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車禍後拒測報請檢察官抽血,後續如何開罰
如題,酒駕肇事受傷送醫,拒絕酒測後報抽血,抽血後換算超過0.25毫克。詢問很多人有不同說法,有人說是開拒測罰單再函送公危、有說開拒測跟酒駕罰單再送公危、也有人說開酒駕罰單再送公危,請問學長姐有遇過這種狀況嗎?還有就是如果需要開拒測罰單,車輛被撞爛了,那這台車輛要怎麼移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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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交通組說酒駕不能開拒測紅單
好像有法條 車禍不能拒測 只是要找找
一樓的說法怪怪的
拒測是單一行為,拒絕就成立了,跟後續如何處置無關
開拒測單送公危,不再另開酒駕紅單
想問是為什麼?
酒駕歸酒駕,拒測歸拒測,無關一行為不二罰
酒駕是一個行為,拒測是一個行為
車被撞爛就找拖吊車載去拖吊場啊
我去上課,一個內勤的說先開拒測,再送公危;但我覺得
直接送公危就好了啦!
有拒測就先開一開,抽血的時候你單都開好了,應該沒這
個問題
先開拒測。不然A3那種你要怎麼扣車?問完筆錄後又放他回去開
車嗎?
網路上有道路交通處理規範第15點第三項有講到肇事拒
測或無法實施吐氣酒測,應強制抽血。看起來還是舊的
,可能新的要到內網看看。
個人經驗其實怎麼開都沒錯,但是因為拒測是會扣車的還
有罰的比較重,所以會吸收酒駕的罰單,因此開拒測就好
,或是你開兩張就要註記好
先開拒測才能進入請示檢座強抽程序 後來抽出來超過
不製單只送公危 吸不吸收不是我們需要煩惱的
要強制抽血前提不是拒測嗎?你就是依準現行犯逮捕跟拒測
單送去聲請強驗
哪來需要報請檢察官 哪來需要聲請,法條明文規定是我們如
預抗拒可以用強制力去醫院抽血,我搞過三件都是送公危
樓上學長 今年宣告違憲了啦,憲法法庭第一號判決
要報告檢察官吧,今年一月憲法法庭判決就說警察強制抽
血違憲了。
請問肇事拒測有告知拒測的法律效果嗎?
年初就修的法到現在還有人不知道,這要嘛是常訓沒
去或者去了在睡
覺,要嘛line群組宣導根本沒在看,難怪偶爾會有違
反人權違法行政
的負面新聞出來
喜歡違憲的人,可以多學習新的法律知識嗎
改很久了
不用報檢的話,酒駕的對照方一定投訴到爆了吧
紅單只開拒測,車子依拒測程序處理,人依公危處理。
有學長現在還不知道拒測有修法真的誇張…而且修法完署
交通組就一直瘋狂宣導了,各式ppt都有
有修法嗎@@?不是違憲而已
還沒修,但現在是事故暫停用35.6強抽
違憲還不知道,弄三件說的很有經驗,乾脆說開案要開三聯
單算了
拒測行政罰、公危是刑罰
開拒測,報檢,不另外開酒駕
除非有公文說不要舉發,否則就舉發給監理機關決定怎麼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