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上國道被逼車無法可罰?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17918
請參考這則新聞
一輛重機騎上國道 被人逼車逼到路邊
還被拔掉鑰匙
導致重機騎士需要付拖吊費跟上國道罰金
騎士提告逼車的人妨害自由
檢察官居然說逼車符合緊急避難原則
不罰逼車的人
這檢察官根本亂搞啊 把人逼到路肩更危險吧
如果有救護車或是大卡車經過不就被收掉了
這樣逼車居然還無罪
不懂法匠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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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法官或其家人沒被逼車或者被人撞死之類的
我知道你很氣憤 但逼車的部份根本沒有送到法官那邊
有些人不能感同身受 就是因為覺得 我該怎麼判就怎麼
判 或者該怎麼送 就怎麼送 常常這樣的
在檢察官那邊就被壓下來了 只有公然侮辱那部分 是有
所以說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檢調懂法律 +不支
持機車路權的話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老實說看到這結果
並不意外
送到法官面前的 你該懷疑的是這案子的檢察官到底是
什麼樣的心態才會不起訴處分 冏
沒什麼心態 就是自己本身也不支持摩托車上國道 當然
隨便找理由不起訴
不過這案件沒有聲請再議嗎? 沒換個檢察官試試看w
買車一定要買大馬力 才有本錢跑給狗追
沒錯 上次在環東被保時捷休旅車逼車 直接退檔 油門
補下去 五秒之後就消失在後照鏡
重機酷龍耶
緊急避難原則自己去wiki看,檢察官可能認為在目前法
規和配套沒完成之前機車上國道有會造成自己或他人發
生事故的危險性。反正我覺得這次事情問題不是在她能
不能上國道,或是他攔車有沒有違法。那些是後續法律
問題。但妳車主今天不爽把人家個資公開還放話要去鬧
,這就很過份了吧?
是檢察官不起訴,不是法官
本來就不能上去欸
我自己有大重,但我不可能無腦去挺這個騎士。是非對
錯自己要搞清楚
認同樓上
人家女森欸騎士團取個暖錯了嗎
某樓收割機嘴臉難看
所以下次逼車 可以學這個 怕騎士出事所以我逼到路
邊嗎…?
看到了士林地院對蘇花改二輪能否行駛的判決你意外嗎
我只能說拚釋憲是正確的了,早就該放大絕來對付他們
哇重機酷龍猛啊
不起訴就沒了 是檢察官的問題啊
照上面版友說法 汽車開機車專用道也可以拔他鑰匙?
四輪大爺想走哪就走哪 區區賤民也敢來拔鑰匙???
輪數不對啦
檢察官不起訴可以申請再議 若又被駁回可申請交付審
判 但期限都是十日內要提出
收割雞最喜歡說我也xxxx
緊急避難的法條如下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但 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我照樣照句一下 我看到一台汽車違停在路邊很危險 用小貨車把整台車扛走 看到外送員划手機等紅綠燈,直接搶走手機 看到酒駕,直接將嫌犯壓制在地用束帶綁起來 請問以上何項符合緊急避難原則?
※ 編輯: vi000246 (219.68.118.128 臺灣), 12/09/2020 20:20:01原來連砂石車都有人敢逼車 太勇敢
你要繳管理費不搭電梯你家的事,別人搭電梯你把他
拉下來是在?
有幾樓的邏輯我無法理解,別人違規你大可以檢舉舉發
,但動私刑是什麼概念?
也太低能的四輪嘴臉 = =
我覺得講緊急避難不太好 現行犯逮捕還恰當些
照這檢察官的邏輯路邊違規停車四輪是不是也符合緊
急避難原則 人人可以拔鑰匙展現正義
這判決是高速公路是危險場所?隨時可能被撞?
法官讓人難以理解..
這種法官詛咒他被車撞死剛好....
四輪律師請的好啊,一有判例之後。。。
上面是不是沒看完整,這根本還沒到法官那邊
我買一台3萬二手四輪 到處逼騎到禁行機車的破幹二輪
然後拔他鑰匙 說我在保護他 太舒服了
不能反過來去拔臨停在機車優先道的四輪嗎 = =?
不愧是ptt,回來看果然有歡樂推文www。法官判的是四
輪車主對女騎士後面散布他的個資甚至揚言包圍等恐嚇
言論而判罰。而不是去對把鑰匙判決。因為拔鑰匙的強
制罪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了。拜託罵人要罵對人啦ww
不要讓別人以為我們騎大重的都只會無腦挺好嗎?
他都可以逼車拔鑰匙了,包圍剛好啦
會檢舉白牌騎禁行機車的收割機 割起來~
笑死 自己先違規還敢檢討別人啊 人家是為你好
好笑,違規輪得到你處理嗎?新警察?
為啥我看照片車上寫Kymco,他們有出大重檔車嗎?
Krider也不是長這樣,如果是騎酷龍上國道那根本問號
c活該
多讀書看懂判決書 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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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沒違法卻被警車逼車?轉自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大意就是一輛xmax騎在速限40的路橋上 騎士騎35 結果卻被警車逼車 下橋後被攔去路邊 跟他講要加速行駛 速限40騎35 完全沒有問題 該路段也沒有禁止行駛大型重機52
[問題] 國道遇到口罩遮車牌怎解先放示意圖 我自己也遇過兩次這種遮車牌上國道的。這種拍照警車說不舉發、報案警察說沒車牌無法 抓人 想問說之前看過這新聞11
Re: [新聞] 恩恩媽急哭「我兒子現在全身紫斑」非檢討恩恩爸媽,而是我覺得台灣順民太多,深怕犯法,那怕那個法有不合理之處 緊急避難的成立,必須要符合下列五個要件: 一、必須要有緊急危難的發生 二、為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損害亦可主張緊急避難 三、避難行為必須出於不得巳9
Re: [問題] +9逼車攔車會攔同行嗎?這個案例很耐人尋味 首先,車子被攔了跑不掉 然後對方有四個人佔人數優勢 而且手持致命性不低的鈍器 最好的情況是四個人狐假虎威6
[課業] 行政罰法中的緊急避難今天剛讀到差別在於其中一個多了一個"為了名譽" -------------------------- 行政罰法 13 條上的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 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3
Re: [新聞] 新竹縱火滅門8死 大兒子確診居隔逃死聞雖然有人想帶風向 利用他人的不幸來酸防疫措施 但我傾向不裁罰 行政罰法 第8條4
Re: [問卦] 狒狒闖民宅,開槍合理吧?林姓獵人感覺就是想將狀況導為「緊急避險」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照他說法,當時旁邊麻醉針已打完,而狒狒面露凶光看似要出窗傷人,因此他才不得不開槍 制止,造成狒狒死亡深感遺憾1
Re: [問卦] 騎車被野狗追 下車打死狗算正當防衛嗎茲就您所述案例事實粗略說明如下: 依照動物保護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五條規定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二十五條:- 問一下 這種這麼誇張的危險駕駛 如果有人衝過去 把他車上的鑰匙拔掉 然後主張緊急避難原則 這樣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