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環東大道逆向女竟然緩刑而已
…….有錢就沒關係
有賠錢不錯了吧
這樣沒有啥公共危險嗎
孤輪壓車才是公共危險 逆向撞死人沒事兒
賠了才有得緩型,沒賠就真的進去關了
不知道賠多少
洨英:司法要改革
這樣緩刑??
神奇的臺灣司法
去年家屬要求1200萬
伍女不願賠一直改金額
今年和解成功花錢消災
1200萬也是便宜她了https://i.imgur.com/Un78GXR.jpg
以工廠管理角度來看, 道路設計留給人誤判的空間,
政府也是須負部分責任
調解成立不知道賠了多少
這種垃圾駕駛必須終生吊銷駕照
吊銷駕照沒什麼用的
賠錢也換不回年輕的生命
那邊會誤判是腦袋有問題,這無解的。
開車只要說緊張走錯就沒啥罪了...
死三寶自有天收
1000多萬已經算用最低薪資計算,而且不計入通膨、漲薪
水、業外收入,已經算很少了。
在台灣殺人罪最簡單的方法-開四輪上路
台灣合法的殺肉工具 汽車
殺人
因為有賠錢了吧
該吊銷的是政府
自己選的政黨就要自己承擔後果,都爛八年了...
我怎麼印象砂石車壓死沒賠這麼多,有公會有差...^^?
有跟被害人和解本來就不會抓去關
法官的目的不是懲罰而是填補損害吧
考量她犯後態度尚可 是什麼意思
所以只要犯罪之後 我態度尚可 就可以減輕發行罰刑囉
罰刑*
我以為他會閃
回樓樓上,沒錯,演得好一點就可以了
關鍵字「已達成和解」和解=緩刑門票
家屬覺得OK法官就不會說什麼了
法官:當事人家屬都沒問題了 你們在那叫什麼
和解那是一回事 刑責那是另一回事
沒有交通致死罪,用過失去審不意外會有這種結果
日本哪管你是不是過失,開車撞死人就是抓去關+賠錢
賠到死,那才
會讓駕駛人無時無刻都很謹慎
鬼島司法
道路設計有問題政府要負責?要不要乾脆全國取消雙黃線
,全部插滿棒棒糖啊?這明明就明顯人為
這件事發生後,確實棒棒糖插更多隻了...
以後知道謀沙別人要怎麼做了吧 多麼划算
讓我想到日本的賠償無上限 撞死人要賠超級多破億
確實,為什麼不能判賠加抓去關?
犯罪天堂
鬼島殺人 成本真低
駕駛殺人工具還判緩刑…看了心都涼
以後騎山路遇到雙黃逆向的四輪請好自為之
肉包鐵 耗子尾汁
想殺人花錢請別人開車上路就解決的事不是大家都知
道嗎?
政府認證
女拳加上犯罪天堂,有什麼好意外
賠償都分期,賠二期就跑路會取消緩刑嗎還是已經判了就這樣了
自首就先減刑一次了,無前科、態度尚可又有和解,判
緩刑沒什麼好意外的
為何沒有檢討構成刑法185條的部分
孤輪壓車公共危險 逆向殺人無罪??
鬼島四輪合法殺人天堂,去便利商店偷統一脆麵都判比這
重。
還我小玉
自首?
真爽
支持一命還一命
分期賠償跳票就送強制執行
關進去就不賠了 受害家屬會更慘
三寶真的會有報應的
我看一審的判決書是沒有和解欸 等二審判決書公告再看看
而且我猜父母沒有請律師......這過失致死案件至少也要
拉到接近五年......有正常智識的人看到地板的肩箭頭就
要知道自己逆向了......
更正 腦子正常就會知道雙黃線不能跨 還跨過去 要嘛違規
習慣了 要嘛智商低 這肯定是前者 既然慣性違規 那那還
判的那麼低......不要說什麼法官沒有自由心證的空間 法
官肯定有 刑期高低就是法官可以自由心證被告應該要受到
怎樣的刑罰的自由心證空間
一審就是因為沒有和解才拿不到緩刑
一審完對方發現不對才開始拿誠意出來談也是常有的事
誠意拿出來之後家屬能接受就變成現在二審的結果
不意外啊,之水海產行故意撞人不也是不了了之
唉,這處罰對有錢人是利多,窮人悲哀
交通傷亡對有錢人跟窮人都有利點,只有乖乖上班的社畜沒
司法已死
台灣刁民 不EY
殺人先開車
強制執行多的是債權憑證廢紙一張,重點是刑責就這樣閃掉了?
家屬都沒問題了 你們在喊什麼燒
偉哉
這種垃圾不抓去關一關幹嘛
有錢好辦事,一直都這樣
該三寶事發前三小時就在博愛路逆向開車了 根本慣犯
行人地獄犯罪天堂 殺人用車輕判保證
一審才1年2個月 家屬什麼都沒有 廢話當然談和解阿
和解會緩刑理所當然
逆向500公尺 不算公共危險??? 這種駕照政府你敢發???
補推文
1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所以最後這三寶賠了多少啊@@
有和解都判的輕吧!
臺灣民眾有意識的交通議題只有酒駕跟超速,真正害死
人的都沒打算解決,真丟給法院,可能要多蓋好幾個監
獄專門處理交通違規的
這個國家沒救了
和解輕判 很正常
沒錢的就保險超額高一點
緩刑不用進去蹲 繼續開上路害死多少人才夠?這咖應該永久
吊銷駕照才對
罰他一輩子不准再開車
永久吊銷還不是有開健保卡的
看完黑色榮耀,再看這個判決,台灣真的是交通犯罪天堂
法官都開四輪,看來是幫退休後的自己鋪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