擅自執行限制入館者的規定

向管理員反映這件事,卻被回「所以是我的問題嗎?」
我們也知道三樓工讀生和管理員只是聽命行事
但既然自稱聽誰的命令做事,在該命令違反校方規定時,就應該出示證明以及法源依據
否則管理員和工讀生,憑什麼在沒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就限制學生的權益?

違反校方公告時,如果工讀生自己沒有權限處理
就應該請有權限可以處理的人過來
而不是以「沒有權力要求管理員改變做法」「有權力處理的人下班了」為由
放任自己管理的場地,繼續被沒有直接權力關係的人,違法限制他人入館
此舉嚴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再者,我們有幾位社員大概在20:30才參與社課
但他們表示,他們入館時沒有被要求出示或掃身分證條碼
而是登記就能入館,也不用社團幹部帶人上去
所以為什麼19:00左右反映時,管理員和工讀生以「總務處蔡先生的命令」為由
繼續要求入館者需要有人帶領才能上去
但到了20:30後就只要登記就好了?
管理員和工讀生不是說沒有權力更改做法嗎?

最後,在秘書室6/2公告前兩週
其實社團活動就有放寬,可以事前申請「社團活動訪客表」入二活場館
但是我們社員在5/22和5/29入館時
除了出示訪客表之外,還被要求要出示身分證
但當時的規定明明是只要出示「訪客表」和「入境聲明表」就能入館(已被三樓證實)
管理員卻表示,要求出示身分證是「校方規定」
說是因為只憑訪客表,沒辦法證明是持有表格的人
但當時校方沒有要求訪客表要搭配身分證
訪客表上也沒有任何說明
管理員怎能擅自要求已經出示訪客表的人,額外出示身分證?

我了解管理員和工讀生都是聽命行事
但既然其上層的命令與校方不符
就是他們與上層溝通的問題
我們依法申請社團活動,以及配合校方公告的人
不用為管理員與其上層的溝通問題負責
更沒有義務在校方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受到管理員隨意限制學生權益!

在此對二活的管理機制表達嚴正表達抗議
此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甚至違背法治社會的基本價值
如果校方知道此事後,認為這只是小事的話

校方可以考慮把校規廢除了
反正管理機制的上層的一句話,就可以推翻校方公告,那還需要校規幹嘛?

在此也先表達立場
如果校方欲針對此事進行懲處的話
不論到底是上層要求管理員這麼做,或是管理員自己搞錯規定
皆不得對管理員以及三樓工讀生有任何「減薪、減班或是任何影響其工作權」的懲處

該負責的是「管理機制的上層」
也就是總務處以及學務處
因為他們沒有盡到管理職責
放任底下的員工侵犯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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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0.60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01:33:49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01:37:43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01:42:37

cwh010506/06 02:11end

如果校方覺得這是小事的話,校規可以廢除了,反正行政人員的命令可以抵過明文規定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02:16:25

NTUGinger06/06 02:34要幫轉交流版嗎

感謝您的熱心,但目前還不能確定轉到交流板會引起什麼效應,雖然文中沒有寫到是哪個 社團,但是三樓的工讀生們知道,因此我們社團幹部會再討論是否要轉到交流板。另外我 們也已經私訊學生會,詢問如果我們社團決議放到臉書的話,學生會能不能代PO,如果沒 辦法的話,應該會由我們社長發文,再次感謝您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02:44:34

NTUGinger06/06 02:47好的 祝得到圓滿回應

AngusAT06/06 03:33推個

anomic2406/06 05:24幫推

louis3168406/06 06:17推推

Jimmy03048906/06 06:18這丟到交流版可能比較豪

ilanjoy06/06 07:14

a3157806/06 08:38

jsstarlight06/06 08:44NTU校方真是廢到可笑

vct88606/06 09:07

Icery113006/06 09:08幫推

dbidiot06/06 09:13推 建議直接轉交流版讓大家關注

ieng200006/06 09:24是不夠完善,但也不致於那麼嚴重吧

ieng200006/06 09:43社會上不同機構的日常運作,有明文規定,也自然有不成

ieng200006/06 09:43文的規範。這就是實際的生活呀,校內校外也是如此。若因

ieng200006/06 09:43不讓進館、被多問是哪個社團,就糾結於條文文字,甚或

ieng200006/06 09:43覺得台大就變成了中國的台大了,當然也無可厚非,但你會

ieng200006/06 09:43活得比較累就是了。

我承認最後一句的確帶有情緒,但這個跟「不成文規範」是兩件不同的事情。生活中當然 會有其他規定不同步的情形,但不代表每次都是小事,對於公立大學來說,如果規範可以 隨意被推翻,往後將毫無秩序可言。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09:47:36

ieng200006/06 10:10看了內文,覺得這當中牽涉的不同的部門、不同的人。其

ieng200006/06 10:10中有些你聽來的說法(工讀生、管理員的說法)、你直接

ieng200006/06 10:10看到或間接知道的事情(有人這樣就進來、有人不用),以

ieng200006/06 10:10上建議先致電總務處核實反映一下。例如到底蔡先生到底

ieng200006/06 10:10說了什麼?管理員聽了有沒有誤解?甚至蔡先生有沒有真

ieng200006/06 10:10的跟管理員說過話,這些都未可知。不先進一步核實,就

ieng200006/06 10:10據此推論,也沒意思,而且容易白生氣一場啦。

最根本的問題在於,管理員擅自新增入館程序時,就算有人即時發現,也沒辦法立即阻止 ,因為有權力的人下班了,留在現場的卻沒有直接的管理權力,請問當下我還能怎麼處理 ?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10:21:28

ieng200006/06 10:18簡而言之,總務處針對二活進館,最新的規定是什麼?建

ieng200006/06 10:18議直接問主管,才會知道最準確的內容。

ieng200006/06 10:33很多事情,本來就無法「立即」處理,只能事後盡快處理。

ieng200006/06 10:33很難要求管理員的上司,為了「立即」處理「如果出現」

ieng200006/06 10:33的問題,也陪同管理員一起上班,這樣各部門各職級層層

ieng200006/06 10:33推上去,豈不是全部人都要24小時上班?

所以根本問題還是在於管理機制的上層啊!要求底下的人對人民權益進行限制,但場地管 理者卻沒有權力管理「管理場地的執法著」,而且也沒有任何阻斷機制,只能放任侵犯權 益的執法繼續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10:45:25

ieng200006/06 10:55不用那麼悲觀啦,有問題事後反映跟進,也可以呀?急不

ieng200006/06 10:55來的。

所以我們正在讓全校知道這整件事啊....我們也已經寫校務建言,下週也會直接去找總務 處和學務處反映此事,另外不排除向教育部投訴,畢竟這涉及隱私

※ 編輯: ndhuwei (114.136.10.60 臺灣), 06/06/2020 10:57:28

yongxchen06/06 13:01

maozz06/06 13:59幫高調 就台灣大公園ㄚ 學生權益不重要

tom282f306/06 15:21高調

AprilMight06/06 16:20二活一直很可悲...敬佩原po有力氣槓他們(躺

※ 編輯: ndhuwei (114.25.5.213 臺灣), 06/06/2020 20:59:31

ndhuwei06/06 21:27感謝大大協助轉發至交流板,謝謝

j2c306/06 21:30幫高調

Nexvesk06/06 21:32合不合理是一回事,不過老實說擅自新增入館程序應該沒有

Nexvesk06/06 21:32違反什麼規定,沒有入館程序才是違反規定吧

Nexvesk06/06 21:36感覺你很氣憤,不過感覺這個事情是溝通就能解決的,沒必

Nexvesk06/06 21:36要這麼生氣

所以擅自宣布通過法律也沒什麼關係嗎?這跟太陽花追求的程序正義背道而馳。所以在當 下我意識到工讀生沒辦法處理後,我就留我的資料給他了,沒有繼續要沒有權力的他們阻 止管理員。由於事發至今都非上班時間,我選擇先讓全校學生知道二活有這種情形發生, 等下週再去跟主管單位反映,應該不過分吧

※ 編輯: ndhuwei (114.25.5.213 臺灣), 06/06/2020 21:41:16

Nexvesk06/06 21:38要懲處什麼的感覺沒嚴重成這樣

在沒有法源依據下,限制人民權利,其實真的不是小事....依法行政是法治國的根本精神 。如果行政單位都擅自新增規定,大家會無所適從

※ 編輯: ndhuwei (114.25.5.213 臺灣), 06/06/2020 21:42:53

Nexvesk06/06 21:58你講的是理想上,但社會上每個機構實際上就是會有些有的

Nexvesk06/06 21:58沒的規定,如果沒有太嚴重的情況下就盡量溝通或只能吞下

Nexvesk06/06 21:58去,不這樣做會過的很辛苦

Nexvesk06/06 22:02我個人覺得這件事是沒有你表達的那麼嚴重

winston851206/06 22:02

Nexvesk06/06 22:03有沒有幹部帶上去跟太陽花什麼的程度差多了

兩個程度當然不同,但其實兩者爭議發生的原因是類似的(程序瑕疵)。可能因為您不是 當事人所以沒感覺,但要在大庭廣眾下回答是要去參加什麼社團(聖經研究社、法輪大法 社、大陸事務研究社等...),本身就是一個侵犯隱私的問題,更何況這個問題本身非程 序上必要的問題,而是執法者擅自新增的規定。溝通我昨天也做了,不然不會請三樓工讀 生下去陪同,另外如果遇到事情都選擇吞下去,而選擇不反映的話,類似的事情只會不斷 發生,雖然辛苦,但還是要有人站出來讓行政單位看見問題。另外看臉書底下的留言,好 像從6/2公告當天,就有學生跟三樓起爭執了,結果到週五還是有狀況,代表上面根本沒 有 正視問題

※ 編輯: ndhuwei (114.25.5.213 臺灣), 06/06/2020 22:12:01

Nexvesk06/06 22:11感覺你一副準備要去吵架的樣子

你是說我預計下週去總務處和學務處反映嗎?我的確是準備要去跟他們吵架沒錯,但我不 會情緒勒索(講話激動或是比較大聲,不代表就是非理性溝通),而是會理性跟他們溝通 。

※ 編輯: ndhuwei (114.25.5.213 臺灣), 06/06/2020 22:15:07

Nexvesk06/06 22:17不要吵架啦,你有道理加油吧!

雖然我們的處事方式看起來不太相同,但還是非常感謝您的建議與鼓勵,我會盡量和氣地 跟他們溝通

※ 編輯: ndhuwei (114.25.5.213 臺灣), 06/06/2020 22:20:11

jeff4010806/07 01:37不用這麼悲憤,課活組不是秘書室管的

jeff4010806/07 01:38學校管舍本來就沒義務開放給校外人士

jeff4010806/07 01:38不管有沒有疫情都一樣

jeff4010806/07 01:39還在扯什麼法律保留原則,我他媽快笑死

SoilChemist06/07 08:51我是校友,上次填資料就能自己進去了

秘書室的規定適用全校,課活組的規定也是依照秘書室的公告為基礎發出的。不懂什麼是 法律保留自己去google,會笑死的是看到你在扯校內校外的人。今天秘書室就是同意開放 了,你如果不滿去跟秘書室講。

※ 編輯: ndhuwei (114.136.123.12 臺灣), 06/07/2020 10:47:17

ieng200006/07 14:24不是說誰是誰非,但有些工作實務的事情,日後多點社會經

ieng200006/07 14:24驗,才能理解的了,現在說了,你也不懂得。

ri3162506/07 20:01XDDD

versace06/08 22:54看完了,你有道理

kevin60033906/09 11:21二活一二樓是總務處管的上面是學務處管的所以?

woieyufan06/11 02:49依法行政對某些人就是很困難

ian86821906/12 17:57晚班的管理員態度滿差 在放人進去的規定好像也沒跟公告

ian86821906/12 17:57很一致 下午班的管理員態度讚讚 進出只要符合規定也沒

ian86821906/12 17:57什麼問題 (大概是還要填健康關懷單的時候遇到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