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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200以

看板TaichungBun標題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200以作者
jerrylin
(彳亍 口巴)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4

※ 引述《maggie024 (莫莉)》之銘言:
: 以前不能檢舉違停那就算了
: 連併排都不開放檢舉
: 那不就等同宣佈ㄧ中街的太平路鼓勵大家來停車嗎?那邊ㄧ到假日整條路根本停車場欸: 你說檢舉過多警力不足無法處理
: 那整天讓人簡訊報案、電話報案叫警察出來現場也只能勸導玩躲貓貓根本不開單做無用功: 不是更浪費警力、浪費執勤時間嗎?
: 怪不得警力不足啊......都在做這些白工勸導再勸導...

民主社會嘛 就民意對撞看哪邊人比較多

王國材說擾民所以微罪不舉 那覺得一堆違停跟併排停車影響交通的也烙人去抗議啊

這個應該是打爆地方立委的服務處電話最有用 立委可以凍結行政預算.

至於警方 開不開單勸不勸導反正都是上一天班 看上面指示是怎樣就怎樣做

要解決問題要找對人 現在變微罪不舉一定是一堆被開單的跑去找民代關說

罵警察沒什麼鳥用

不然等之後有隨電線杆附的科技執法 這就沒得關說了 但是要推廣應該還早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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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不好!"

"但是是正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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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12.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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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rrylin (36.233.112.51 臺灣), 03/07/2024 17:53:50

okgod 03/07 17:56寄爆市長信箱裝科技執法

hn114906668 03/07 19:35民意如果是違法的也可以通過!?

shuanqoo 03/07 19:49事實上就是違規的民意比較大

imrt 03/07 20:37鄉愿議員也不鼓勵取締啦

blueash 03/07 21:08現在就是違規的 聲音超大 沒看改這個都

blueash 03/07 21:08沒立委有意見

Weather4210 03/07 22:35原來罵警察沒用,厲害了

GeorgeKimo 03/08 09:51微罪不舉,那機車兩段式左轉呢?

rushfudge 03/09 00:14機車 強力執法取締!!!!! 沒有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