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有關警械使用條例修正一案
: 以上所說的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早在109年就送進立法院了,當時是因鐵路同仁殉職: 一案而生,但過了兩年,草案依舊躺在立法院
: 草案內容供大家參考:
: https://www.ey.gov.tw/Page/AE106A22FAE592FD/91df5445-ea8b-450e-a83d-03217441e659
: 上面還寫著109-05-08呢
: ※ 編輯: cyberpoli (111.82.146.152 臺灣), 08/25/2022 16:05:38
: → nocturne821: 大概會繼續躺在立法院直到下次出人命才又會被拿出來 08/25 16:06: → nocturne821: 討論吧 08/25 16:06: ※ 編輯: cyberpoli (111.82.146.152 臺灣), 08/25/2022 16:09:41
: ※ 編輯: cyberpoli (111.82.146.152 臺灣), 08/25/2022 16:10:46
: ※ 編輯: cyberpoli (111.82.146.152 臺灣), 08/25/2022 16:14:47
: 推 asd8563214: 有比例原則在我看怎麼改都差不多... 08/25 16:17: → yiwei411219: 兩年還躺在立法院,這些官真的...... 08/25 16:24: ※ 編輯: cyberpoli (111.82.146.152 臺灣), 08/25/2022 16:25:44
: → kcv0519: 只要有比例原則,這些都是屁,看看西門町學長打了六年官 08/25 16:32: → kcv0519: 司,身心俱疲,修正?又再作秀 08/25 16:32: 噓 TheMadThanos: 去你媽的比例原則 08/25 16:39: 噓 roger9310754: 如果真的重視修法草案還會躺2年嗎 08/25 17:09: → banana246: 噁心 08/25 18:20: → john511: 呵呵 08/25 18:44
所以這次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第2項修正草案「警察人員執行職 務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 警?
就是說當警察因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所造成的人民損害,明定依國家賠償法辦理,因為只要
比例原則是不可能拿掉的,因為比例原則是憲法位階的東西
不過立法院下會期會一直到12月底,就看修法能不能在今年底前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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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被吃掉補一下
只要依國家賠償法辦理,受損害的人民就不得再依民事訴
訟來向警察個人來請求損害賠償,人民只能直接向國家請
求賠償,所以這個修法還是有需要的,所以修法後,只要
是進入國賠訴訟程序,將來被告就是政府機關而不是員警
個人
我比較納悶的是 因公開槍 怎麼一開始就不是打國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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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來源網址: NPA署長室今日發文內容如下: 槍,本應是警察同仁打擊犯罪的利器,然而曾幾何時,卻成了護身符一般,一種安心大於 實質的存在。 隨著現代社會的瞬息萬變,再充足的訓練也難一以概之實務上遇到的所有狀況;當前或許2
看完這個我們根本不用期待修法後的警械使用條例能一步到位,長官會給一堆天馬行空的裝備,巡邏時根本不方便攜帶,裝檢還會檢查該裝備是否破損。 我2歲女兒都問我,警察他們在抓魚喔?! 1.警械使用交給未在第一線處理員警參與,怎修法都跟現實情況格格不入。 2.無法挑戰的憲法位階比例原則,但立法者為何不能將警械使用列入到緊急避難優先考量呢?3
小弟認為警械使用條例就應該整個打掉重練 主要修改應該是明確定義警察何時能用槍,且用槍時機符合實務上的要求。 首先第9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現在非(低)致命性武器逐漸補足,就應該把槍這種致命性武器獨立出來而不是混為一談,奢望用致命性武器來做非致命性武器做的事。 如果需要用到槍就應該是要打軀體直接致命,如果打四肢可以阻止,那是不是代表非致命武器就能勝任?
爆
[問卦] 警械使用條例為什麼會躺兩年沒人理?剛剛去看了一下行政院在109年5月8日就把「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了,然 後經過內政委員會審議跟討論後12月28日就完成初審 然後這個草案就消失了,提案的也沒叫立法院會期快排進去審議,立法院也沒人在意,立 法院這兩年的這幾個會期有什麼更重要的法案在審嗎? 剛看了一下也沒有10
[閒聊] 警察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回歸國賠昨天剛看到這新聞 違法使用警械 若回歸國家賠償法 不是對警察更不利嗎? 因為國賠在公務員重大過失或故意時2
Re: [爆卦] 郭台銘 FB「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 在立法院躺了兩年 是誰的問題 又死了兩個警察 民進黨才想起這東西 只想要硬幹中介法 徐國勇:大膽用槍 部長署長絕對支持 法條都沒修改 徐國勇只會嘴砲支持用槍嗎 「警械使用條例」增訂第 10-1 條條文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