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對公民疑義回覆之討論
本人有寄信至大考中心反應公民第十題
我寫的內容如下
https://i.imgur.com/gfpHXWd.jpg
大考中心的回覆如下
https://i.imgur.com/XUj4FI9.jpg
就這一回覆很明顯可以看到
回覆疑義者顯然不知道何謂「審查標準」(比例原則中的嚴格、中度、寬鬆)
開始在胡扯其他法律保留 授權明確等等
https://i.imgur.com/utKBT0L.jpg
https://i.imgur.com/bcRSd5c.jpg
大考中心的回覆不斷的提到沒有敘述母法的內容
那你又何以判斷法律保留 授權明確
豈不是在自打嘴巴
不就正如我的疑義所寫題幹不足
還有如果出題者連授權明確性的審查標準都挑不出來 竟然還來出題 簡直匪夷所思
https://i.imgur.com/JKX2dWu.jpg
最後一個 最誇張的
我講比例原則具有可操作性
大考中心也承認了
甚至還講說不同大法官操作同一原因案件可能會有合憲或違憲的不同結果
那何以大考中心可以自行決定題目的法條違反比例原則??????
又最後面大考中心自己在操作比例原則時
也只敢說「應」違反比例原則
自己都不確定答案了
還希望學生能選出來?
(喔對了 看完這段我更確定大考中心不懂比例原則的操作了)
我真的不知道回覆者是以什麼態度來把人的疑問掐頭去尾的回覆 還雞同鴨講
這種回覆在我看來連基本的法學素養都有問題
出一題廖元豪教授 葉啟洲教授都選不出來的題目(國考出題者選不出學測公民題目)
何等荒謬用它來審視現在高中生的水準
合適嗎
如果每次疑義回覆都只能問A答B
用奇怪的邏輯來幫奇怪的題目圓謊
這種考試真的可以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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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j2061 (1.171.75.202 臺灣), 02/10/2021 19:53:12
※ 編輯: tj2061 (1.171.75.202 臺灣), 02/10/2021 19:57:37
疑義回覆的各科研究員,不是出題者
研究員算是幫忙收拾殘局XD
研究員真的很可憐~
至高無上的神聖大考中心哪會承認自己有錯 一定能凹就凹
不像司律或是其他國考出題都是法界大腕 凹的太難看只是
貶低自己聲譽 升學考試反正出事還有召集人擔 再加上不認
錯的傳統 所以就寫了如此官腔又不知所云的廢話
不過公民畢竟不像國英數受到關注 不然叫自聯報訪問台政
北教授 召集人就要再另外找台階下了
最後就問 依「大考中心」審查標準 現在違反居家隔離者就
是十萬裁罰 甚至加上移送集中隔離所 是不是也要教學生說
不需考慮保護法益為何 就要因未符合最小侵害性逕自認其
違憲 或許再依公民不服從法理 號召街頭抗爭此惡法
垃圾大考中心只是個財團法人,不是國考,沒有監督單
位,乖乖吞下去吧
覺得大考中心回答得蠻好的欸..
回答的蠻好的話 就不會連審查標準是什麼都不知道了 也不會自打嘴巴 承認題幹有少 更不會說同一案件不同大法官會有不同結果 答案給的是確信系爭法條違反比例原則 但大考中心給的回覆都不是那麼確定了 這樣叫回答的好?
※ 編輯: tj2061 (180.217.34.237 臺灣), 02/11/2021 13:53:01※ 編輯: tj2061 (180.217.34.237 臺灣), 02/11/2021 13:57:21
我覺得你提出的疑義文可能也有點模糊,到底你指的違憲審
查標準是指什麼?看起來你覺得這個個案還沒有作成解釋文
,沒辦法回答。大考中心覺得可用歷來解釋文推論,這樣不
是嗎?
違憲審查標準根據保護的基本權以及立法模式的不同 採取嚴格中度寬鬆的比例原則審查模 式 我自己也是在比例原則那個選項提出的 理所當然是指比例原則的標準 這還需要我跟大考中心說明??? 我是在帶大考中心的憲法課輔還是法學緒論 沒有做成解釋文 那豈可用大考中心自己的思考模式推理 更何況他自己也說不同大法官操作的結果有可能不同 但他卻以他的確信來給出解答 而且語意還略帶疑慮 但他的答案可是確定的欸 一個影響學生權益重大的考試 可以這樣幹?
※ 編輯: tj2061 (180.217.34.237 臺灣), 02/11/2021 14:17:09況且這不是大考中心寫憲法實例題欸 是要給高中生選出一個正確無誤的選擇題欸 現在的題示就是不足 這點大考中心自己也承認了 四個答案均有合憲或違憲的可能情況下 你要高中生怎麼選 要學生去揣摩大考中心不知道哪一位公法奇葩的想法 這太強人所難了吧 如果今天是大考中心示範寫憲法實例題 你拿去給任一個公法教授改 第一個形式尚未審查 直接審實質 第二個比例原則審查標準未敘明 (如:功能最適 基本權種類……) 第三個盲目地套比例原則三子原則 這樣的作答 憲法準備被當吧
※ 編輯: tj2061 (180.217.34.237 臺灣), 02/11/2021 14:20:34※ 編輯: tj2061 (180.217.34.237 臺灣), 02/11/2021 14:27:02
※ 編輯: tj2061 (180.217.34.237 臺灣), 02/11/2021 14:29:57
※ 編輯: tj2061 (180.217.34.237 臺灣), 02/11/2021 14:35:11
109年公民就有一題最後送分,大考中心的命題並非牢不可
破
我個人認為 我是法律系的您說的我能懂 但您要理解
的是 高中的法學教育無法像我們所學如此深入 僅需
學習最基本的法律「常識」而非「知識」 本題出題的
邏輯很簡單 僅需學生推論限制是否過苛即可選出答案
不需過度考量後續深入的知識 當然我能理解以您的
專業細緻探討 題目當然有瑕疵 但學測考題本不如國
考 如果題目都以國考標準檢視反而會導致出題困難
所以我認為不需過度鑽牛角尖 以上
另外回覆原po 如果A選項文字修改為「可能」違反比
例原則 是否還有疑義 謝謝!
改成可能我會支持這個選項 但大考中心的論述充滿瑕疵 回覆也魚目混珠 讓人無法接受 對高中生的確學的沒有大學深 但這不代表高中生就必須要接受一個沒有法學素養的題目來鑑定自己的公民水準 感謝你的 回覆
※ 編輯: tj2061 (1.200.75.63 臺灣), 02/14/2021 11: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