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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2023.02.18 石明瑾演講會後小心得

看板TPC_Police標題[閒聊] 2023.02.18 石明瑾演講會後小心得作者
tsoumoo1988
(張學友)
時間推噓 1 推:11 噓:10 →:33

《不當執法引爆228,那些年我看過的不當執法》

演講資訊出處:https://tinyurl.com/2kd9waht

前言:「判決指出葉員對詹女違法攔檢,難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任一款而發動查證要件,已先觸犯了強制罪,並非依法執行職務…讓我們將時間轉回仍有許多爭議的1947年—『二二八天馬茶房私菸事件』。」

呃…不知道這篇心得文PO在這裡適不適合,啊管待伊啦,主講人石明瑾是警專畢業的前輩然後也是警察退休,這樣應該有符合警察點吧,嘻嘻!

昨晚的演講者明瑾哥先用了228當做起頭,以查緝私菸的案例來比較一下1947年跟現在的台灣,警方執法過當、違法執法是不是已經根除了呢?並沒有,事實上過了近80年,台灣警察違法執法、死不認錯現今依舊上演,而且還習以為常。

‧以桃園詹老師以及台北保大李永得的案例來對這次演講的內容做個大破題:

一樣都是盤查,為什麼李永得事件卻沒有那麼嚴重,那是因為保大是四人一組巡邏,當時他們在盤查李永得時發現「對方是個難處理的人」因此同事之中有人跳出來擋、建議到此為止即可,所以才沒把火繼續延燒;桃園詹老師則是已經跟葉警員講說「我就在前面教非洲鼓,你要查證清楚可以跟我一起去教室」況且聽口音也不像逃逸外勞,人家只是白天在馬路上邊走邊吃早餐,外觀並無異樣、精神狀況也正常,當詹老師她說可以一同前往教室時其實葉警員就該停止了,但很明顯地就是他拉不下臉,硬要查到底,最後被說一句「你真的很蠢」而發動妨害公務逮捕、大外割。

好啦,到了派出所,據說連基本的法律人權都沒給人家,手機被沒收不能聯繫親友及律師,也沒告訴人家可以提審,甚至連喝水上廁所的權力都沒給,就這樣詹老師被手銬腳鐐扣了9小時,這中間警方這邊完全沒有任何一個同事、幹部、正副所長,以及督察組長跟分局長官出來講話、介入,甚至事件爆發之後看看中壢分局對外所發的新聞稿。

‧沒有犯法那怎麼不給警察查一下? V.S. 沒有犯法我幹嘛要給警察查一下?

這兩者是互通、對等的概念,只是現在的社會風氣還存留著「唉警察那麼辛苦,是要維護社會治安的,你就讓人家查證件、讓人家檢查包包跟口袋嘛」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警察盤查、搜索都要法源依據,如果警察違法執法可以因為「維護社會之安全」而被合理化,那竊盜、殺人、酒駕等等的違法案件也應該無罪辦理才對,因為…

「我會偷東西是因為我沒錢吃飯、生活!」

「我會殺人是因為他給我在外面劈腿/他是我殺父仇人!」

「我會酒駕是因為我要省停車費,況且我聚會地點才離我家3分鐘的車程而已,又沒發生車禍、又沒撞死人,別這麼不通人情啦!」

「我會這麼對猶太人,那是因為他們是世界的害蟲,而我為了要恢復我偉大雅利安人的榮耀,我才會…」

這樣世界還不大亂?

‧探討以現行台灣警察對於社會大眾的同情來取得溫暖及認同,而衍伸到「偵查不公開」這個嚴肅話題

我們都知道警界長官會為了提升警察形象,而刻意發一些什麼扶老太太過馬路啦、幫外國人找回手機,或者趴在水溝前幫民眾撿東西的新聞,因此連轄內專門不遵守交通規則、把紅綠燈當參考用的撿破爛阿婆也拿來當主角,只是找個員警刻意在他後面幫推資源回收車來拍照,並且搭配打一段暖心文字後上傳網路來博取民眾對警察的好感,結果認真執勤的警察要對這個阿婆告發行人闖紅燈違規告發單時,而那阿婆裝瘋賣傻的醜態卻全都沒帶入進去。

人家確實違規為什麼不能開她單?然後開她單又怕被社會輿論攻擊,長官還明示、暗示底下的基層別對老弱婦孺那麼硬。

警用密錄器畫面做新聞、當公關這部分再來延伸到「警專生扮老虎校門口唱跳給議員看」以及為人詬病的高雄「愛與鐵血」,此時談到一個很重要的嚴肅話題…「偵查不公開」

「任何人在沒有被定罪之前都應被視為無罪,就算之後他確定三審定讞有罪了,難道他就該被公審、被人指指點點遭到霸凌嗎?這樣不就是侵犯到人家的隱私、名譽,往另個層面想,更甚至這些新聞畫面就是要來製造社會對立的。」

「哈哈哈活該!那些屁孩無照沒戴安全帽騎車跑給警察追,最後摔個狗吃屎!」

「喝酒醉盧小小嗆警察,辣椒水噴給他死吧!」

「大媽因為違停被開單拖吊而下不了台罵警察,還剪刀腳夾人,被上銬壓制剛好而已啦!」

雖然新聞畫面有格子,但當事人的親友、同事及其他周遭的人看身形、穿著,甚至聽聲音就推敲得出來,啊事後人家要怎麼去面對那些親友聚會或者工作場合?那些影片既沒有愛、也不鐵血,不要以行正義之名,做霸凌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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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就講這些,昨晚在咖啡廳內約20名的觀眾聽得頗有共鳴,兩個小時的演講跟半小時的Q&A時間整個毫無冷場,而昨晚現場的感覺真的有夠像白色恐怖時代、黨外同志私下聚集討論如何向執政黨爭取民主自由時的場景。但昨天明瑾哥所說的內容,這些給一般民眾聽了是很開心沒錯啦,但我必須得說…對我們基層警察來講,那些都是空談、都是放屁,因為這個社會、這個生態還是不會有太大改變的。

我們都知道上述這些問題的根本在哪裡,那就是「現行法律不准台灣警察組工會」,而能改變這條法律的就是立法委員,但…台灣現在哪個政黨不是跟財團、權貴、傳媒有關係
的?

毛主席說過「槍桿子出政權」,要推翻一個政府、一股勢力就要比他兇、要有武器,但我們基層被垃圾上級欺負卻不能組工會、不能給他們造成壓力,啊沒有武器那還談什麼革
命?

同時,我們都知道選賢與能,每一票都是神聖重要的一票,但看看中南部,連那種殘害台灣職棒、打假球的推手的人都能選上議員了,那還談什麼改革?

我覺得,既然我們基層現行的力量沒辦法改變,那就夾縫中求生存,我們不去害人、不違法執法就好,因為現行的法律就是要我們當個佛系警察、無效警力。

「哪個長官敢罵我,或者因為我績效不好不給我請假的試看看,我就全程錄影錄音檢舉投書,你們兇我我就比你們還瘋,黑到底就會紅,看看最後誰怕誰。」

「你以為就你們當官的會找媒體喔?我這邊密錄器畫面多的是你們當官的醜態,我也可以投書給媒體,看看哪個比較慘。」

「長官只說要遵守比例原則,但又沒有說要做到什麼程度才可以,都講幹話。現在桃園詹老師判決出爐之後大家都不太敢對民眾施以強制力逮捕,免得事後被告執法過當,那簡單啊我不逮捕就好啦,平常執勤時被刁民用言語侮辱、毆打,我當下完全當個啞巴,只是密錄器錄清楚之後自行去法院提告即可,我幹嘛現場對他逮捕上銬、承擔被民眾告的風險
咧?到時候法院是我在跑得不償失,況且還會被死人督察組剪輯影片當案例教育、新聞播出來我顏面掃地,當我白癡喔。」

結論,這個世界是沒有正義的,或者說「正義,是要拿血來換的」,既然不能改變,但又為了五斗米折腰,那就買個好的密錄器好好地保護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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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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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imoto556602/19 20:08

yang102602/19 20:45一個交通警察有下過派出所?

昨天他似乎有說過他一畢業就待交通隊,然後去內勤、去讀警大研究所,然後回來又繼續 待交通隊,好像真的都沒待過派出所的樣子,但沒待過派出所就沒看過不當執法案例嗎?

P198662502/19 21:18只是一種感覺啦,又沒呆過賽的缺,又沒有來輪過大輪番,

P198662502/19 21:18可以講你的專業就好了啊,你有知名度恭喜你,可是消費就

P198662502/19 21:18不用啦,而且還都是「看」來的經歷。其實就跟一堆專單

P198662502/19 21:18考上去的官一樣,說的一口好警察,寫千字作文也是一流

P198662502/19 21:18的,但是當主管的時候遇到民眾在鬧還不是躲起來。

gn772202/19 21:59可憐,結論竟然是不要做

gn772202/19 22:01你有沒有想過,全國警察盤查一天幾次?因為盤查被告的警

gn772202/19 22:01員有幾個,被真正起訴有幾個,被判有罪有幾個

gn772202/19 22:04違法濫權到大家看不下去,才被處理,被解釋成不會做盤查

gn772202/19 22:04了,呵呵呵

a8119203902/19 22:05又不是你一違法馬上就會被告,沒被告只是運氣好

gn772202/19 22:06連執法界線都不懂的人,還真的只能去做佛系警察,是因為

gn772202/19 22:06能力不足

gn772202/19 22:07警察被一堆民眾濫訴的一大堆,被起訴有幾個

gn772202/19 22:07不要跟我扯沒被告是運氣好,當警察誰沒被告過

gn772202/19 22:08有沒有辦法被告,還站得住腳,是你的能力問題

gn772202/19 22:09要佛就去佛,大備、路口、巡邏也是需要人上的

gn772202/19 22:10不要自己佛又去靠北別人上的好像比較爽

yang102602/19 22:16有句話是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嗯對,你說得很有道理。

TheDivision02/19 23:19不予置評

yangdemi02/19 23:26台灣就是一堆人,明明沒有待過那些單位、做過那些業務,

yangdemi02/19 23:26卻跟神棍一樣,說的頭頭是道...好像自己就曾經經歷過一

yangdemi02/19 23:26樣...

yangdemi02/19 23:28外行指導內行知道嗎?就是現在台灣很嚴重的問題

Qsam02/19 23:37很多垃圾官還不是從1-3升上來,然後還再跟你說車禍,塞車,

Qsam02/19 23:37就是交整站不夠多

Qsam02/19 23:38講自己以前交整是規定要站路口站三小時,媽的乾我屁事==

shiny121502/20 00:07之前有追蹤石,看到這新聞https://www.ettoday.net/amp

shiny121502/20 00:07/amp_news.php7?news_id=2314803及他臉書的言論後就馬

shiny121502/20 00:07上取消追蹤了

shiny121502/20 00:09忘記縮連結,就是他幫律師找手機那篇

as85231202/20 00:26看到留言我就安心了,還是我那熟悉的警界生態~

qvt02/20 00:29蹭?

wizink02/20 01:58退了還在那543

loveloser02/20 08:47這咖也是在不懂裝懂 看找手機事件就知道了

有相關文章或影片嗎?願聞其詳。

※ 編輯: tsoumoo1988 (163.29.165.107 臺灣), 02/20/2023 10:13:20

j062302/20 10:20目前待交通隊。以前待派出所。覺得風險高的派出所員警還是

j062302/20 10:20不太能待。

j062302/20 10:20還是在腳痛隊面對三寶和行人地獄就好

luntalk02/20 11:41有些交通隊也是很硬啦,以前有聽分隊學長說過被要求線上

luntalk02/20 11:41刑案績效,市區分局喊快打交通隊也可能去幫忙

ugotnostyle02/20 15:00https://myppt.cc/UaZQs

chiayun02/20 18:43有民眾去交通隊報遺失物拾得物,交通隊會怎麼處理?

yang102602/20 21:45萬華分局交通隊有多硬 請教一下

allen749702/20 22:32小弟先做人權宣言:戰區待10年,不知道有沒有資格說話

allen749702/20 22:32?我覺得他說得不無幾分道理

LeeFrank02/20 22:52沒待過一級戰區的 我是不知道有什麼資格演講啦

shiny121502/21 04:26石找手機事件後再臉書上的發文直接讓我退追蹤

gn772202/21 14:11嘻嘻,找手機

gn772202/21 14:11用講的,當然都很多道理喔

gn772202/21 14:40找手機順便黑一下現任的,上新聞就沒問題喔

xxljay177602/22 11:14追過一陣子 也是發現他超級綠腦 跟找手機事件 馬上退

xxljay177602/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