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 熊本熊杯/靴撐/iPad9保護套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4)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或備查即變更原登記事項。
(5) 販賣業者擅自改變化妝品包裝或容器出售
(6) 未經衛生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化妝品色素販賣業。
(7) 製造含藥化妝品,未登記聘請藥師駐場監製。
(8) 國產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或備查即變更原登記事項。
(9) 陳售來源不明之一般化妝品。
(10) 未申請衛生署核發證明而輸入化妝品樣品,或將樣品販售
(11) 化妝品廣告違規
-----------------(審 核 用 請 勿 刪 除)------------------
以下五行必填!
1.註冊文位置(文章號碼/精華區位置/AID碼 三擇一) :62936
2.是否在雙和範圍內之面交地 : 是
3.是否已看過板規?買賣物品是否非站方違禁品https://imgur.com/SAg6gVb: 是
4.商業文限定周六發文,今天是星期六嗎? 是
5.商品如有化妝品,是否看過置底規定並出示中文標籤照片?
無化妝品/有看置底,有中文標籤照片
6.組規公告#1YTCAUXb (ShuangHe)禁OTT網路平台會員(Netflix、Disney+等)交易,
交易商品是上述會員團嗎? 否
7.商業文每人限定一篇,如果是舊文重發,原本的商業文是否已刪除? 是
-----------------(審 核 用 請 勿 刪 除)------------------
名稱:朵茉麗蔻熊本熊杯
價格:30
物品狀況、照片:有拆未使用過 、紙盒包裝有汙損
https://imgur.com/5PQgQZg
https://imgur.com/XRCWTTg
https://imgur.com/SmuU1gX
交易地點:永和國中 以平日晚上為主
聯絡方式:站內信
其他:用不到
名稱:靴撐
價格:30
物品狀況、照片:全新未拆
https://imgur.com/OgYxIo2
交易地點:永和國中 以平日晚上為主
聯絡方式:站內信
其他:用不到
名稱:iPad 9 粉色保護套(三折無筆槽)
價格:50
物品狀況、照片:使用過一次
https://imgur.com/zhJSCGY
交易地點:永和國中 以平日晚上為主
聯絡方式:站內信
其他:另買了有筆槽的保護套故售出
另贈送朵茉麗蔻小方巾包材一堆,有需要請來信索取。
已賣出的品項會在title或內文標註,若無法一一回信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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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