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水噴醉女、大外割壓民眾 新竹警執法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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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一名林姓警員,前年處理醉酒女子手機遺失報案時,見女子哭泣不已,竟持辣椒水朝她噴臉,再三字經挑釁讓對方暴怒,後依妨害公務罪嫌上銬逮捕;林警另處理民眾質疑攝影取締違停爭議時,因手上額溫槍被不慎被揮掉,竟又以妨害公務罪嫌逮人,還造成當事人受傷。法官認為林警執法違反比例原則,分別依強制及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故意犯傷害罪,各處拘役55、50日;傷害部分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前年4月5日凌晨,林姓警員在竹北分局大門口值班台服勤務時,一名陳姓女子因酒後遺失手機,哭泣到派出所求助,林警上前安撫無效,竟持辣椒水對著陳女說:「妳有吃過、喜歡吃辣嗎?」隨後見對方哭泣不止、情緒激動拍桌,更直接以辣椒水連噴陳女的臉2次。
陳女因痛得大叫:「我殺人嗎?我犯了甚麼你噴我…」並質疑林警使用辣椒水時機,林警又刻意將臉貼近陳女,3次以開口但無聲音、嘴型有變化方式罵三字經挑釁,等對方暴怒再依妨害公務壓制逮捕。隨即,林警又擅自解開手銬,讓陳女就醫後清醒逕行離開。
另外,前年3月23日,陳姓姊弟懷疑林警以手機拍攝違規停車,到警局理論時爆爭執,爭執中陳女不慎將林警手中的額溫槍拍落,陳女隨後立即撿起返還,林男竟仍以妨害公務名義欲將陳女逮捕,再作勢以柔道「大外割」方式壓制陳男,雖因重心不穩跌到,最後仍壓制陳男,過程中造成姊弟倆輕微受傷。
林警被控傷害、妨害自由,但他否認犯行。他辯稱,陳姓姊弟態度差,不但拍掉他手上的額溫槍,還試圖絆倒他,有妨害公務嫌疑;而陳女持續叫囂且屢勸不聽,他才朝對方噴辣椒水,為確保效果又噴第2次,他靠近聞陳女是否有酒味,反遭對方罵三字經,才壓制管束。
法官認為,執法應謹守法律規範,恪守執法客觀公正及純潔,不應過份偏執,更不應逾越勤務範圍,做出與勤務無關舉動。林警對酒後情緒不穩但無攻擊行為的民眾,2次噴灑辣椒水,還以挑釁言詞舉動激怒民眾,再上銬逮捕,顯然侵害人民合法權利。
此外,民眾懷疑自己是否因違停遭拍照而向林警詢問,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可歸咎於林警自身行為造成,考量林警有情緒障礙,分處拘役50、55天,傷害部分不得易科罰金。(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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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新聞發現這對陳姓姐弟的姊姊似乎已經不是第一次到派出所找麻煩了呢...
還是只是剛好都姓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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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紅紅
不得易科罰金…慘
在臉書常常看到這位學長到處留言
不能易科罰金 還可以易服社會勞動
酒空鬧派出所還可以寫這麼好聽,是遇到恐龍吧
勞動很累喔
而且要上班欸 你放假還要去勞動…
故意激怒對方再用妨礙公務這戲碼怎感覺在哪看過
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