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00人電子大廠超時工作、沒加班費遭重罰
由於勞基法罰鍰過低,無法對違法企業造成嚇阻作用,因此許多立委串連修法,欲提高勞基法罰鍰。2016年7月24日,時任勞動部政務次長的郭國文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若因一次違規就重罰的話,可能會承受不起」
看到沒有,那個立委,維基百科都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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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員工人數成正比 才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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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是特別體諒違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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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交通,環保或是殺人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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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沒有高過給加班費的成本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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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報攤開來看就知道了 或者你直接承認財報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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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一堆賺錢還不給加班費 跟我說會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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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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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爛嫌員工爛真會P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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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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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係的沒關係 沒關係的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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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不是很意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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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小企業承受不起 就照稅前營業額百分比罰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