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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FB發生什麼事? (事主回應後H小姐回應)

看板NTU標題Re: [問題] FB發生什麼事? (事主回應後H小姐回應)作者
ssss8564
(黃小花)
時間推噓 X 推:6 噓:12 →:22

※ 引述《LK112 (LoserKing)》之銘言:
: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NTU.Head/permalink/875780439293419/
: 縮網址:https://tinyurl.com/yc43avrc
: 發布者:Hsiang Hua Chen (https://tinyurl.com/y7yw73ls)
: 內文:
: [私人恩怨,不想看管案的可以略過,不好意思佔了版面。]
: 雖然我其實不認識林汶郁同學,只是經歷過同個校園,看到她各種舉止言行覺得瞎到不

: ,所以不吐不快。但沒想到更瞎的來了,據說林汶郁同學發了一篇聲明,聲明中截了我
: 言的相關圖片,但因為她把我封鎖了,其實我看不到她聲明內容,甚至也無法為她截圖
: 的留言做出解釋。
: 如果我能到她的文章好好留言,我想我一定會誠懇地向她解釋原因,不要讓她覺得遭到

: 理的霸凌。因為那幾天我在一些地方看到她貼所謂「自掐哥」的新聞,然後留一些很愚
: 的表情符號或文字。我想沒過大腦動腦思考應該是合理評論,不算人身攻擊吧(我對法
: 不夠了解不是很清楚,但如果真的涉法,我願意等著被告啦)。雖然我很想用一些看起
: 比較有內涵的文字去描述這個行為,避免又被說是霸凌,但很抱歉我想了好久,我對於
: 樣轉貼那種新聞、留下那種意味不明的文字,還是覺得林汶郁同學可能只是沒動大腦思
: 而已。(至於是哪些文字?由於我被封鎖了現在當然什麼都看不到,我又不像她這麼謹
: 聰明,封鎖前還先截圖留證。)
: 大概就是這樣,我只是看戲看得比較認真的鄉民,但也是第一次遇到有人在公眾場合(

: 書社團)罵我,還直接封鎖我讓我無法辯駁狀況,我真的很佩服林汶郁同學。不愧是可
: 在校園裡賣成衣的人。
: 不好意思佔了版面,要不是被封鎖,而且我也不想只被打不反抗,我也不會要把私事(

: 然我不認識她,但她封鎖我這件事情應該只能算私事啦)拿來貼在社團。等林汶郁同學
: 我解除封鎖後,我會自刪這篇文,去她的文章底下回覆,感恩感恩感謝大家閱讀。
: -------
: 請問發這篇文能儲值多少台灣價值
: ※ 引述《gn01914712 (台大人類系之光柏豪哥)》之銘言:
: :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NTU.Head/permalink/875749972629799/: : 縮網址:https://goo.gl/SNwGpb
: : 發布者:林汶郁 (https://goo.gl/J1SsNo)
: : 內文:
: : 我也不知道這篇文發不發得出去,畢竟交流版管理員有些已經被某派立場的人掌控了

: : 我承認我之前在交流版的留言曾經有說過職業學生等一些比較不適當的話,但是在對
: : 正之後我已經反省道歉並改留言,我是會反躬自省的人。我不是做鬥爭的料子,我也
: : 種被人家酸個幾句就覺得人生不用浪費時間在筆戰上的人。
: : 各位看官這幾日應該也看得很明,所謂的網路霸凌的定義也是由對方在講,即使我背

: : 過了多少的眼淚、傷過多少的心,他們也會堅持說這不是「霸凌」。
: : 某H小姐竟然還可以在公開版面直寫我的姓名然後說我在個人的版上轉貼新聞的貼文

: : 沒動過大腦思考”,這部分我已經委託律師著手擬訴狀。
: : 我知道這群人很厲害,總是遊走在法律的邊緣,講一些話騷擾一些人製造一些恐怖網

: : 凌一下都告不了,也不要以為你們在交流版上每篇圍剿正方的言論讓大家都不敢留言
: : 就覺得贏了,大家都看在心裡,公理自在人心。
: : 總務處已經解釋了,一切依規定進行,NTU商標的權利金也都會在面交結束後繳交學
校?
: : 廠商報給我們的成本價就是NT190我們自主聯盟沒有拿一分一毫,甚至前2000件的成本?
: : 售價NT100差額90塊還是教授們自掏腰包或向校友募款而來的,而布料,我們要求廠商?
: : 能使用大陸成衣直印,要使用穿起來不會透的材質,這也是為何出貨速度這麼慢,每
: : 衣服都是在台灣切布、縫製、印刷的。我們不是上市上櫃公司,並沒有義務要在“特
: : 臉書公開社團”公布金流,又或者,連上市上櫃公司都只是公布財務報表,沒有義務
: : 布每一筆款項的進出。從收單整理、到面交全部都是由台大師生花自己時間,自己去
: : 。
: : 另外,大學自主聯盟的成員為什麼不公布,要告訴大家一些事實:之前一些勇敢浮上

: : 的教授不是顧問職被解職就是研究計畫被砍預算,這些都是沒有什麼理由讓教授無從
: : 的,而像我勇敢浮出檯面,就要被他們這樣tag一些揶揄諷刺的內容,不是每一個人心?
: : 壓力都撐得過去的。公布姓名已經到了獵巫的程度,不明瞭的人或許不在風暴中,我
: : 風暴中,各個體會到那股恐怖的氛圍,其實我們也很累很慘。我們是一群不願看到臺
: : 主法制因為這次事件而向法西斯社會跨步的教授與學生,我們沒有自己的私利,每件
: : 一分錢都是教授學生校友親掏腰包的,我們不想選民代,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冒著有一
: : 能要被批鬥解職的風險在努力的。很多人看見我們勢起跑過來攀附想要名想要利的,
: : 們認清之後也都在盡全力的做切割。有些來參與活動的我們也無法阻止驅離,他們有
: : 個人的人身自由,但對他們的謾罵直接貼上我們團體,這是不合理的。
: : -------
: : 心得: 同學,該充值台灣價值囉

關於這位小姐(以下簡稱該員),我有話想說。在下目前是她在公司的資深同事,我們共同任職於一間小投信。在她進入公司之前我們不算熟識,我們公司在發offer前可能也沒有做過謹慎的DD過程。畢竟一個剛畢業的人沒有所謂業界口碑可言。最近發生了一些事,使我想對這位目前到職不到一年的新同事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所以才看到這篇文章。

先講結論,我認為此篇文章中某種程度上確實反應了她的強勢性格,至今沒有任何的改變。
該員在職場上可能出現的三個主要問題,並舉例後續同業背景調查考量,請三思。

1.誠信問題:如在公司表達迫切人力需求時,涉謊報前公司離職日期以爭取一週旅遊時間,旅遊期間出車禍受傷又延後到職時間。

2.雙重標準:同事相約中午至餐廳用餐沒相約該員,其便告知因應公司防疫規則不應同時在外用餐。實則自己常於中午時段廣約群聚用餐。

3.「捍衛權利」:對於主管決策事項會站在道德至高點主動積極捍衛所謂自身權益。或是以訴諸法律之方式提醒同事不要做出該員不喜歡的事,即使並沒有發生在她身上。

當然我還可以舉出更多緊扣上三點的例子。還有一些不大的問題但確實造成其他同事困擾的行為。比如職場應對進退、喜歡偷聽同事對話等等。性格上與她自己發表的文章作風相同,遇到事情會極力反駁,甚至詢問不合時宜與身份的類攻擊性的問題。比如詢問資深同事:「你覺得你適合這間公司嗎?你會不會覺得你之前面試沒上的公司是你的性格不合適?」。

以上資訊提供後續背景調查參考,皆屬於事實。據該員之前所描述,其所面試的金融機構MA都不予錄取,除可能專業能力不足外,原因是有面試官會在初期環節即簡單Google該員進行調查並理解其可能造成之團隊合作風險。

該員在剛到職時對我極力描述,網路上和在學校裡對他的傳言並非事實,是對方太沒禮貌以及行為非常過分。但經歷超過半年的共事,我對她的所有說法持保留態度,相信無風不起浪,人的性格不太可能在短期內進行改變。

如想進一步詢問詳細內容,歡迎詢問我們這間小投信的同仁們,相信會得到更深層的資訊以利後續招聘決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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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45.106 (臺灣)
PTT 網址

AllenHuang08/28 20:10結果管中閔都要下台了 自主聯盟也可以解散了

starsnight08/28 20:12看起來都是你跟她處不來的小事而已耶... 光這幾點沒有

starsnight08/28 20:13到做什麼惡劣害人的事情呀 怎麼會這樣跑來別人母校發

starsnight08/28 20:13公審文...QQ 不就公司同事不合這到底跟台大有什麼關係

ccdg08/28 20:23你認為有問題,可能是他的問題,但也可能是你或主管的問題。

ccdg08/28 20:23如果同業來詢問,你可發表個人意見。然而在網路上這樣公開寫

ccdg08/28 20:23,把相處或文化不合全歸責於該員,實在有失公允也很不厚道。

ccdg08/28 20:23或許你在業界還算順風順水,對一個後輩這樣趕盡殺絕,可以再

ccdg08/28 20:23考慮一下吧。你對人做的,將來也會回報己身

perhdball08/28 20:29NTU點?

ccdg08/28 20:29工作上只要沒有違反職業道德,個人的政治立場或好惡,都應

ccdg08/28 20:29該互相尊重

Chiayi072808/28 20:40所以呢 你們小投信的同事相處情形關台大什麼事?

stoiclogic08/28 21:05讚 留言 分享

weijing08/28 21:41每個校友在外面的事情都要來一篇嗎?

YCL1308/28 22:28資深同事?我是第一次看到有自認"資深"的社會人士會跑去同

YCL1308/28 22:28事的母校想要公審同事的,想必閣下的歷練應該不同於常人吧

jerejesse08/28 22:54這是私事吧? 然後我甚至不知道你到底在說誰

ggian12308/28 23:01這篇推文沒太長 我直播自肛

jzoethai08/28 23:03這篇的NTU點只是當事人是台大學生ㄇ

bruce111908/29 03:40干我屁事

hsuzchan08/29 07:111. 是私事,2. 噓浮文公審行為

a520795108/29 09:30個人覺得原po是對於當事人之行為與當年文章發表同學所述

a520795108/29 09:30有雷同,因此想留一下一則更新文,多謝後世人,戒之慎

a520795108/29 09:30勿忘之意吧

weijing08/29 09:49那要是有人找到扁馬蔡讀台大時期跟人有爭執的小故事,以

weijing08/29 09:49後這個版轉型成政黑板就飽了

Xperia08/29 13:13現在就差不多是了,不差這一篇

electroworld08/29 15:18原po所述近況是事實,也不至於人身攻擊,還好吧

camrivergimo08/29 15:50如何得知近況是事實?公司職員吵架還要公審回母校?

perhdball08/29 18:39期待當事人回一篇,既然覺得沒差

starsnight08/30 05:40原PO自己跟對方個性不合 所敘述的事情是有辦法這麽斬

starsnight08/30 05:41釘截鐵地說是事實喔= = 到底是本人分帳還是揪人來推文

starsnight08/30 05:41啊 然後自己不爽對方跑來公審還好意思美化成是在幫助

starsnight08/30 05:41後世人要對方戒之慎之喔= = 我到底是看了什麼

starsnight08/30 05:42 *要大家

ypyp08/30 13:07所以他到底是跟林小姐同事還是H小姐同事?

eddy1308/30 13:08好奇哪所大學會教出這種出社會工作時遇到的事要特地跑去

eddy1308/30 13:08對方母校進行公審的?

shaqiantsai08/31 10:44我相信是事實但這是NTU板不是個板 在這討論的意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