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肇事逃逸和射後不理
大家應該都有看到陳柏惟被KMT追打肇事逃逸的新聞吧
有的還順便連丁允恭酒駕一起打,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只是說到丁允恭,我反而想到另一種意義的「肇事逃逸」
也就是字面意義的射後不理,在懷孕的時候要女生墮胎
不知道女孩兒覺得這兩種不同意義的「肇事」和「逃逸」
哪種比較過份呢?車禍肇事逃逸?還是懷孕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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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49.25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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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
推
※ 編輯: BoBoLung (106.1.149.250 臺灣), 10/06/2021 15:43:28
都很過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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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者哪裡過分,自己喜歡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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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渣
推
共通點:都是台灣人民支持的綠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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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事前避孕,可以不做。但被撞的人可以事前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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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不被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