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台大殺死了我
這起事件有許多環節需要討論是否有改進空間,退學機制、輔導責任歸屬等等。
這篇文章想聚焦在退學這個制度上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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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原本的立場,我原先是贊同退學制度的,但與人討論後認為這其中確實有些問題。
台大現行退學制度
1.「某一學期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次學期三分之一學分不及格,應令退學」
(後稱連續二一三一)
例外:當學期修習總學分未超過九學分。
2.修業年限屆滿依規定延長年限後仍未修足應修科目、學分。
3.其他略
這裡最主要想要談的是「連續二一三一」這項制度。
引用大法官釋憲釋字第563號的一段
「大學自治既受憲法制度性保障,則大學為確保學位之授予具備一定之水準,
自得於合理及必要之範圍內,訂定有關取得學位之資格條件。」
其中一個問題在於,連續二一三一是否能達成「確保學位之授予具備一定之水準」這一
目的?
舉一個例子,先假設沒有連續二一三一退學制度,
甲生大學前三年連拿六學期書卷獎,第四年狀態不佳連續二一三一,第五年恢復過來再拿兩學期的GPA4.3畢業。
乙生學業表現不佳,每學期都有科目當掉,通過的科目也低空飛過,最後一年上學期三一下學期二一,順利拿到台大學位證書。
我們會認為甲生學術表現比乙生佳,
但有了連續二一三一,甲生第四年就被掃地出門了。
第二個例子,丙生多方嘗試,上學期修25學分其中13學分不及格,下學期修25學分其中
9學分不及格,丁生上下學期都修9學分,全部都不及格。
單論修課習得的內容,丙生總共通過了28學分,丁生沒有任何科目通過。
但如果有連續二一三一,丙生會被退學無法繼續學業,丁生還可以繼續修課。
以上兩個例子,是把最極端的例子拿來談,但以政大的數據來說是有類似的狀況的。
政大於96~106學年入學的學士班學生中,
先看總平均分數(GPA)。這215人中有80人遭退學時GPA高於60分,但在畢業生中,
卻有59人畢業時的GPA低於60;畢業生中累計GPA低於60的發生次數是882次。
退學生中GPA最高者為79.1,是某大四下學生,而畢業生中GPA低於79.1者高達4,416人。
也就是被退學的人GPA比拿到學位證書的人還高的是存在的。
這樣考慮的話現行連續二一三一確實有他的問題,存在錯殺的情況。
ref: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51/article/8314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44&rn=-7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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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舉的例子都超極端...
我修正一下用詞好了
第一個例子我是想說一個高材生給自己太多壓力崩潰 應該
算可以想像?
所以有期中退選==
另外過停修期限後真的有必要也可以寫學生報告書停修
,朋友上學期在期限後這樣退了兩門,真的覺得有危險
就別忍了學生報告書寫下去吧
我完全理解期中停修可以避開連續二一三一退學標準,包括上述在二一之後下學期只修九 學分,甚至還可以到期末考前直接休學,我自己就這樣避開過。 不過這邊的主張是,連續二一三一所退學的人並不見得是學術表現比較差的人,以這個角 度來說,連續二一三一並不是一個合理的制度。
推
個人認為大學生在大學所受的訓練不應該只是「學術上」,「
生活上」能不能衡量自己的能力,改進自己的不足,或者對自
己做出安排也是重要的一環。
很多人學術上頂尖,但不一定適合走學術。
我覺得你這是先射箭再畫靶 務實上的狀況是反的吧
因為教授助教都知道60分是個很重要的坎 所以考卷 分數 甚至
最後期末調分幾乎都是以此為準
而且休學到底是多黑啦 躲退學也好 休息治療也好 怎麼休學這
操作好像不存在一樣QQ
那要回復古早時代的三修退學嗎 必修都修不過夠正當嗎(或
再給個降轉機會
原po舉例不如說有人三年把學分修完 大四(反骨)亂選全被
當 依法退學適當嗎
我覺得不太適當,就算說要避免資源浪費退學的處罰也太重了。
制度沒有完美,但覺得這例子挺極端的...
舉了極端的例子抱歉啦,想清楚呈現差異。 但不談連續書卷,學業表現較佳但是連續兩個學期失常就失去機會了,和另一個掙扎四年 畢業,這樣的對比應該不算太離譜,我們要有一個好理由才能把前者刷掉吧。
我覺得誠實面對自己快gg了 去簽學生報告書退選或休學也是
一種磨練 如果拉不下臉去尋求協助那就只能自己負責
連退選停修休學都不會利用 被退學有啥好抱怨
只能說,絕大部份的人都會用停修的時候,你自己不用
,就不會是制度的問題
澄清一下,我這裡指出問題的只是連續三一二一制度,第二項修業年限期滿退學制度我沒 有問題,所以依舊有剔除不符學位水準的機制存在。 目前大家討論的方向主要是,學校有個退學制度,因為另外提供了各種補救措施,所以是 無法順利利用補救措施的人的問題。 而我開頭講的是這個退學制度作為學校鑑別能否獲得學位的一個制度,從政大的數據分析 來看似乎並不能有效鑑別。 而這個制度的存在對在學學生肯定會造成壓力,這個壓力我覺得不是推升學習動機的壓力 ,比較像是掙扎求存的壓力,至少我大學面臨退學壓力的時候想的不是我要怎麼把書讀好 ,而是怎樣才能讓每一科都過關。 如果這個制度沒辦法帶來足夠的正面效益,而他帶來的負面影響又是無法忽視的,我會認 為這個制度有檢討的必要。 更直接的說,先設立有問題的制度然後再補救,為什麼不直接取消有問題的制度。
※ 編輯: jerejesse (203.204.44.47 臺灣), 04/23/2022 13:28:15有停修跟休學的機制在 我不認為連續狀態不佳會是造成21
31的理由
問題是你舉極端例子 並不能證明制度無法帶來足夠的
正面效應啊 你頂多只能說在某些極端例子之下 這個制
度沒辦法達到效果 問題是那也只是在某些極端例子的
情況下而已
事實就是有停修制度 再不濟還有學生報告書 都讀到台
大 應該要有能力評估自己的修課情形跟利用大五大六適
度排課
你覺得這制度不好,那請問你有什麼高見?
教改到現在一團亂就是有人一直舉極端例子,批評教育
僵化,可是提出來的方案往往更亂
而且連續三一二一其實也是考驗你抗壓性,你出社會難
道可以連續兩季一直出包?就算接下來你會很穩定,人
家早就不給你機會了。學校再怎麼樣都比出社會友善太
多
推
其實這麼說吧,制度沒有完美的,就像是設一個60分及格門檻
,甲同學必修核心科目都過關了,但都是C-,而乙同學他核心
科目被當了一些,但重修後A以上通過,日後求職時乙的成績
單有被當過的紀錄gpa也比較不好看,但事實上他因為重修,
在學科上反而有比甲扎實的基礎,那這個及格制度與其實鑑別
度就沒那麼好。以我的經驗以上也不算太極端的例子,身邊確
實有人因為被當重修反而在該科有了更好的了解,但我們會因
此說及格門檻該廢嗎?還是總要有個門檻在吧,因此我對這些
現有行之有年制度問題我的態度一向是,除非提出另一個具體
且確認更佳方案,否則不須對舊制度之廢除討論。
(當然前提是這個制度是必要存在的
我覺得既然台大當初錄取了,就要幫助這個學生,因為達不到某
些要求就要直接把人踢出去實在不負責任
入學又不是畢業保證...= =
大學又不是義務教育 當初入學大部分也只看考試成績而已
校方也不是完全沒有給予任何幫助 實在無法達到畢業標準還
是自己走人吧 放過自己也放過別人
有些左派思想把高教當成把屎把尿的地方實在無法苟同
都讀到大學了還不能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喔?又不是多嚴格的標
準
廣設大學造成的大學生還不夠多嗎?現在連達不到要求的也要
強迫社會接受他們是大學畢業生?
原本的修業制度跟及格門檻是給大部分人適用的,為了符合
學系的專業需求而設立;而少數極端例子(你舉的那些例子)
才使用其他救濟管道。而你用政大成績好的退學生來跟整體
學生裡面最後通過門檻的學生來比,我覺得有失公平。
狀態不好到連續二一三一又不休學是怎樣?然後修課名額
有限,自己無法衡量能耐修滿25學分再被當一半,這種人
不是在浪費資源是什麼?
另外,你想探討的是畢業者的品質有沒有被確保,但你在
舉例中探討的是所有畢業者有沒有比所有被退學者好,這
有些差異吧
試問,那個學校不死人?百密一疏
舉極端例子沒關係 那個就是bug要修
這篇根本廢文,退學就是一個離散的結果,你一直拿邊
際討論有何意義?要不要無限上綱一下?甲生兩科95 30
比乙生60 60還高分卻被當掉一科?
推 ctw01"除非提出另一個具體且確認更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