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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立院三讀》 同性婚姻者可共同收養子女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新聞] 立院三讀》 同性婚姻者可共同收養子女作者
iLeyaSin365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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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題很好解:

首先就是先回答一個問題(1)
父母到底會不會影響小孩子?

如果不會,那當然什麼樣的人收養小孩都不太會有爭議。

如果會,那就是有兩種影響:好的跟壞的。


一般由父母自然生下來的孩子不會有需要討論到被領養的問題。

那需要被領養的孩子這時候就面臨到
一個「風險」,
就是被不適當的人領養到的風險。


因為由上述前提是:父母會對孩子有影響,
好的不必討論;重點是壞的。

一定有孩子被領養到會有負面影響的情況。
(不一定是同性戀。)

如果今天我們認為某種領養者,生活特性,
對孩子有負面影響的風險較大應該排除。

爭議就是:
贊成法案的人,認為不會,且顧及同性戀的人權,可以領養。

否定的人,認為會,認為小孩的權益高於同性戀的人權,不可以領養。



我是覺得,一定有不適合領養小孩的人。
不過我們是不是該顧及每個人的人權,
為什麼只顧及同性戀的人權?
每個人都可以領養小孩,
沒有不可以領養小孩的人。
這樣就好了。
因為異性戀可以養小孩,同性戀也可以養小孩,應該說起來沒什麼人不可以養小孩的吧?今天禁止同性戀領養的話,豈不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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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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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 05/16 22:48重點要[定期追蹤],不然只是讓小孩到下個災難

iLeyaSin365 05/16 22:50社工很無能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