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簡訊檢舉違停
※ 引述《TAKE1212》之銘言
: 請問各位現在還能用簡訊檢舉違停車輛嗎?
: 最近違停的車,是不是比之前更誇張了些~
: 想停就停,都不用管別人死活的。
現在還是可以拍照錄影檢舉違停
可以用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的官方Line檢舉
ID:@TCPB
我檢舉過好幾次都有成功
另外如果傳簡訊或是打110 警察沒有到場
或是你覺得哪些地方違規嚴重的
都可以打1999申訴
分局過一陣子就會打給你跟你說明狀況
通常情況會改善一點
我一天打110大概三到五次
生活圈附近已經檢舉到算乾淨了
汽機車重機佔用人行道、紅黃線違停、違規攤販、佔用婦幼停車格等等
還有佔用身障停車格 一堆人沒有身障停車證亂停
這些人大概覺得以後會殘障
前幾禮拜看到一台車的身障停車證
民國95年就已經「過期」 爽爽停了16年
我只好一直請警察去開單
好像夾了三張逕行舉發單才開走
我大概估算過這些年檢舉的罰單金額
以一張罰單900來算就好 應該有80萬了
單次最高紀錄是兩三條路的整排紅黃線停車
大概30-40台車被開單
看到整排的逕行舉發單 我覺得身心舒暢
推薦大家也多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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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 違停免費仔就是該罰
推!真的不要以為違規都理所當然欸
感謝你的檢舉我愛你
Line的檢舉不是也還是帶到網站嗎?這個有用嗎?之
前靠這檢舉都沒下落
我被你檢舉了!但我支持你
你說的LINE檢舉是如何檢舉法? 可以說明詳細點嗎?
確實檢舉違停十分愉悅,感覺比放生好很多,做了善
事。避免其他用路人跌倒 麻煩以及車禍受傷死亡
110APP 可以視訊報案 但警察還是會問你地點 GPS超廢
樓上你應該會傳line吧 既然會不就是文字詳述地點時
間車牌 附上照片+影片?....送出
沒用過不知道是用啥方法囉 問一下沒損失吧?
地點就是的時候看一下門牌就好了,通常我是都檢舉大
馬路轉角,交叉路口很簡單。或是那種紅線當停車格一
停整天那種
照片用LINE傳送會損失exif資訊喔 用來檢舉會被打槍
還是說只是通知員警到違規地點取締 這請原PO說明
用可附加time stamp的拍照app 照片上會有日期時間
感謝你的檢舉!
可以檢舉一中街靠一中那邊的人行道違停機車,每次都
一排誒
讚!希望大家都可以守規矩!
讓違規魔人受到懲罰!
大大 機車橫放佔汽車車位有檢舉經驗嗎?
一中那個要用拖吊車 地上寫滿粉筆才有效制止
我這禮拜二開車載一歲多兒子去旱溪夜市買吃的 看到
一個婦幼停車格正要停的時候 媽的後面一台MAZDA給
我停進去,重點是他沒有兒童座椅也沒有任何小孩也沒
有放婦幼停車格的停車證!!!!!我肚子還有一個五個月
大的胎兒 害我整個繞得超久找不到位子,兒子也餓到
一直哭,我真的是快被這個沒良心的人氣死,然後我
還要挺著肚子遠遠的抱兒子走過去 氣到直接在那邊打
電話叫警察過來開單 但也不知道警察到底有沒有真的
開單….沒有空在那邊等警察來,但是我有把那個車子
拍照起來,因為本來想用線上檢舉的 後來直接打電話
推推
推啦
旱溪夜市一堆違停和併排,還有連自行車道上都停了一
堆機車,用簡訊檢舉好像都不怎麼會來
檢舉才是做功德,每天都有人被違停害的非死即傷
推
真希望妳是我鄰居
很多中小型巷子,一堆車把“馬路上”當成家門口在
停的,超無言
推
1999我剛申訴而已 還在看到底警察有沒有積極處理
不過既使檢舉了這麼多,還是一堆違停,人民很有錢嗎?
警察真的要報案才有機會處理,還是很不ok
推推
中小型巷子沒有畫紅線被當自家門口停車位很正常,
重點是不要擋住消防車跟救護車,還有不要佔位置!!
誰先停就誰停啊!沒理由佔車位
昨晚報1999 今早看車還在也沒夾單 = =
感謝情報 下次檢舉看看
國家,會感謝你的 。
請教併排跟佔用網狀線要怎麼檢舉?
網狀線現在只能檢舉路口處的
併排前後各一張 旁邊車一定要入鏡,前照如果看不透
駕駛座無人,那照片再間隔3分鐘以上補拍一張
想請問像上面太原路最右側這樣算違停嗎
最外側車道基本上都被佔據了
懶得檢舉或者怕有紛爭就簡訊報案,同一地點一直報
案基本上都會有效
太原路這個違停沒錯,但是這種的連拖吊車過去都不會
拖
推
給推
想請問原PO的LINE檢舉流程> <因為剛點進去看還是帶
到網站的檢舉
真舒適
還有一堆用路障,佔位給自己或客人停的,可以檢舉
嗎?
哈 但太原路那個上次被警察說沒問題 真無奈
讚!謝謝你的愛心~
推推
我家這邊四輪停紅線 找警察十次大概九次過去鳴笛而
已QQ
樓上 可以在110的時候直接反應只鳴笛不開單 上次反
應派遣員就說那幫我加註取締前勿鳴笛 結果我就看到
警察沒鳴笛但是走進去用講的XD
LINE只寫可以查車牌 檢舉還是要進系統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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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違停太原路跟崇德路交叉的4個路口,現在人行道上多了4個立牌 寫著人行道禁止停車,你開google map會看不到,因為是最近才擺上去的 也是因為我去檢舉機車佔用人行道,永興派出所去申請出來立著 有一種這個城市為我設立牌子的感覺蠻爽的 不然大家看看台中的人行道,這麼不友善,我只能盡力請警察來幫忙開路17
Re: [分享] 簡訊報案號碼 0911510105 可檢舉違停簡訊報案 免付費簡訊費用 新北市簡訊報案受理號碼更換了 換成 0911510105 請各位多加利用 最近幾次傳簡訊出去後8
Re: [爆卦] 徐巧芯違停事件 警察局調閱後出面說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紅線臨時停車是55條、紅線停車是56條,規定如下: 再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3
Re: [新聞] 防檢舉達人累翻警!道交條例三讀 正面表「靜態項目」縮限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等違規停車。 包括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違規併 排臨時停車,以及佔用身障停車格等。另外,紅黃線違停只要沒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 就不能逕行檢舉。X
Re: [爆卦] 徐巧芯違停密錄器逐字稿徐巧芯議員回說:「那我回去講啊!」 這種態度就是,你開單沒關係,你要執意開單就試試看! 反正開了我也會「回去講」, 「回去講」的意思就是【關說】啊! 就是找警察局局長或分局分局長【關說】啊!不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