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算性侵嗎?
剛剛看到一篇新聞
女子認為男性性侵她,但是底下很多留言認為不是這樣
各位女孩兒覺得呢
李姓男子日前和1名初次見面的女性到五星級飯店開房間,接著又去高檔酒店吃飯,李男見女子一口氣點了2萬元豪華料理,還約李男晚點去百貨公司買1個上萬包包和1件7萬洋裝,嚇得尿遁,沒想到卻遭女子控告性侵、詐欺,李男無奈承認實在做不下去,只用手指進入,但絕無違反女子意願,台北地檢署最後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
據了解,本案提告女子聲稱從來沒有在工作,但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到警局報案時,還會嫌冷氣設備老舊,她指控李男不顧她的反對,在飯店用手指侵入她下體,涉嫌妨害性自主,接著到文華東方酒店用餐時,李男又不告而別,害她得掏腰包付餐費,涉嫌詐欺。
李男解釋,當天是在朋友的double date餐會中,上首次認識這名女子,朋友努力搓合要他帶女子去自由活動,所以2人先到信義區的五星級飯店,因李男承認當晚提不起勁兒,最後只用手指伸入,但強調絕對兩情相悅。
李男表示,2人休息過後,女子說要去文華東方酒店吃飯,點了紅酒、餐點金額高達2萬元,還邊吃邊說,已經在新光三越看好了1個1萬元的包包,也訂了1件7萬元的洋裝,希望李男接著再陪他去買,李男自忖實在吃不消,選擇尿遁不告而別。
辦案人員再詢問女子,為何一頓飯要吃到2萬元,女子不以為然地表示「我平常就這樣的」,由於餐點幾乎都是女子點的,又查無李男違反女子意願性侵的事證,最後檢察官綜合相關跡證,全案偵查終結,給予李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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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算,送包包和伸手指兩件事是獨立事件,互相沒有依存關係
初次見面就開房?這什麼套路?
你自己想送的vs我不想和你那個,很好理解吧
男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真的,以後就只躺平不動就好。敵動你不動,法院遠離你
一定很正 你會跟龍去東方文華嗎 500元motel解決吧
龍我會直接閃,500摩鐵都太多
做不下去是怎樣 ?該不會是肥龍吧
cc 屠龍台男有沒有那飢渴
笑死,阿不就還好沒幫付包包洋裝錢,不然多付8萬搞不好
還被吉性侵
已經被吉拉 沒付錢才被吉吧
說女的是龍算不算仇女
男女都有龍好嗎?
男的應該叫肥宅
法律認證不是阿 還有啥好疑問的
這男生的朋友是不是有抽成啊,撮合這種爛咖給好友?
不好說
這種套路通常有兩種 做下去的話馬上彪形大漢進來說是男友
變成仙人跳
輕輕鬆鬆賺大錢
搞不好人家是做口碑的 絕不仙人跳
反過來做,可能就都買了,怎先開房間
不可能 口碑就不會告了
一餐2萬叫做正常唷?
一餐兩萬 首富也沒那麼奢侈吧
高級妓女
2萬是怎麼吃的
一餐兩萬??A5和牛加龍蝦加魚子醬?再點羅尼康地一杯?
還是半價的時候去吃的 https://i.imgur.com/tRoR3CE.jpg
窩不知道
算你個頭 法院就認證不算
仙人跳? 男生真的要保護自己
不是都不起訴了嗎?
不起訴不代表沒有做,沒有做不表示沒有錯!對都是你的錯
不算
頂級台女厲害了
不就不起訴有啥好問了
價錢沒談好
2萬元餐費最後誰付的?
算性騷擾
法院認證 不算性侵
這就在約的
說要去星級吃飯ㄧ律說家裡有事
這男的也不上道 至少飯要請 房間都開了
男的提不起勁,所以只好用手擺平她,條件很差讓人提不起
勁?總之剛認識就可以跟人家開房間的話,最好是不知道會
幹嘛。
而且還是男生的朋友撮合他跟女的出去,這什麼爛朋友啊?
誰來告訴我哪裡算
根本仙人跳
還好不舉救了你 下次要小心點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2+1+7......10萬會不會太...
女子聲稱從來沒有在工作,但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
從來都吃兩萬.....
到底是算在哪裡?被性侵還可以跟加害人去吃飯逛街?還
獨立事件勒,笑死。
呢都說不起訴了,新聞內容只有單純在第一段講說開房間
,剩下都是講後續發生的包包餐點衣服,最後再說控告性
騷,我怎麼覺得重點對不上
不起訴大概是檢察官認為當時沒有違反其意願啊
算
法院都認證了
男生真的衰小
台灣最恐怖的不是兩黨都很爛而是台女
還是要推廣行房記錄器
性侵是台女主觀認定我以為大家都懂
好了啦
女生說了算阿,連這都不懂嗎?
如果只是要拿特例來開嘲諷實在沒必要 光這件事的內容的確
很難說是性侵 但特例並不是通則
檢察官都講不算了 還問什
台女說是就是,你各位閉嘴,懂?
高級妓女
做不下去還用手指插幹嘛
不是啊,第一次見面,不送錢買禮物請吃飯,幹啥要給
你插,當慈善手天使哦?幹重點是這男的最後落跑只出
到開房費,兩人吃飯錢還要女方自己出,根本差勁。負
擔不起就說啊看兩人各出多少,玩尿遁失蹤是幾個意思d
er?
事後越想越不對可以告性騷擾
被性侵後還能跟加害人一起去吃飯逛街,厲害了台女
當下如何很難判斷 所以法官也只能從事件的前後去判斷推論當
下是否合意 飯店出來之後還要去逛街買包包 這很難說有脅迫
什麼吧@@?
的確是有因為害怕或是遭到脅迫當下不敢拒絕 或是嚇到不知道
該怎麼反應事後才清醒提告的可能 但這怎麼看都像是男方不買
單女方不爽就告他xD
當時無違反對方意願就不算啊!
自己出錢後愈想愈不對勁
這朋友不行欸
是男的被性稍擾 懂?
最頂的啦 平凡肥宅碰不起
女生覺得不舒服就是性侵
不算
性侵完還一起去吃飯?還點兩萬多的餐?男孩兒真的要好好保
護自己,快去買行房記錄器吧
女的明顯問題很大啊
算,若真的沒有性侵怎麼會提告
法院認證不是 但女生說是就是 沒有第二句話
是男的被詐騙取財
我怎麼看不重要吧。我又不是當事人
不算
先飯店後吃飯 被性侵還吃飯是啥東西
記得回頭跟那個朋友斷交啦
不敢告詐欺只好告性侵吧
沒工作 要求生活品質???
最好是算啦
就越想越不對勁的典型案例阿
先手指插入 結果還一起去吃飯
點2萬
男生真的要小心啊
前戲都沒做完就坑十萬XDDDD 傻子才吞
一定很正
臭婊子
性侵還有心情吃飯
所以錢是誰出的 男生女生各出多少?
一看就知道是條件式性侵,後面有買包就不算性侵 沒買就是
愈想愈不對勁
沒滿足所有需求全算性侵
應該算價錢談不攏,民法吧
真的性侵還可以一起去吃飯?
女權就是這樣玩爛的
我比較介意朋友怎麼會介紹這種對象,是有抽成嗎
男生真的要小心一點
不算阿,你被性侵後還會跟性侵你的人去高檔酒店吃飯?
還會要性侵你的人買7萬的包包洋裝給你?
男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當然不算呀. 先開房再吃飯又逛街. 如果性侵. 開完房就
要報警啦. 還會跟他去吃飯逛街.
女生真的是人類的優勢種 可撥男人
前面兩樓是反串釣魚啦XDDD
男生應該告女生性侵啊, 手指被性侵了呢!!
二個人都有問題。
笑
噁爛
跟包包無關跟後面逛街也無關,重點是當下對話,如果當下
有錄音:女子一直說不要,男子仍手指插入,那就性侵無誤
;這案子不成是因為當下性行為發生時無任何證據
不算,沒有人被侵害完還開心吃飯,甚至約等等買包包洋裝
而如果當下真的有被性侵(真的有我所講的的上述證據,影
片或錄音等,確實反映了沒有意願發生性行為、仍被勉強)
,如果有被性侵,但之後卻一起去逛街、吃飯、點很貴的餐
點,有可能是出自什麼樣的心理?其實不難想像,(可能一
)還處在震驚難怪的狀態,失神的男子叫她去哪她就去哪,
然後等男子終於放過家,她一個人時,才終於能夠找回精神
來思考今天發生了什麼可怕的事(可能二)看看男的還想玩
什麼花招,想要找機會報復,故意花一堆錢點最貴的餐點來
發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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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是真的也有可能,當下性行為是合意,之後不給花錢
就不爽了,於是提告,這樣的仙人跳也是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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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之後有沒有一起去逛街買包這真的無關,也難以
拿來判斷。最重要還是性行為發生時當下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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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打錯好多字...「(可能一)還處在震驚難過失神的狀
態,男子叫她去哪她就去哪,然後等男子終於放過她讓她回
家,她一個人時,才終於能夠比較回神能夠回想今天發生了
什麼事」
休息完一起去吃飯?你會跟性侵你的人去吃飯?
不算,沒證據啊
果然是不起訴。看過程看到笑出來,哪算啊XD
可能可能可能 不可能
這事實這麼不明確,哪有辦法判斷
算啊 難道你犯罪法官還要算你小學有幾個好寶寶章?他
要是覺得被女的騙錢他可以換告詐欺啊
男的被詐財
性侵沒性侵是要看兩個人在房間當下幹嘛 法官怎麼判就
是怎樣啊
算在哪?
買包包換鮑鮑,啦啦啦~啦啦啦~只要名牌就好
這女的也太噁爛
這人交了壞朋友居然介紹這極品
瞎猜後面是索賠,沒有賠所以不和解
這種一定活在自己世界的奇女子 不能放生
台女覺得算
尿遁又怎了,自己點到2萬的自己付阿
男生被性侵可以嗎
笑死 男孩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做完不付錢就不算嫖了的模式
好恐怖啊
跟男人開房間又去吃飯哪裡違反意願
法院都認證了 你有沒有看仔細?
看來以後行房記錄器也沒用惹,只要做愛中有一秒覺得自
己不是自願也算性侵@[email protected]
算啊 因為原本那樣根本是被嫖 好處沒拿滿當然算性侵囉
包包刷了嗎 刷了就不算
違反個人意願不是自己說了算,要有根據的,這女的上床後
態度明顯沒有違反她意願啊
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當然不算 什麼爛朋友介紹這種
這看起來比較像是仙人跳欸,先開房碰下體,然後才去吃
大餐買奢侈品,不付費就提告的後果,那不就還好男生沒
有真的做還偷跑
先去開房間後再去吃大餐這樣算性侵?是我對性侵認知太狹隘嗎
?女方當下就該該去報案了吧
獨立事件 笑死
女權說4就4
不是 前幾樓帶風向也帶太快 到底算在哪裡?很明顯就
沒騙到錢7噗噗隨便找理由提告
算? 我無言
性騷擾才跟意願有直接關係,性侵在法律上因為刑責較重,所
以判定標準也比較嚴格。避免行房變性侵,所以上面說的行房
紀錄器是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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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過] 待業沒工作心裡很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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