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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檢舉達人算不算兼職??

看板Teacher標題當檢舉達人算不算兼職??作者
quickgun
(無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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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nc.ebc.net.tw/fncnews/life/127418
當檢舉達人領獎金這應該不算兼職吧??
想請問一下檢舉達人算不算兼職
熊貓算 這個總應該不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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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223.2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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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uickgun (218.173.223.219 臺灣), 11/05/2020 18:17:12

dinosaur610 11/05 18:47支持,但是要小心,共產黨政府整條馬路都放監視器,

dinosaur610 11/05 18:48就唯獨不准你放

dinosaur610 11/05 18:49而且政府這麼沒信用,你抓到他也會說不算數

※ 編輯: quickgun (218.173.223.219 臺灣), 11/05/2020 20:07:06

blueman1025 11/05 23:07論件計酬、偶一為之、報酬稀少,這些要點對於檢舉環

blueman1025 11/05 23:07保獎金來說都符合了。其中又以「偶一為之」最為重要

blueman1025 11/05 23:07,嚴格遵守後應當不會有問題。有機會我再請教別人

dinosaur610 11/05 23:52這位天才,請問你是如何認定 偶一為之 最為重要呢?

dinosaur610 11/05 23:58況且你是如何直接認定這屬於兼職呢?難道身為老師,

dinosaur610 11/05 23:58想當環保尖兵也不行?人家為了環保而檢舉,你不付錢

dinosaur610 11/05 23:59就算不了兼職了,你付了錢還說別人兼差?看來政府果

dinosaur610 11/05 23:59然很糟糕,連愛環保也要被搞

dinosaur610 11/06 00:00難道我們愛環保、愛教育就因為檢舉有獎金,所以就不

dinosaur610 11/06 00:01能愛了嗎?共產黨真可怕

quickgun 11/06 08:06

quickgun 11/06 08:13哈哈沒辦法明確說違法了齁??那就是沒有違法 不能

quickgun 11/06 08:13兼職就是不能兼職 沒有甚麼偶一為之可以的啦可以

quickgun 11/06 08:13偶一為之 那就代表我偶百為之也沒違法好嗎?

blueman1025 11/06 08:36兼職也有合乎規定的好嗎.....哪有教師不能兼職的...

blueman1025 11/06 08:36再者,「偶一為之」是和後面「報酬」有相關性的

blueman1025 11/06 08:37你即使薄利多銷結果變成「報酬豐富」,就違反規定了

blueman1025 11/06 08:39「教師兼職原則」和公務員那邊都有相關規定

blueman1025 11/06 08:43回到你的例子:「檢舉環保獎金」,都符合那3原則,

blueman1025 11/06 08:44就不會有違法之虞。

NingK 11/06 10:06我已經在當了阿

quickgun 11/06 14:03那其實補習也是偶一為之 論件計酬 報酬要少也可以少

quickgun 11/06 14:03為何不行??

quickgun 11/06 14:05報酬又怎麼定義豐不豐厚呢??有些老師出書報酬說不定

quickgun 11/06 14:05更豐厚阿 阿也合法阿

blueman1025 11/06 14:17教師任用條例第34條: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

blueman1025 11/06 14:17課或兼職。

blueman1025 11/06 14:28教師出書部分,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六條有寫到適用性

dinosaur610 11/06 14:35藍人真的是一位非常風趣的生物呢,首先這能不能視為

dinosaur610 11/06 14:36兼差就是一個非常大的疑慮,你卻直接視為兼差。

blueman1025 11/06 14:36而商業行為之認定則以個案認定來進行。

dinosaur610 11/06 14:37首先這要有人先亂丟垃圾我才檢舉,而我也只是檢舉而

dinosaur610 11/06 14:37已,就跟我檢舉校園霸凌一樣。這份獎金是你自己要給

dinosaur610 11/06 14:37我的。

dinosaur610 11/06 14:38同樣道理,我如果走在路上運氣特別好,常常撿到有人

dinosaur610 11/06 14:38掉了鈔票50萬的包包,我常常撿到,每次都交給警察,

dinosaur610 11/06 14:39最後我都領到一半的價格,你就說我這叫兼差?說不過

dinosaur610 11/06 14:39去吧?難道我撿到別人遺失的物品不能交給警察?

dinosaur610 11/06 14:39在者,如果我每天買樂透,常常中獎,是不是也不能領

dinosaur610 11/06 14:40不然就是兼差買樂透?

dinosaur610 11/06 14:41再退一步講,檢舉獎金市政府核發的,你核發給我獎金

dinosaur610 11/06 14:41然後再來告我兼差的意思是什麼?是不是政府失職?

blueman1025 11/06 14:41610,你可以好好思考一下再舉例好嗎............

dinosaur610 11/06 14:45我的舉例都是同一種案例,你自己思考一下再嘴吧

quickgun 11/06 19:16所以blue你認為檢舉達人是一個職業??

quickgun 11/06 19:23若不是職業 何來兼職問題??

quickgun 11/06 19:24教師是不能兼職 不是不能領獎金 blue你有搞清楚嗎

quickgun 11/06 19:24

quickgun 11/06 19:36blue你能好好思考再套用教師法嗎?

blueman1025 11/06 19:47不是職業的判斷與否,是在於「規度謀作」,意思是你

blueman1025 11/06 19:47從事這項事情是否有達到「經營」,這個標準都是個案

blueman1025 11/06 19:47認定的。

blueman1025 11/06 19:50回到你原本的例子,你問「檢舉達人」算不算兼職,我

blueman1025 11/06 19:50回應是只要你從事的項目以那3個標準來初步審判,那

blueman1025 11/06 19:50麼檢舉本身就沒有違法之虞,這部份沒問題吧!

blueman1025 11/06 19:59所以不知道為何變成解讀為「喔~檢舉獎金不能拿太多

blueman1025 11/06 19:59,不然會有違法之虞」?

blueman1025 11/06 20:04至於你想成為新聞中那位檢舉達人月入4萬甚至更高,

blueman1025 11/06 20:04我查詢相關訊息,沒有兼職人員能達到如此高的業績…

blueman1025 11/06 20:04…所以你若條件改成「教師能否倚靠檢舉獎金額外收入

blueman1025 11/06 20:04數萬而不違法」,我認為這條件非常非常地難成立就是

blueman1025 11/06 20:04了。

dinosaur610 11/07 00:26不用搞笑了啦,還在規度謀作勒~原來路人亂丟垃圾是

dinosaur610 11/07 00:26我的陰謀啊,好厲害的陰謀喔,笑死

dinosaur610 11/07 00:28我當我家社區的環保小尖兵檢舉不行逆?整天在那裡幻

dinosaur610 11/07 00:28

dinosaur610 11/07 00:29今天路人一直跑來丟垃圾丟到讓我可以檢舉到賺到這個

dinosaur610 11/07 00:29價格,也是時候該檢舉一下了啦,噗

blueman1025 11/07 09:05你的解讀能力實在令我無言

dinosaur610 11/08 01:28按照你的天才邏輯,固定買樂透就是規度謀作了

quickgun 11/08 04:48恐龍大講得真好

quickgun 11/08 05:48我感覺是blue過度解讀兼職定義了

quickgun 11/08 09:30若這樣 買股票獲利也違法了

PC9527 11/10 11:05獎金收入和工作收入名目都不會分就在亂引,還能討

PC9527 11/10 11:05論出一堆鬼話,真是顆顆耶

PC9527 11/10 11:38https://i.imgur.com/ChAZqAT.jpg

圖 當檢舉達人算不算兼職??

PC9527 11/10 19:47抱歉我有點激動,忽略我

quickgun 11/10 21:23pc你說的很正確阿

sinpact 11/12 08:11一連幾天上下班都會特別注意有沒有丟垃圾的可以檢舉

sinpact 11/12 08:11結果完全沒有啊~要當檢舉達人也不是這麼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