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有沒有拾得物比刑案麻煩的八卦?
本分公司不只要求錄影然後還要保存檔案,隨時專案督導,然後500元以下的卷宗還要自行保存一個月才能陳報,公文都不會過期就對了?
現在還需要逐一把拾得物拍照給當事人簽名
請問有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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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佛縣嗎?
反正做也是你基層在做,跟官沒有關係
想搞你就搞你
好鳥
同感
有貓膩QQ
嘉義也是 搞死基層的東西 拾得物就拾得物 自己還搞500
以上以下 搞死自己
失蹤現在比照重大刑案勒www
講到失蹤某地區搞個專案,美其名幫忙找人,根本在揭一堆人的瘡疤,看家屬講的時候的 神情....很難過
走失真的超智障 每一個都調到死就飽了
你不知道,現在什麼都比照重大刑案嗎
別忘了民眾只要PO網也是重大刑案唷
現在監視器普及 剛好搞死基層方便 每個官都怕死 最好
遺失物也來重大刑案 監視器調到爽
還有哪個業務不是比照重大刑案的?
狗官出張嘴
官不就專門搬石頭砸基層的腳嗎?
上班前撿一堆東西一直做到下班 結案
府城也是哦
官還強調將心比心要大量同理心受理失蹤 幹我才沒有
那種整天逃家外頭帶壞別人小孩的8+9屁孩家人
什麼案件不是重大刑案
我以為只有台中市區的拾得物像重大刑案,一山還有一山
高
媒體輿論鬧大的事就是重點督導
受理拾得物超繁瑣,電腦檔案就有收據了,還有用專用袋包起
來,專用袋外面要寫一次內容物,然後又要在另一本簿冊再寫
一次內容物,難怪有時候很多人想便宜行事懶得開案,然後夜
路走多了被刁刁檢舉怎麼沒有開收據給我
以前沒管很嚴承辦人爽缺,現在誰當承辦人誰冤大頭
程序繁瑣到爆
要檢討這個,那要不要順便檢討一下某些單位遇到有民眾報
遺失物拾得物,也是用技巧與話術送到鄰近派出所?
話說以後該不會連拾得物也要檢討發還率,遺失物檢討發生
率
之前還遇過堅持要我們做筆錄的承辦人,向署反映還回
覆從來沒要求我們做過筆錄,事後又說要求做筆錄都是
為了我們好,呵呵
還有撿到疑似黃金、珠寶要先去銀樓鑑定的
貴重物品不保管好就算了,還不貼姓名貼及電話號碼,我
才懶得找聯絡方式勒!以為大家都很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