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迫女學生辦公桌下「打手槍」擦精液!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Yny2EMU ]
作者: jiern (jier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迫女學生辦公桌下「打手槍」擦精液!台
時間: Fri Jul 8 13:28:44 2022
迫女學生辦公桌下「打手槍」擦精液!台南名師犯案逾20年 受害者出面卻見狼師爽領退
謝孟穎 風傳媒
2022-07-08
https://upload.cc/i1/2022/07/08/kbRohP.jpeg
「你能想像嗎?當你以為你辛辛苦苦把孩子送去某名師班級時,那其實是煉獄。你能想像嗎?當你以為你的孩子在學校安穩休息時,其實她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你能想像嗎?當你誠摯地跟老師道謝時,你的孩子其實躲在你背後發抖……」
2019年台南新市國小驚爆所謂「資深優良教師」張博勝連續性侵學生長達20年事件、指侵女童還在調查時辯稱「因材施教」。此案經人本教育基金會多年調查發現超過40名受害人,卻也在受害人詢問「老師跟新聞是同一個嗎」時額外牽出同樣發生在台南、一樣任教一樣超過20年、不同老師犯下的連續性侵案,犯行同樣長達數十年,皆是在校園建立隱蔽犯罪空間的事件。
今(7)日上午,人本教育基金會與多名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揭露曾在台中梨山國中小、台南日新國小、台南勝利國小任教之「名師」尚志剛連續性侵案件──從超過10名被害
人投訴可知,尚師不僅在午休時間以「健康教育」為由揉捏女學生胸部,還要求女學生鑽入桌面下替他打手槍到射精、甚至命另一女學生來「觀賞」,然而當一名如今已為人母的女學生A出面控訴老師當年犯行時,雖然校方性平調查成立,她也發現告老師已過追訴期、老師依然爽領退休金。
午睡襲胸、迫打手槍、稱「學姐做得更多不要怕」!台南尚姓名師超越20年犯案手法曝光
「20多年了,她是為了救其他孩子才站出來……」談起與尚志剛案的受害人A相識過程,
在南台灣揭發狼師多年、如今任職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的張萍,依然難掩激動──張萍說,尚志剛案會爆發的緣由是來自於3年前台南名師張博勝案,當張博勝性侵多名
學生超過20年的事件引起社會熱議時,也有不少人私訊人本基金會詢問「老師跟新聞是同一個嗎」,而後人本很快就從各種細節意識到,在台南犯下罪行的不只一位老師。
「小學六年級時,老師請她幫他打手槍、摸胸部,她想知道性侵她的老師跟新聞裡的老師是不是同一人,她不知道有沒有人申訴、多少人受害……她當時年紀小、不知道怎麼拒絕
老師就被帶走,那老師是大家眼中的『好老師』……」張萍嘆。
據人本基金會調查資料,本案被控訴的狼師尚志剛是台南名師,任教資歷包括台中縣和平鄉梨山國中小(1975–1978年、1980–1981年)、台中縣和平鄉平等國小(1978–980年
)、台南市南區日新國小(1981–1984年)、台南市東區勝利國小(1984–2004年),此
外也曾與日新國小任教的妻子私開家教班、勝利國小任教時於開山路與大埔路口某地下室違法開設補習班、於台南市東區崇明國小近處開設「小鼓手教育學園」補習班等。
而尚師經校方性平調查確認屬實的犯行如下:
‧平時會對表現好的女學生握手以表示肯定;之後趁機摸手或大腿。
‧對女學生說要抱抱,摸女學生的臉、耳朵、頭部,或在背部游移,或三貼緊抱,或藉故碰觸腰部或屁股。
‧午休時間下令同學都臉朝下趴著睡,再以健康教育為由摸女學生的胸部。剛開始隔著衣服,一邊摸一邊講解這個是甚麼狀況,讓學生感覺好像是在教學,最後把手整個伸到衣服裡面摸。
‧午休時要女學生鑽進辦公桌底下,要求把手伸入他褲子口袋摸生殖器,最後把長褲拉鍊拉下來,要學生撫摸到射精為止。過程中,老師會發出呻吟聲。
‧帶女學生到頂樓往天台的樓梯轉角(事先已放置茶具和課桌椅,而且全校都知道尚老師有個泡茶區),先在該處親嘴及舌吻女學生,再以手伸進衣服內撫摸胸部,並問:有沒有感覺。
‧事後會說:學姊做得更多,妳不要怕;妳覺得某某同學怎麼樣?可不可以找她一起來?
‧A組因為某題答錯必須受罰,B、C 組則出去玩。A 組同學須從門口排隊,一個個進來
教室。他對某女學生說:如果怎麼樣,妳後面那些人都不用被打。該生那天並沒有答應,但因為內心很掙扎而哭泣。
‧在自家補習時,會拉女學生的手去撫摸他的生殖器,甚至直接脫掉自己的褲子、露出屁股;也會同時撫摸女學生的身體,直到射精後再叫女學生拿衛生紙給他擦拭;有時候還會有另一位女同學在場觀看。
‧在自家補習時,會叫兩個女學生當著他的面,互相撫摸對方的胸部。
‧會對受害女學生說:喜歡妳;有時候會給零用錢,要她們去買些零食吃。
成年鼓起勇氣提告卻已過「追訴期」!同學怒:毀了多少女孩子的人生,為什麼可以逍遙法外、領退休金?
「我今天出席,是希望可以讓不適任老師不要出現在校園,我也是個母親、自己有生小孩,也怕自己女兒遇到這樣的事,不知道怎麼辦、不知道怎麼處理……」最初揭發尚志剛案
、如今已年過30身為人母的A女,在記者會上如此哽咽說。
張萍指出,尚師犯案手法就是找其他同學掩護犯行、對其他學生下手超過20年,甚至也有學生在老師私授的補習班受害過,「老師專找安靜乖巧女學生下手,還問她說要不要找同學一起來。」為了步步取得學生信任,尚師會先握手表示好感、但絕不會握男學生的手,之後邀女學生去頂樓「泡茶區」,或是舌吻或是做一些猥褻動作,當學生害怕遲疑時,尚師害會說:「學姐做得更多喔!」「妳覺得某某同學怎麼樣?可不可以找她一起來?」
張萍私下透露,因為尚師會體罰,當女學生被要求鑽到尚師辦公桌底下、尚師褲子脫掉讓學生摸到射精後,有些不知情的同學看到甚至還會羨慕「好好喔,都不用午休」,卻不知受害女學生獨自承擔痛苦、甚至用異物戳自己下體戳到流血。而在尚師擔任校拔河隊指導後,下手對象更廣、甚至包括其他老師,但,「他們開補習班、捐款慈善團體,都得到非常好的評價。」
儘管尚志剛種種事蹟被如今30多歲的受害人A指證、牽出10多名受害人、經校方性平調查屬實,尚志剛早於2004年退休,校方「停聘」處分根本毫無影響;甚至,因受害人是在成年後才鼓起勇氣控訴老師,提告時間早已超過刑法追訴期的20年,受害人無法在司法得到正義。對於這些狀況,受害人A的同學就曾在臉書沉痛道出心聲:
「……兩年前得知國小導師性侵害同班同學時,我氣到整夜輾轉難眠。那兩年我只有印象
被體罰的很嚴重,動不動就是打手心、有時老師還會從講台上衝下台用手打後頸、甚至直接在講台用粉筆丟我,這些都還歷歷在目,沒想到還有別的女同學是身處在煉獄之中,相比之下我這些體罰都不算甚麼了……
天真的我以為,有那麼多人出來指證了,這位殘害女學生的老師一定會被繩之以法,只是時間的問題,司法一定會還這些女孩一個公道,沒想到幾個禮拜前得知,因為目前出來指證的受害者都已經超過20年,所以不能定罪!除了不能定罪之外,他還可以繼續領著國家的退休金,就是你我的納稅錢過他的逍遙人生,到底憑甚麼?他毀了多少女孩子的人生,為什麼可以逍遙法外?……我們都曾經是個小孩,如今小孩長大了,在這麼多年後終於有
了足夠的勇氣忍著二度傷害站出來指證狼師,卻因為時間太久不能定罪,你能接受嗎?
你能想像嗎?當你以為你辛辛苦苦把孩子送去某名師班級時,那其實是煉獄。
你能想像嗎?當你以為你的孩子在學校安穩休息時,其實她正在遭受不法侵害。
你能想像嗎?當你誠摯地跟老師道謝時,你的孩子其實躲在你背後發抖……
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小老百姓,只是一個對於當年沒有發現同學痛苦自責不已的普通人,我的同學比我勇敢百倍,她勇敢地站起來、勇敢地走下去、勇敢地為我們的下一代站出來發聲。可不可以,讓我們跟著她一起勇敢?就這麼一次,站出來捍衛孩子的未來……」
狼師超過20年追訴期就安全下莊 修法之急迫:法律管道是一個受害人發聲的機會…
談起本案狀況,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對A女深深感佩,要站出來真的不容易,人本過去不斷見到受害者的困難:「受害者要說出口會遭遇非常大的文化壓力,當他跟父母說被老師摸、老師怪怪的,父母可能質疑你做了什麼老師才這樣,如果老師又是名師、討父母歡心,受害者就更難說出來……我們要創造怎樣的環境、讓性暴力倖存者說出真實的
聲音,這是國家要思考的事情。」
一個老師可以在學校犯案長達20多年、累積無數受害人,這是人本過去多年處理校園性暴力事件所見常態,因此馮喬蘭呼籲的重點之一,就是任何性平事件皆應「擴大調查」,一個性平案件不會只有一個被害人,往往是隱忍多年後才揭發、有更多黑數待理解。對於A小姐出面後相挺的那位同學,馮喬蘭也心疼這位同學得知真相後睡不著覺、想著「要是我當年知道的話能不能幫到她」、如今臉書貼文極力想找出其他受害人的過程,「我希望這樣的心情也能讓我們的官員、體制、校長體會一下,什麼是睡不著覺。」
就尚志剛案的刑法追訴期來看,馮喬蘭說,很多出面舉發的受害人都是在年幼時、20幾年前受害,但刑法追訴期僅有20年,而據澳洲調查報告,一個童年遭受性侵者從受害到說出口平均要23.6年,也因此追訴期勢必要考量現實狀況。
合辦記者會之民進黨籍立委范雲表示,雖然尚志剛已遭校方性平調查犯行屬實、做出解聘決議,但尚志剛已退休,解聘處分沒有實質效果、尚師還可以繼續領退休金、當事人要用刑事追訴也因過了追訴期20年無法制裁,狼師就真的逍遙法外。因此,記者會訴求之一,就是未成年性侵受害人的追訴期必須從「成年」起算,讓曾經害怕老師的孩子長大以後,還有時間去討公道。此外,現行法律「權勢性侵」判刑遠低於「強制性交」、也不因對未成年犯罪而加重刑責,范雲也表示將推動相關修法。
中原大學財經法學系副教授徐偉群提醒,「如果我們知道槍口下的同意並不是同意、受迫下的同意不是同意,那權勢行為下的同意就是屈服,不是同意。」現行刑法228條對於「權勢性侵」可能預設被害人迫於權勢有「部份同意」、判刑比221、224「強制性交」都還低,但這樣的法律白話來說就是:誰叫你要同意?誰叫你不拒絕?這樣的法律在徐偉群看來是一種「譴責被害人」的作法,徐偉群也支持修法,並且讓權勢性交罪在被害人是未成年者時加重。
綜觀尚志剛案,民進黨籍立委賴品妤表示,很多性平觀念是隨著時代進步的,很多受害者可能會在很多年後才會意識到過去自己受到侵犯、也可能當年不敢說出來,目前法規實有諸多不足之處,妨害性自主罪的20年追訴期就不夠:「20年對一般人來說可能長,但對兒童來說,這不足以保障他們成年後為自己爭取公道……」賴品妤表示,雖然在數十年前《
家暴防治法》通過時,許多民眾依然覺得「法不入家門」,但在法律上路數十年後大部份人都能知道家暴是不對的。同理,要支持校園性侵受害人,未來立法院也該修法加入對未成年受害人的保障。
勵馨基金會主任陳玉楨亦對未成年受害深深有感,她接觸過一名曾被家人性侵、30歲才接受心理諮商、而又因家人年老被迫回去照顧的女性個案,當性侵罪已過追訴期,她無法對家人提告。陳玉楨發言,便沉痛點出修法之必要性:
「個案可能花很久時間想好、想清楚才要採取法律行動,但已經無法追究了……可能很多
人說,都這麼久了有證據嗎?訴訟過程這麼漫長,能爭取到權利嗎?但這些被害人其實是很難發聲的,如果他們想好想清楚了,法律管道是一個他們發聲的機會──就是因為有太
多受害人不敢發聲、過了追訴期更無法採法律途徑,如果性侵修法能讓追訴期從成年算起,他們會有更多機會去主張自己的權利。」
新聞
https://www.storm.mg/article/4413828?mode=who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8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57258126.A.59E
好噁心的老師…太恐怖了
台南一堆人渣垃圾
好噁心,難道過追訴期就無法逞處狼師了嗎
立法沒收
垃圾
有公佈長相嗎?
好噁心的垃圾
那年代學校發生啥回家也不敢講,怕被父母罵
新北父 台南師
垃圾
https://reurl.cc/Gx8xZW 看起來是這個人,也是2004退休的
他還有上過節目
真得是要吐了,抓去剪掉拜託
根本應該廢除犯法的追訴期 什麼貪污、殺人、性侵都是難
以抹滅的 為何可以20年後無罪??
大學時 有些學弟跑去修教程 說要當狼師...
以後一定要教導小孩需提防老師..
dss大的推文圖應該是這位老師沒錯 隔壁班老師
新北也一堆人渣垃圾
太噁心了...
居然有這件事,我國小時隔壁班的班導師......很兇
以前有去大埔街那補過幾次…
新北父 台南師
我的年代真的好多狼師 有同學也是補習班被老師誘姦然後還
染性病 最後還有一堆心理疾病
應該把他的事蹟 貼給法鼓山知道免得有人再受害
不敢修法明定不良教師退場機制與退休金追回,只會悲劇不
斷重演
好噁心...
這兩個狼師都在家開私人家教耶,真巧
會有報應的
我也很好奇定制法律追訴期的用意何在?不只性侵領域,所
有違法行為只要過了法律追溯期限都可以沒事的話,不是變
相鼓勵犯罪嗎?只要有把握能躲過,犯罪了也有機率沒事?
也是我的隔壁班班導 怎麼這麼巧。3班嗎?
台南法鼓山還有尚志剛的分享,請大家去google 評論!
垃圾
小時後真的有老師要幫助你檢查身體…
受害者很勇敢。反觀立委們在幹麼?
垃圾
印象尚志剛班級剛好在樓梯口 我是2004年畢業的 導師
曾x玉 好像三班沒錯
噁爛
來台南當老師也太爽
高調
前幾天的城隍出巡沒把這人渣收掉?轎子不是都自己會走嗎
?
法律這樣訂,就是要逼受害者自己尋求私法正義了
學無間道,車上擺瓶威士忌就上啦
我認識這個人,我覺得超噁心…
偏偏小孩講的時候大人總會當作小孩在說謊
“下手對象更廣,甚至包括其他老師” 我是不信校方沒有
掩護啦
垃圾
好扯......
太噁心了
他女兒是那個醫師尚潔嗎還出書的那位?
回樓上 是
實在是夠噁心的 自己女兒栽培的很好,然後玩弄別人家的
女兒
請不要任意臆測。任何人到不知道這個女兒童年可能經
歷了什麼。
太噁了吧...
幸福的參加女兒婚禮 卻害人一輩子陰影
父親的惡行可以不要在什麼事情都未知的情況下,就先出
征他的女兒嗎?
幫她女兒看清父親為人啊,她可能還要感謝人本幫她辦案
耶
沒有出征 是要她小心畢竟她也有小孩了,要小心外公
沒有人可以得知她的童年經歷了什麼,現在把人家的照
片和私生活公佈丟出來在這則新聞下面,對她有比較好?
適可而止。
適可而止?你誰
所以15位受害者經歷了什麼,要不要去看一下人本發文?
某樓人本都調查出來了你還在未知 難不成你要親眼所見
才算知嗎?什麼可笑言論
做錯的是父親,關子女什麼事,照片真的不妥
噁到爆的人渣,無法想像受害者這些年怎麼走出來的。
我講的「未知」是指,沒有人知道他們親子之間的事,沒
有人知道這個父親童年怎麼對待女兒,這部分的確是沒
有表達清楚。人本的內容清清楚楚,這個人做的事絕對
最大惡極沒有疑問,但不要再提到他的子女了。
F大應該是想保護受害者,萬一畜生有對女兒下毒手的話
……
如果有對女兒做什麼的話,應該不太可能受邀參加婚禮
裡面還有狼師受訪請再對比受害人的故事
阿? 他女兒被公開很可憐? 別人女兒被玩弄就不可憐喔?
今天是我女兒被這樣搞,我一定是把他全家能挖的料都挖出來齁
敢玩別人女兒,今天被人公開女兒照片只是剛好而已好嗎
她不堪騷擾就出面撻伐父親把他爸抓出來阿,現在法律就是拿他
爸沒轍啦,大善人們
媽的垃圾人渣,社會的敗類
現有法令過追訴期拿他完全沒辦法,修法才有用
女兒關臉書了,真希望這種人渣可以得到懲罰
欸又恢復了
原來剛剛不能看是在改名字,那可以請他爸爸出來面對嗎
在台南當老師真舒服,垃圾
法律追訴期就是用來保護懂法的啦
在美國應該會關到死在台灣沒事真扯
可以移除女兒照片嗎?做錯事的又不是他女兒
那些被害女孩也沒有做錯,憑什麼是他們要承擔這些事情?
禍不及家人
一人犯錯家屬連坐 很純的華國思想
一碼歸一碼很難嗎?做錯事的是父親憑什麼要女兒這樣被
公開、撻伐?找個更方便的出氣筒就好嗎?
有聽過這老師名字,還好小學沒被他教到- -
我也覺得遷怒去家人不妥,要罵還是罵本人就好
91樓真是可怕
幫高調
該死
呵呵^^ 不知道大聖人們這麼會說,又有什麼方法能讓這人渣出面
高調
呢,這麼會說總不會叫受害人吞下去吧
禍不及家人?被害人全家人可能一輩子都跟著受苦。
真是個垃圾,枉為人師
高調
一堆在這罵不如趕快找各區立委修法
天啊是家人認識的...我也接觸過 真的有嚇到
夫妻感覺人很好~完全看不出來......
也太噁心
家長:謝謝(老師性教、指教、身教)
老師:不客氣。我會不厭其煩身材施教
這樣看爸媽喜迎老師畢恭畢敬,誰敢嘴
垃圾耶!!
身為一個法律實務工作者,以下僅可能避開學術名詞,
用最簡單的白話稍做說明。為什麼要有追訴期?刑法是
國家對一個人可以做到的最嚴厲懲罰,可以剝奪你的自
由,甚至最極端情況可能剝奪你的生命。所以刑法的行
使不能毫無界線,必須有一定程度以上的限制。再者,
犯罪經過時間越久,證據保全(犯罪證明)越不容易,
並且為了釐清事實國家可能付出的成本會越高。最後是
安定性的考量,這裡不談法安定性,我們只談現實面,
隨著時間過去,被害人的情緒與生活可能已經漸漸趨於
平和與穩定。在此時重啟調查,勢必要被害人作證才有
可能起訴審判,而這有很大可能會去破壞被害人經過了
這麼長時間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安定狀態。「犯罪者必須
得到懲罰,否則被害者與家屬無從平復,為了公平正義
」,應報思想沒有錯,但事實是國家無法不計代價,更
不能不擇手段、毫無限制的去追訴審判。而追訴期,就
是國家在正義與現實間所做出不得不的妥協。最後,有
關退休金剝奪追繳機制,其實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
資遣撫卹條例第80條有相關規定,這個案子差的只是無
法追訴的問題,所以與會者才會說要修追訴期相關規定
。願傷痛能被撫平,犯行得到制裁,無論在法律或社會
評價都是。
這個時代,記得書包裡面要放錄音筆
教室也應該設監視器
被害者要提告 你回說 這樣會破壞你的安定?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