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科技男月薪53萬縮成16萬 拒付前妻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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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190214 (天空之島拉普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科技男月薪53萬縮成16萬 拒付前妻5萬
時間: Sun Jul 19 15:01:52 2020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 丁牧群
3.完整新聞標題:
※ 科技男月薪53萬縮成16萬 拒付前妻5萬生活費法官不准
4.完整新聞內文:
在一家上市電子公司當協理的賈姓男子,2008年因出軌與妻子郭女協議離婚,當時賈男月薪高達53萬元,年薪約637萬元,他承諾每月付郭女5萬元生活費,直到她再嫁為止,但賈男付了11年後,2019年開始拒付,理由是他月薪縮水變16萬元,根本不夠用,但高等法院認為郭女既然沒有再嫁,賈男財產也有1100萬元,判他必須依約每月付郭女5萬元。
郭女提告指稱,因為賈男對婚姻不忠,2人於2008年簽離婚協議書,約定賈男每月5日付她生活費5萬元,若她再婚則同意賈男不用再付,但沒有約定給付生活費的年限,也就是說如果她終生沒有再婚,賈男必須給付到她死亡為止。
郭女表示,賈男目前在電子公司擔任高級經理人,「坐擁豪宅妻妾」,而她至今仍因精神疾病沒有再婚也無法工作,賈男卻毀約拒付每月生活費5萬元,因此她提告要求賈男履行離婚協議。
賈男則辯稱離婚後已支付郭女1760萬元,包括離婚時給她500萬元、市價約600萬的房子,加上11年來每月給付的5萬元,而郭女每年的必要支出約34萬元,這1760萬元足以支應她51年的生活必要開銷。
賈男還說,離婚時2人所生的4個女兒還未成年,雖約定由他監護、撫養,但並非免除郭女的扶養義務,她仍應共同分擔子女扶養費卻分文未付,還強求他履行離婚協議,並不公平。
年約60歲的賈男還向法官訴苦說,2008年簽離婚協議書時,自己的年收入高達637萬餘元,但是到了2018年,年收入僅203萬餘元,差距甚大,雖然當時經濟狀況能支應郭女每月5萬元生活費及4名子女扶養費等,但他現在經濟狀況大不如前,也快要退休沒收入了,除了要支應4個女兒生活費、學費,還要扶養老母、繳房貸,幾乎入不敷出。
合議庭審理認為,協議書約定4個女兒由賈男監護、扶養,因此女兒的扶養費也應由賈男完全負擔,且4個女兒現在都已成年,1個已婚,3個還在讀書,而賈男每月月薪仍有16萬元,扣掉3個女兒學費、自己和老母親的生活費,還剩9萬5000元,足以支付郭女每月5萬元。
至於賈男另主張要繳房貸每月6萬餘元,法官查出他還有財產約1100萬元,可以支應房貸,因此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日前仍判決賈男須每月支付前妻郭女生活費5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fJr02y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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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爽賺耶
台女日常
出軌的活該
幹,好貴阿..................... >_<
出軌也能仇女 邏輯堪慮
年收入僅203萬餘元
08離婚 什麼都ok 房子 贍養都給妳
才過12年 開始反悔真的垃圾
開的出離婚價 就不要怪人吃到飽
一堆菜鳥以前還沒分紅費用化 所以股票發起來平均一年領500
萬都很常見 改制後科技新貴這個封號就此殞落了
這個case 是男的自己外遇 賠錢死好 離婚後再找沒人會要你
賠
有錢外遇不要靠腰贍養費啊
有錢外遇就別靠腰了
付到死,真人肉提款機
08年已經費用化了吧?
11年 再稍微往前推個幾年,以前本來就是賺超多阿~
現在科技業薪水超少又超累物價又超高 ~.~ 慘R
台女
只能說可憐,簽了不平等條約沒多久就分紅費用化
當初市價600萬的房子現在最少也翻兩倍了
八成是低能妓者拿年薪來平均成月薪
免錢的小三最貴
股價從130跌到18 幫QQ
53萬是他11年前當CEO的水準吧,現在降成協理當然沒有
四個小孩都丟給媽媽顧 給五萬剛好而已 保母費都不只
了
53萬應該是用年薪平均出來的,高階姓賈,剛好認識一
個
5萬也要省 幹嘛找小3
真有錢@@,月薪53萬
還生4個小孩
判決書連四個女兒的全名都打出來,有點扯
※ 編輯: chuo11 (111.249.105.163 臺灣), 07/19/2020 18:16:52即使現在 科技業還是賺爆
好像是某面版廠的協理?2008年當時股價大概是現在10倍
年薪600多 降到200多不意外
自己要答應的白癡怨不得人囉,每個月躺著拿5萬很貪婪,
但誰叫男的自己要承諾,離婚乖乖賠一半不就得了
給到人再嫁本身就是很鳥的邏輯啊? 人家哪時候結婚你
算得準? 別人結了婚本來自己該負的責任就可以推給別人
去承擔? 這樣開人家不一輩子吃死你才怪
台女日常
傻傻的,先轉去新加坡前妻慢慢去討
有錢的男生還是幹女友就好 結婚當太恐怖 還有精神病
生了四個女兒.....
台男劈腿死好
誰叫他要外遇 剛好而已
雖然女的拿的不太合理,但只能說外遇活該不同情
不用再嫁吧 就跟男朋友每個月爽領5萬 子女成年要求扶養
只能說當初扶養權全拿真的虧 女的算盤打得很精
11年了。
要是我就拿這五萬月薪到老死。都不用工作
直接殺了那畜生就好了 現在殺人都除罪化了
更何況這本來就該殺 良心責任也沒了
外遇的垃圾 活該
説女的爽翻是有什麼毛病,除非你認識當事人,不然從文
中只能看出丈夫外遇好嗎?這裡是數字二板是不是?
這好像幾個月前看過的新聞欸 男的爛活該
說不定女的當時是家庭主婦,中年離婚忽然要找工作也
難找啊。為了家庭都放棄工作能力了,月領很正常啊。
這種當初離婚打官司也不會是賠一半啦,一定也是月付
只是需不需要付到五萬就不好說
比月退俸還爽 身邊聽過故意不嫁的 現實果然比小說離奇
不過也是自找的 剛剛好而已
男的沒什麼好可憐,應該的
男方愛外遇 罰得好啊 刑法除罪化 民法賠償高 再合理不
過了
這是一個適當的判決
從文內看不出女的爽領,就看得出女的很辛苦很可憐囉?
外遇通常也不會只是單方面的責任,某族群一如往常地這
這時候就出來引戰洗地,換作男的受害就「自己笨哪怪誰
」XD 吃相有夠難看
每個月才付5萬已經賺了
認識想當家庭主婦的都是想爽的
只能說科技男好可憐,年薪高,太太都想當家庭主婦爽
滿好奇當初是什麼狀況才會簽下這種條約
恐怖鵝 還敢結婚R
打官司不是通常是付到小孩長大為止嗎
兩邊都不值得同情
面板廠協理6百多年薪,真賺
女男不平等
不是網通廠嗎
不是提供解決辦法了嗎?「活著就能繼續領」
有錢外遇就別靠邀
別靠腰
比起匯錢到海外的渣男 這個算了不起了 養四個小孩 還有
父母 還按月付女方5萬
這年薪水也不是頂高 監護四個 還有女人接這種二手貨 男
的應該很帥 前妻生4個 還被迫離婚精神異常 男的照顧她也
是應該的
說當家庭主婦爽的有一打四過嗎?
故事告訴我們科技業的薪水vs年紀是高斯分佈,不可太唱
邱
雖然男的渣,可是女的也不要讓自己活的這麼沒價值,去
找工作放下仇恨
可憐啊,找台女就是要先簽好協議
只能靠台男養活的嬌台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