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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有關員警提告問題

看板TPC_Police標題[發問] 有關員警提告問題作者
esspx
(ESSPX)
時間推噓推:111 噓:5 →:111

各位學長姐好,佔用時間及版面資源先說聲抱歉。

小弟職司所內交通檢舉業務,

日前處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

並依規定逕舉製單送出,

孰料其中一名收到罰單的民眾,

將有小弟職名章之罰單PO上臉書地方社團,

並貼文以「有牌流氓」之詞辱罵,

留言處雖有正義之士群起圍剿,

但該民絲毫不覺自己有錯,

故小弟想提告給對方一個教訓。

但,不知警察人員提告該循何程序,

有沒有遇過相關情形的學長姐能指點,謝謝。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94.26 (臺灣)
PTT 網址

JKGOOD09/25 02:40找同事提告就這樣,跟辦妨害公務差不多意思

ImMyFriend09/25 02:42勤餘時間或休假時間直接備妥資料去派出所提告就可以了

ImMyFriend09/25 02:42吧?

higginsptt09/25 02:50樓上一線三大大

BBSNUK09/25 03:23專業一點,自己寫告訴狀(範本網路上都有),找時間去地

BBSNUK09/25 03:23檢署遞狀

BBSNUK09/25 03:25找派出所提告是一般市民的方式

xue8782709/25 03:41直接去地檢遞狀

KMT948709/25 03:57小弟之前去北檢遞狀,備妥相關資料後交給檢察事務官,不

KMT948709/25 03:57用5分鐘就可以離開了,後續會再去偵查隊或市刑大做筆錄

aarzbrv09/25 05:41想吉妨害名譽會因為告訴人的職業而走不同的程序嗎?@@

tommy13407509/25 05:57你下班也算一般民眾啊

tommy13407509/25 05:57不過建議到LAW板看看妨害名譽吧

tommy13407509/25 05:57不是那麼容易告成功

aarzbrv09/25 06:11回樓上:但這世上有太多人天真地把自己身家資料公開上網

aarzbrv09/25 06:29……對惹,以下這篇文章可供參考:

aarzbrv09/25 06:56如果在臉書上發生的話TPC_Police板兩年前也有個討論串:

weber1609/25 07:31不能告妨害公務(侮辱公務人員)前幾天有判決出來

aarzbrv09/25 07:40還要等法院判決出來喔?承辦檢察官在夢遊嗎?

aarzbrv09/25 08:03事後貼臉書算「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嗎?

adoko09/25 08:25告訴狀 民刑事一起遞

aarzbrv09/25 08:40不知道有哪位檢仔佛到幫忙轉送民事起訴狀,真想認識惹!

aarzbrv09/25 09:05而且如果想要吉附帶民訴,也要等到刑事起訴,法條就有:

aarzbrv09/25 09:06 https://bit.ly/3o2IuOp 所以請問一起遞的有先試算好

aarzbrv09/25 09:08求償金額、民事裁判費,甚至委任律師要花多少蔻蔻嗎?

empire91014409/25 09:24建議去地檢署,然後可能試探一下單位長官會不會反感

empire91014409/25 09:25因為最近長官的腦袋在那邊說什麼妨害公務侵害的法益

empire91014409/25 09:25是機關,所以員警不能跟當事人和解什麼。怕他們在

empire91014409/25 09:25那邊7788的

esspx09/25 09:30感謝各學長姐解惑!

aarzbrv09/25 09:35如果還要堅持吉妨害公務的,就算今天以前都沒看過法條,

aarzbrv09/25 09:37 今天起可以開始看吧:https://bit.ly/3CM3z3w

aarzbrv09/25 09:46(勘誤:今後若有空可以開始看吧)

aarzbrv09/25 09:47順便請教esspx:如果對方聲淚俱下請求送您一打乖乖桶和解

aarzbrv09/25 09:48以換緩起訴,未知這算是給對方一個教訓嗎?感謝!

esspx09/25 09:56沒打算和解,就是受不了臺灣警察太好欺負,做份內事還要被P

esspx09/25 09:56O上網侮辱,如果還要我提告才要道歉,那我想那也不是出於真

esspx09/25 09:56摯的道歉。

samnpc09/25 10:01去地檢提告,不要製造同事困擾

aarzbrv09/25 10:09回esspx:那您或許要評估您所預期的教訓到底有多大惹,

aarzbrv09/25 10:11 相關教訓的的上限這裡有:https://bit.ly/3uaeC3u

aarzbrv09/25 10:13(其他的實務裁判太多先不貼了。對了,在下不是警察)

esspx09/25 10:15謝謝您的意見!

aarzbrv09/25 10:17(OS: 最傷害警察尊嚴好像是爹親娘親的薯掌吧?)

jerry191909/25 10:27當警察天天受理報案的不會報案?

esspx09/25 10:34當然知道怎麼報案,我只是想了解是不是有額外要注意的地方

esspx09/25 10:34,樓上這位學長火氣不用那麼大

LeeFrank09/25 10:39我之前接這個業務 沒看過有人po網 倒是電話一堆 我都嗆

LeeFrank09/25 10:39他要就來派出所吵 順便看影片讓我洗你臉 基本上馬上就掛

LeeFrank09/25 10:39電話了 哈

umaga109/25 10:41記得是資料準備齊全直接去地檢 檢事官會直接做筆錄

LeeFrank09/25 10:43不然也可以學龜山仔 去留言叫他有問題來派出所 記得不要

LeeFrank09/25 10:43用真帳號

esspx09/25 10:43學長辛苦了,這位民眾是比較誇張,下雨天駕車連續三個路口

esspx09/25 10:43轉彎未打方向燈,被後方機車騎士檢舉,然後收到單硬拗是一

esspx09/25 10:43個違規地點,罵我搶錢有牌流氓

esspx09/25 10:44謝謝學長們提點,我會直接去地檢!

aarzbrv09/25 10:47還有該臉書社團文章是否為不特定人讀得到,甚至連沒臉書

aarzbrv09/25 10:48帳號的人都讀得到,這事關是否公然的關鍵……

forevernew09/25 11:13我處理車禍,明明就是A車違規才發生碰撞,給A車看監

forevernew09/25 11:13視器,A車仍堅持是B車來撞他的。裝睡的人,叫不醒啦!

forevernew09/25 11:13現在一堆巨嬰民眾,我也很支持原po提告

pleasepo09/25 11:41直接地檢署遞狀即可

arcysaint09/25 13:54專業點直接到地檢署遞狀,這一定成,之前才有一件成

arcysaint09/25 13:54案的有上新聞,賠了3萬多

arcysaint09/25 13:55告發侮辱公署看看

arcysaint09/25 13:56警察的尊嚴自己維護

esspx09/25 14:08感謝各位朋友寶貴的意見!

Jhan79040409/25 14:09社團如果有可能使不特定多數人看到文章是有可能構成

Jhan79040409/25 14:09公然這個要件的

Jhan79040409/25 14:11刑法140條後段,對於其依法執行執務公然侮辱者。是有

Jhan79040409/25 14:11機會構成的

wim199009/25 14:29吉起來,分享同事之前的經驗,他也是自己具狀去地檢提告

wim199009/25 14:29,後來勝訴,對方賠了不知道幾萬。

aarzbrv09/25 15:05確定「侮辱公署」、「刑法140條後段」[註]會成功嗎?

aarzbrv09/25 15:06[註]: 刑法140條還分成兩項耶,到底是說哪一項的後段?

aarzbrv09/25 15:12還有esspx是自然人,怎麼會變成辦公的地方呀?@@

aarzbrv09/25 15:16(會不會連在下09/25 15:12的推文都拿去吉呀?)

aarzbrv09/25 15:17此外,未知「賠了3萬多」、「賠了不知道幾萬」指的到底是

aaaworld09/25 15:19非執行公務,就用309條去處理就可以,你已經有他的資料

aaaworld09/25 15:19,在蒐證完整就可以去地檢直接按鈴申告了

aarzbrv09/25 15:19刑事的易科罰金,還是民事的損害賠償呢?可能也需要釐清

aarzbrv09/25 15:21(在下十年前就收過站內信被嗆要為八卦板推文道歉,否則

aarzbrv09/25 15:22 要吉在下妨害公務,結果到今天都還沒收到刑事傳票……

aarzbrv09/25 15:23 再回看這篇部分推文,現在覺得不意外惹……)

aarzbrv09/25 15:24(其實也不用按鈴直接走進去,除非要表演給商業媒體看)

knightking09/25 15:44看人啦,叫人去告又不是自己跑法院,累耶

love11025709/25 16:31支持學長提告!我們收到民眾影片檢舉,製單告發也是

love11025709/25 16:31我們的工作,不告發到時候檢舉民眾又說我們包庇,依規

love11025709/25 16:31定告發還要被罵真的是很賭爛,怎麼不怪自己違規?

love11025709/25 16:33昨天攔一個沒兩段式的,還在那邊靠北說什麼這麼缺喔,

love11025709/25 16:33年底了要業績、奇怪欸那你違規幹嘛

xxccpp09/25 19:23不要以為寫訴狀去地檢比較高尚好嗎,還不是發查到偵查隊

xxccpp09/25 19:23,而且地檢的公文速度至少也要兩個月,自己跟同事還是到

xxccpp09/25 19:23偵查隊做筆錄兩個月說不定都移送了,你要先確定的是臉書

xxccpp09/25 19:23是不是他自己用的還有真實身份吧

xxccpp09/25 19:25想告妨害公務跟公然侮辱就告,那是你的權力,樓上一直要

xxccpp09/25 19:25人家看法條的是承辦檢察官是不是?起不起訴是你決定?

aarzbrv09/25 19:37請問樓上這篇有誰一直要他人看法條呢?@@敢問您依法執行

tpc35102009/25 19:37好奇問一下,學長若是告妨礙名譽的話可以嗎?

aarzbrv09/25 19:37公務時,是否完全都不需要看法條呢?如果是的話,那在下

tpc35102009/25 19:38或是誹謗罪之類的方向不知是否可行

aarzbrv09/25 19:39就直接請教您,就別管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囉?

aarzbrv09/25 19:40回tpc351020:這要看原作者目前已保存多少證據了,畢竟

aarzbrv09/25 19:41他在這篇有些情況也沒全透露,比方說是發生在公開或私密

aarzbrv09/25 19:42社團……

aarzbrv09/25 19:46(也請教xxccpp如何完全不看法條通過特考呢?感恩!)

aarzbrv09/25 19:48(此外,如果這篇文章的作者,確信某些推文的良言而去吉

aarzbrv09/25 19:50 妨害公務,結果不如預期,那力主要吉妨害公務的網友,

aarzbrv09/25 19:51 該怎麼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呢?)

xxccpp09/25 19:55提告是個人權力,別人要告什麼關你屁事?

esspx09/25 20:10小弟沒在派出所報案主要是怕造成同事困擾,另怕被摸頭才選

esspx09/25 20:10擇去地檢提告;之前接過兩年多刑責區也知道地檢發交流程,

esspx09/25 20:10到時候我會儘量自己處理好,避免給偵查隊學長造成過多麻煩

esspx09/25 20:10;另本件犯嫌身分明確,查一下真實姓名年籍資料就出來了,

esspx09/25 20:10文章是PO在有1萬9千名成員的私密社團,我個人見解就是以單

esspx09/25 20:10純的妨害名譽罪去提告,希望各位不要再爭吵了,感謝大家

love11025709/25 20:24我也是支持提告妨礙名譽,不管成不成讓他有個教訓也好

love11025709/25 20:24,然後學長我是覺得不至於造成派出所困擾吧,妨礙名譽

love11025709/25 20:24這麼好做....兩份筆錄和一張截圖而已

esspx09/25 20:27我是怕主管官不挺,耳聞此類案件有主管要求至督察體系報案

esspx09/25 20:27,但...我是不敢啦XD

frailty09/25 20:33支持妨害公務!不過真的就怕督察體系跟長官在那裡搞鬼

frailty09/25 20:33

frailty09/25 20:33說錯XD

frailty09/25 20:33是妨害名譽啦

aarzbrv09/25 20:38提告是個人權利,那要不要改告殺人罪呀?這麼喜歡權力而

aarzbrv09/25 20:39連法條內容都不甩的話,會不會在鏡中看到刁民呢? ^^利

gn772209/25 20:42直接去地檢說要告就好了,哪那麼多問題

BlackM09/25 20:45如果能夠舉證臉書帳號跟被告的連結為佳,因為臉書不給調

BlackM09/25 20:45妨害名譽案件

gjgj666609/25 20:51原po都說要告妨害名譽了,你管這麼多做啥?要告殺人罪

gjgj666609/25 20:51也不干你的事啊

aarzbrv09/25 20:52「臉書帳號跟被告的連結」關鍵恐怕就是被告貼的罰單惹,

aarzbrv09/25 21:07此外,無論關不關在下的事,若在下未違反板規站規,那麼

aarzbrv09/25 21:08不好意思在下可能仍會在此繼續推文,懇請見諒……

xxccpp09/25 21:10不想嘴你你飛上天了是嗎,妨害名譽跟殺人會搞錯?上面就

xxccpp09/25 21:10有學長說刑法140條後段你在那邊裝傻,說有幾項幾項,刑法

xxccpp09/25 21:10140條第2項有後段嗎?刑法140條第1項後段…當場侮辱或對

xxccpp09/25 21:10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開逕行舉發單是文書作業

xxccpp09/25 21:10算不算依法執行之職務,在po到網路說有牌流氓算不算公然

xxccpp09/25 21:10侮辱?算不算不是你我說的算啦,不起訴理由是檢察官在寫

xxccpp09/25 21:10的,但是我認為構成或有可能構成我就可以提告,不起訴就

xxccpp09/25 21:10不起訴還要符合什麼期待

ugotnostyle09/25 21:23有要 的同事我一定挺 不知道那種覺得麻煩的同事是

aarzbrv09/25 21:27請問對方是在開紅單時,當場拿出手機(或平板)掃描紅單

aarzbrv09/25 21:29傳上網,再貼文輸入有牌流氓當場給發文者看嗎?如果兩個

aarzbrv09/25 21:30人各自回家才在臉書上一個貼文一個看見還算當場執行公務

aarzbrv09/25 21:31,那我國真的應該司法改革敦請xxccpp擔任比大法官還高的

aarzbrv09/25 21:33超法官好了(請問xxccpp真的完全沒翻法條自己想的?@@)

aarzbrv09/25 21:35剛查到三則涉及在私密社團妨害名譽的裁判書:

aarzbrv09/25 21:39 https://bit.ly/3ubcbO8

xxccpp09/25 21:45你是不是要一直糾結當場,你懂不懂什麼叫逕行舉發,都已

xxccpp09/25 21:45經是檢舉逕行舉發了怎麼可能跟行為人碰面,刑法140條第1

xxccpp09/25 21:45項的或後面很難懂是不是

aarzbrv09/25 22:00好像法條前後段是用分號或句號隔開的樣子:

aarzbrv09/25 22:01 https://archive.is/PRZFa 還是超法官已經推翻了以上

aarzbrv09/25 22:02許多人所認知的定義呢?

aarzbrv09/25 22:05(140的兩項各只有一個句號,請問前後段怎麼切割?感恩)

Wang556609/25 22:06我看成員警告白的問題

elynn88909/25 22:08恭喜領年終

xxccpp09/25 22:09你高興就好

aarzbrv09/25 22:29以下這則裁判書,也是因交通案件後在臉書社團罵警員,但

aarzbrv09/25 22:30 被判公然侮辱有罪而侮辱公署卻無罪的例子:

aarzbrv09/25 22:31 KLDM,108,易,354,20191205,1: https://bit.ly/3zHkBy7

aarzbrv09/25 22:32但在下回看也認同xxccpp於09/25 21:45的說法,所以良心上

aarzbrv09/25 22:33 應該要向xxccpp對不起,這的確是在下的疏忽責無旁貸…

JOHN218809/25 23:49去地檢櫃台說要告就可以了阿

JOHN218809/25 23:54上面不少雲訴訟。我之前去地檢提告過,不用拘泥什麼訴

JOHN218809/25 23:54狀,你只要明確跟櫃台的法警說要告什麼、對方何人就可

JOHN218809/25 23:54以了。

aarzbrv09/26 00:19在下還要追加向這篇作者道歉:因為非告訴乃論之罪追訴期

aarzbrv09/26 00:22 至少五年起跳,先前沒考慮到對作者有利的時效因素…

a8119203909/26 01:24某aa拉了之前的判決書出來然後呢?之前的判決書能夠代

a8119203909/26 01:24表還沒判決的案件也一樣這樣判嗎?

LeeFrank09/26 01:45管他會不會成 目的不就是讓傻逼鯛跑法院浪費他時間而已

LeeFrank09/26 01:45

asd860409/26 02:29打給你們2組說要告民眾

elAkuma09/26 02:33https://reurl.cc/95OW5a 108年度審簡字第1835號 網路發

elAkuma09/26 02:33文謾罵 法官及檢察官直接引用140條第1項後段 不過單一判

elAkuma09/26 02:33決不代表通例就是了

a7777444409/26 03:38有些分局或同事聽到你要送妨礙公務會擋你,覺得沒必要

a7777444409/26 03:38或大驚小怪嫌麻煩,而且沒績效,這時就可送地檢

panxchan111809/26 07:43「或」字好像很難懂,意思是兩者皆可該當。再者侮

panxchan111809/26 07:43辱公務員與公然侮辱並非罪質相差太多的犯罪,檢察

panxchan111809/26 07:43官適用法律亦不受告訴人之拘束。本案應該至少構成

panxchan111809/26 07:43公然侮辱,告殺人罪就已經是誣告的範疇了。說真的

panxchan111809/26 07:43,這滑坡很難看啦。

shadleheart09/26 07:55某aa 發言慘不忍睹 還殺人勒

shadleheart09/26 07:55到底一直在下幾點的www

HXH669809/26 08:51真的是宅氣滿點硬要辯

lemon112309/26 09:36其實這個會不會構成公然侮辱有疑議,呵呵,我覺得他侮

lemon112309/26 09:36辱的是自己

qw598016209/26 11:02我是覺得直接打過去地檢問最清楚..

a098321525009/26 11:42這篇怎麼這麼夯

jeff785chen09/26 11:46到底不是警察這麼關心警察的事情幹嘛

aarzbrv09/26 11:57(不好意思,在下是針對09/25 19:55回應任意罪名)

aarzbrv09/26 12:02(此外,既然這裡不是隱板,也沒有限制特定職業身分才能

aarzbrv09/26 12:05 發言,那09/26 11:46的推文敢問言外之意呢?先感謝!)

valkyrie0209/26 12:48直接去找地檢提告,地檢發下來交辦不會又回到派出所

valkyrie0209/26 12:48嗎?

kissa844309/26 13:01朋友吉過 去地檢署送卷宗,對方賠8000多

BlueMaple09/26 15:08希望學長實際處理流程之後能分享到板上 是眾在職的福

BlueMaple09/26 15:08

BlackM09/26 15:15收到檢座發交指揮書通常都是刑責區在做了,不過這種情況

BlackM09/26 15:15可能督察組也會來關心一下

jeff785chen09/26 16:26沒有言外之意,況且我相信這串留言的人除了你之外還

jeff785chen09/26 16:26有其他非警職人員,每日有這麼多熱心民眾討論警察的

jeff785chen09/26 16:26事務實為本版之福,小弟銘感五內

s101082s09/26 19:57告起來 支持你

james259609/26 20:24有牌流氓是污辱嗎?我個人覺得不錯呀!你爸就是有牌呀

james259609/26 20:24!不然能拿我如何?哈哈!看個人感覺吧!

lbmnt44109/26 20:34樂見同仁捍衛權益,加油。

shiny121509/26 21:21有牌兩個字沒問題啊,重點是流氓啊

HXH669809/26 22:45aa(摸頭燦笑

koreapig556609/26 23:35那些亂檢舉的 一律提告起來

walkingdead09/27 00:50某人有夠吵的 學長加油支持你

sorl00109/27 07:36推文可見法匠出沒,當年每個準備考試的人都是如此,孰不

sorl00109/27 07:36知實務派果真與學術落差之大

smallpriston09/28 22:44我同事說自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他是被po在google m

smallpriston09/28 22:44ap評論

aarzbrv09/29 06:33敢問強調實務派果真與學術落差之大者目前是否任職於警專

aarzbrv09/29 06:34某科的教官呢?感謝!此外,在下從出生至今沒想過考警察

aarzbrv09/29 06:35而且恐怕體檢就會被打槍,所以無法團報來考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