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囂張!警局前大亂鬥 警鳴3槍逮人
※ 引述《grantchiue (AHIRU)》之銘言:
: 雖然想拔草測風向一下,怕被學長姐電,不過還是說說自己的想法。
: 我覺得這件跟中和的完全不一樣,現在又是一貫套路風向帶成因為開槍司法會不挺,才會
: 成這樣。
: 但問題就是人力不足呀,你看各所凌晨是有幾個人?人都不知道補去哪裡了?現在的觀念
: 是以繁忙的時候的警力需求編排人數的話,平常人力空閒下來,就是浪費警力,所以勉強
: 以運作就好。想要多一點人還要靠關係去拜託多補一、兩個人。
: 然後拿中和警那個來比我實在想不到關聯性,依法行政不等於佛系警察。
: 比較想知道這件派出所前的狀況,有哪位有經驗或是上級可以提供最佳處理方式,不會讓
: 仁受傷,長官又不會被懲處的。
: 是說對著拿長刀的嫌疑人噴辣椒水,會不會更危險?我倒覺得影片裡面長官應該要慶幸學
: 姐沒有受傷,而不是在那邊觀感不佳。
看到推文有人說傻子才開槍,
會被立委、恐龍檢察官、法官當提款機,
警察很可憐,開槍賠賠賠不完要當義警,
看著看著心裡有點感觸,
有些想法想與大家分享,
不知道為什麼腦海中首先浮現的畫面,
是以前跟學長在取締酒駕時,
違規(嫌疑)人的反應:
「我只不過喝點酒又沒怎樣,為什麼要抓我? 」
學長回:
「若你不違法,我怎麼會抓你? 」
是阿!
若你不違法,警察怎麼抓你?
同樣的道理,
「若你不違法開槍,
檢察官怎麼起訴你?
法官怎麼判你有罪?」
以前的我也覺得司法常常好像都不挺警察,
但當多看幾篇警察用槍被判刑的裁判書後,
(新聞很多,取關鍵字到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都有詳細的理由)
腦中浮現出一個問題,
「究竟是我跟法律不熟?
還是檢察官、法官與我念的警械使用條例是不同版本?」
漸漸地我明白,
重點應該是,
「當你懂法、依法使用警械,誰能讓你當義警?
只有違法開槍或使用過當,才會被當成傻子!」
捫心自問,現在身上配著槍的我們,
包含我,
我們有幾個人敢說真正熟悉警械使用條例規定的警械使用時機?
更何況每每在員警用槍後無腦護航、包庇、力挺強勢執法,
卻鮮少分析是否正確合法用槍的爛好人長官
是不是都該反省一下?
回到這個案子
若想現場有點作為的,
我的想法是先求合法(依法行政),
再求方法(比例原則),
讓我們一起檢視看看吧:
一、使用警械要合法:
現場2警,敵眾我寡,除了基本的先叫支援,在等待支援的過程中,
當有行為人持刀、棍等兇器物品互為攻擊,他人的生命、身體確實
有受危害之虞,當然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款使用警械的規定,
所以使用警械合法的要件有了,我們再來往下看方法!
二、方法不能過當:
講的就是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使用槍械應基於急迫需要,不得逾越必
要程度,若依照目前普遍的配備,從武力小到大的程度依序大概就是
警棍≒辣椒水<警槍,就看你覺得哪種武器能制止了,舉例來說若是
只有以球棒打人,武力選擇辣椒水就差不多了,但若現場已經混亂到
影片中有人用刀攻擊(致命程度提升),當然我們應(我自己勘誤,是「得」)將武力程度提升
到用槍射擊(前面已經合法了,真的不用怕當義警)但除非有致命性
的攻擊,在支援警力尚未抵達前(急迫需要),還是儘量以射擊非致
命部位(第9條非情況急迫,勿傷及致命部位)為原則,我想中槍的人
哀嚎聲應該比對空鳴槍更安全、更能有效嚇阻,但前提是槍法不能太差
,若知道自己槍法不好的,就別開槍吧,看看身邊有什麼適合的東西,
例如就近取材拿值班台旁的滅火器來噴,也許也更洽當一些~
當然這都是小弟自己的看法,我都是處理小規模鬥毆的經驗(印象有次
也是4-5個,我跟學長2個,但鄉下地方半夜叫支援真的很難叫,制止雙
方並帶回到派出所後支援才來),在這樣的場面我很緊張,就是儘量讓
自己保持冷靜,不要被雙方牽著鼻子走,並隔在雙方中間抽警棍喝止他
們住手,很幸運的就控制住場面~
我不敢說這樣處理一定安全或一定對,
但我想,要帶著裝備在外面跑,就應該隨時在腦海中把情境、法條準備好,
當真正遇到狀況時,也比較容易冷靜及反應過來
不太會排版,抱歉傷大家眼睛,
但願大家出退勤都平安!
--
依法開槍,民事就不用犯嫌家屬賠償?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民事賠償真的不熟悉,希望學長能不吝分享
樓上正確 民事還是要和解
如果想了老半天覺得可以開槍,法官檢察官還是認為不
能開槍一樣白搭啊,何況開槍是一瞬間的哪比得過法官
應該要反思是什麼教育讓警察在能合法用槍的場合不敢
用槍
不就是沒擔當的長官只會全力協助家屬賠償事宜 徹底追
究員警行政責任 有功無賞弄破要賠
犯嫌死了你還是要民事賠償啊,想得美喔
04/21 01:09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合法用槍後的民事賠償並不熟悉,也希望學長能不吝分享
你認定可以開槍不代表長官、法官、家屬覺得可以開槍
你怎麼覺得你一瞬間的判斷 和他們在那邊事後諸葛怎麼
比得過
老實說真的他們要打 自己沒有危險 我會選擇後退 開什
麼槍?公親都變事主了
開槍打腳不小心殘廢484會被民事吉到底?
對啊 你覺得可以不代表其他人可以 比例原則就是這樣
玩的 玩死你
打腳結果中動脈,然後失血過多,最後死掉,當義警,結
04/21 01:20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真的混亂到覺得對槍法不好沒信心,我也提到就地取材的其他 方法
很好奇開槍時機要在已經拿刀砍下去還是正在追逐尚
未砍下去前?前提是能准到剛好打到大小腿之類的槍法
就算合法民事還是要賠阿..
04/21 01:44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合法開槍後的民事賠償並不熟悉,希望學長能幫忙補充分享
直接講白一點啦 用槍時機那些法律文字都是抽象規定不夠
具體 最後都取決於法官檢座心證到哪 不要扯那種規定最後
都是開槍吃悶虧 開槍不開槍性命都在別人手中才是最悲哀
的
你開槍的時機,只有30秒思考;法官看到你的卷宗,用3個禮
拜思考你那30秒可以有什麼其他方法制服嫌犯
法院會花幾個月或幾年來檢視你那幾秒的決定
別嘴了,你真的在現場就知道了
推樓上O大 警察判斷開槍的時間 往往只有幾秒
人不是神 在案發現場 壓力極大情況下 如何做出最正確判斷
「依法」開槍講的很容易啊 誰不想依法
誰知道子彈會眺彈打死乘客?誰知道對空鳴槍會打死樓上觀
眾?
你確信的依法開槍,結果還是打死人了,有過失責任
再來就是長期煎熬的刑事民事訴訟
你開過槍沒? 有沒有開槍時候被人從後面推擠拉扯? 你沒
試過對不對? 站著瞄準射都不一定會命中了,何況混亂當下
,用槍時機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但子彈飄哪你有辦法控制
? 特種部隊嗎?再者你有拿棍子打過人嗎?你知道力道拿
捏嗎?
04/21 03:17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真的混亂到對槍法不好沒信心的,我也提到就不要用槍了
說到底原因就是我國警械條例太過於抽象,署頒警察人員
使用槍械規範也不夠具,加上台灣與美國民情完全不同,
對警察維護治安預防犯罪於民粹導向,所以我們為了自己
也為了家人著想,盡量別冒險,因為這個風險實在太大了
,如果可以我想身為警察骨子裡還是藏有正義的!
要是審你開槍這件案子的法官剛好很討厭警察呢?
說真的這件跟開槍沒關係,是人力問題
真的,這件事情歸根究底是警政的問題,無關乎法律
廢文,鍵盤神槍手
又是一個鍵盤法官
你說的合法是你自己覺得合法,事後檢察官、法官會這樣
認為嗎?就算合法,比例原則往往也跟他們認定的有落差
;非致命部位,主要是頭和軀幹以外之部位,但你能保證
不打中大動脈嗎?那算不算致命部位?你說的法條大家都
會,只是事後所認定標準有異時,即便不用當義警,跑法
院程序和心理壓力,你以為很簡單嗎......
推
最白癡的是刑事一切合法卻還要民事賠償不小一筆,真
的笑死人
04/21 07:07 合法開槍卻要民事賠償我並不明白,也真心希望學長能撥冗分享
樓主是良豪的高徒喔~先合法再講方法~
tory/7321/3854157
我想不用說太多
這就是最好的例子
學長也覺得自己開槍是依法令
可是還是纏訟六年
從不起訴一直再議到一個檢察官覺得開槍違法起訴他
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才無罪判決
不管是不是依法開槍只要有牽扯到人命就一定會被家屬檢
察官法官長官社會大眾嚴格檢視
這就是壓力 只要受不了就崩潰了
就算最後合法也身心俱疲了
連結重補
判決書事後慢慢看當然覺得合理啊,因為法官早就寫成他
要的樣子了,再者事後看判決書不就跟法官一樣,根本
不知道現場多高壓
這種聚眾事件也真的不是用槍的問題,人多的時候一槍就
不知道打死幾個了
法官說合法才合法 不是你說了算
好吧,既然都合法刑事上就判你無罪,不過民事這邊判賠50
0萬,右轉那邊申請分期給付謝謝
04/21 07:46 合法開槍卻要民事賠償我並不明白,邀請學長能指導分享,我願意學習精進
民事賠償不好好論述一下嗎
合法開槍卻要民事賠償我並不明白,邀請學長能指導分享,我願意學習精進
※ 編輯: q7511966 (114.137.217.199 臺灣), 04/21/2020 08:31:22你知道要不要開槍你可能只有幾秒就要判斷合法與否,但
檢察官法官有幾年可以決定你開槍合不合法嗎?
另外,曾經就有一個車禍案件,當事人被判定無肇責,最
後民事一樣叫他賠了200多萬
連常訓能打個90就很強了,更何況現場,這篇別鬧好嗎?
以為在拍電影喔
嫌犯被打左右腿都會死了,你以為真有你想的那麼簡單,
因為很多因素跟本非警察決定,等上檢院你知道仇警的人
權司法官是多數派,在來看看這篇文有多可笑
我也曾經認為警察是依法伸張正義的職業,但我蠻慶幸我在
警專就看破這件事就是個笑話而已
當重點都成功放在要不要用槍,高層就很開心「喔,對
啊都是不能用槍的關係」。
不覺得重點在派補人力,避免人少敵眾而需要提升到致
命武力的等級嗎?
人力這當然也是問題,但目前轄區幅員遼闊警力少的地方,暫時還不太可能派補太多警力 吧,現況要處理事情恐怕還是只能靠少數那幾位...
另外,基本上真的沒有人在認真把實例和勤教、常訓做
討論。像上面學長PO的新聞案例,有哪個長官或教官會
拿出來跟你討論說,有可能會纏訟多年。
拿已判決確定的討論分析看看,也許這樣適合一點?
就算合法也一樣 二組會追究
報告寫不完,所長頭痛
刑事判免,民事照賠
懇請學長分享合法使用警槍,民事判賠的案例或依據,我真的不懂很好奇...
縱使合法使用警械後續的訴訟程序也會搞得你身心俱疲
煎熬多年,因案涉訟,還不見得被判無罪。就算最後無罪,
結果也只是跟沒開槍的同事一樣,上同樣的班服同樣的勤務
。
不會因為被判無罪就比別人多一顆星或錢比較多...
到時候家屬一定告法院跑不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說的,很多人都不會懂啦,畢竟多數人的素質齁...素質
太高了
懂這些的,還會去當警察?
就算有10個人對一個拿刀的還是一樣危險
欸欸 你有沒有聽過生命權法益
重點是民事賠償,誰想要為了8+9的命賠錢啊
真的不懂合法開槍,民事要賠的依據是什麼?
就算依規定合法開槍,還是要賠對方,這樣誰敢開
噓鍵盤法官,用講的誰都會~
派出所待6年多,上過幾次膛戒備,但我還真沒遇過能合法用槍時機,只能鍵盤討論法條 ,請多包涵
拿滅火器出來噴這招不錯,推
我很好奇亂拿東西噴,好死不死對方嚴重過敏掛掉算誰
的
兩派鬥毆警察就只能打天空啊
打天空只是讓你有作為,大過變小過
左邊一個拿刀,右邊三個拿球棒,請問你的子彈要往哪邊
飛
往天空打,子彈掉下來砸到無辜的人問題才大吧,我覺得往天空打不如不開
※ 編輯: q7511966 (114.137.217.199 臺灣), 04/21/2020 12:05:48唯一合法開槍的時機就是常訓打靶,就拿萬華的學長案例
來說,合法但是民事照賠,太煎熬了
我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用學長的名字查只有1件民事判決(臺北地院104年國字第76號民事 判決),法官判警察合法用槍,民事免賠。 還是學長有另外的民事判決可以指導分享?
雙方鬥毆真的不適合開槍打人 公親會變事主
這樣的狀況開槍風險高能認同,但我更想討論法律如何用在實務上,而不希望讓開槍這個 字=義警,讓大家在可以用槍救人時卻不敢用,那就可惜了。
※ 編輯: q7511966 (114.137.217.199 臺灣), 04/21/2020 12:25:34 ※ 編輯: q7511966 (114.137.217.199 臺灣), 04/21/2020 12:29:53想知道你就等一個個開槍的熱血學長的判決書出來 好好看
內容 等你蒐集夠 不怕了就可以去乒人囉
然後最後還是吃不完兜著走 阿彌陀佛
我部分認同原 PO 學長的意思,對於使用警槍的法律責
任,涉及警械使用條例與民事賠償,反而這部分應該是
學校教育與教官應該要做研究並與同仁宣導的,不是一
句大膽用槍就叫同仁自行判斷。
講難聽點,在這種聚眾情形下你開槍,很容易被影射成22
8或太陽花鎮壓,只要一死人,你就完了,你看報紙輿論
會怎麼講你,更何況現在香港都還在鋒頭上,你這樣做不
是只有你有事,我看可能都要署長下台或道歉了,這完全
會被泛政治化的事就要避免,不要以為他們是暴民或流氓
,現在比起流氓,警察比他們更沒人權話語權
救了不會有人感謝你,一群社會敗類不值得冒險
首先他已經賠了80高院最後判無罪
假如民事不和解很好奇最後還會判無罪嗎
如果原po認為台灣是法理情的國家就大膽用槍吧
原文講得好像各位不懂法律所以不敢用槍,只是見解觀
念認知不同
民事和解會影響刑事判決是眾所皆知
如果你認為合法用槍可以全身而退那也是你個人見解而已
台灣法官自由心證最大
https://imgur.com/SIR3dK9
https://imgur.com/d6Vz4BH
我看過您提供的這段文字,但也邀請您再仔細看法官真正判決免賠理由的這兩段! 至於您說的「民事和解會影響刑事判決」這部分印象中是部分不肖懶惰司法官的潛規則, 但就算是潛規則,也必須要找得出理由來判無罪,不是嗎? 我想找出能保護願意依法用槍執法警察的方法,但看見某些人隨意將開槍跟傻子、義警 相提並論,真的很失望...
就算正確 大家就是在意民事好嗎 當然是打完或支援到了
再說
所以合法用槍但民事判賠,真的有這樣的案例能提供參考嗎?
你是懂法律但沒經驗,可怕的是該文還更不懂台灣的法官
....
我確實不認為自己有經驗,所以分享自己的想法,也想與大家討論如何更正確合法用槍。
※ 編輯: q7511966 (220.129.118.226 臺灣), 04/21/2020 19:42:17 ※ 編輯: q7511966 (114.137.217.199 臺灣), 04/21/2020 20:08:00答題100分,下一題
推,觀念正確。
只要開槍確實衍生許多麻煩,你說得某些人是以過去經
驗所得出的結論也沒有什麼對或錯
自己心裡有底不後悔就好
目前普遍配置的警械裡,警槍傷人的危險性最高,當然能不用就儘量不用,但如果狀況真 的危急(例如危害到人的生命法益)也希望大家因為明白合法性,而不要害怕使用。非常 感謝學長您無私的分享!
那你知道分局長會逼/壓你去和對方和解嗎!當然和解金會有一
定的趴數他會幫你,因為你出事,他會連帶影響,只能說我等
你實現警察執法正義
警察現在就只能演戲別認真好嗎?你以為的正義在法官檢
察官律師立委政客媒體人民裡跟本是笑話,濫權,過當,
違法,現在就警察最沒話語權..還在那執法正義,你想賠
錢被黑沒意見,但你看這些職業會怎麼修理你,你是要署
長下台出來道歉是嗎?現在只要警察執法批濫權就60分起
跳出名一半了,別傻傻這樣幹...不然不是你吃屎還會害
到同仁
沒有想帶風向執法一定要開槍,重點是「我不怕開槍,也不一定要開槍,但一定要知道如 何合法用槍」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2/2020 07:29:24開槍打死人管你打得是誰先被法匠噴殺人凶手,反正做什
麼都一定會被罵,就選一個最不會傷害自己的比較好
你講得是應然面(重點是你的應作為還是由沒經驗又馬後
砲說怎不打左腳的司法機關決定,實然面你可以決策樹去
分析,開槍制止得當,開槍致死及不開槍而論,雖然不開
槍會損害執法威信,效用-30,但開槍得當只有30%乘100+
開槍致死機率70%*-100等於-40,應該以不開槍為當。
何不等你親自跑一趟這些流程,再來發表長篇大論?
照您的意思,未曾開槍射過人的警察不能討論,沒有開槍射過人的教官也不應該任教或討 論射擊? 6年多來我幾乎沒有遇到能合法用槍的時機,只能鍵盤討論,請多包含,同時也誠摯邀請 學長能分享親身經驗或案例,指導後輩如何依法執勤,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安全,相信對 第一線同仁會很有幫助的!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2/2020 12:24:20認同你的觀點!
你在寫考試卷喔
這樣跳針的噓文內容對第一線同仁沒有任何幫助,真心邀請您分享更務實的想法共同討論 ,為穿同一件制服的幾萬夥伴們增進實力是否更好?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2/2020 18:32:24結論:不如不要
別害人當義警了
邀請您分析解釋看看,我分享的方法要如何害人當義警? 出一張嘴誰不會,拿出依據來好好討論,對都有機會面對到同樣狀況的第一線同仁才真正 有幫助吧?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3/2020 12:56:3413
就學術論壇 不討論合法性討論啥 各位學長姐鍵盤開槍R~ 很會的 拜託教教我 不要只會一言以蔽之,佛起來6
今天在大便的時候突然想到 既然要警方有作為 那在第一現場立馬找一個衰小背對你的 或身材你吃的過/身上沒有刀具的8+9 不管怎樣先拉開戰線離遠一點(以免被gank93
當個基層 不管你當下做了什麼作為 被事後諸葛一番難免的 整理一些日後遇到類似情形 該如何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9
其實我覺得原po講的蠻正確的阿(當然處理聚眾那段要不要用槍我沒遇過,不敢評論) 在警械使用條例不修法的狀況下,依照台灣的治安狀況,大部分都沒有到使用槍械的必要 尤其最常看見的就是犯嫌「單純」要逃跑,結果警察朝著輪胎開槍,這就不符合警械使用 條例的要件,很遺憾的我們偉大的署,從來也(還是說有但我自己沒仔細聽?)沒很強烈 跟大家宣達,不要對單純逃跑的犯嫌用槍,只會發生事情頒獎好棒棒,然後喊幾聲支持7
雖然想拔草測風向一下,怕被學長姐電,不過還是說說自己的想法。 我覺得這件跟中和的完全不一樣,現在又是一貫套路風向帶成因為開槍司法會不挺,才會造 成這樣。 但問題就是人力不足呀,你看各所凌晨是有幾個人?人都不知道補去哪裡了?現在的觀念就 是以繁忙的時候的警力需求編排人數的話,平常人力空閒下來,就是浪費警力,所以勉強可10
今天現場就兩個人>>>>開啟選項 路線A:開槍 有機率可以阻止鬥毆,長官笑呵呵拍照吃考G 亦有風險可能被法官判過當當eeee警,賠個幾百萬 路線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