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公托後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可以嗎?
大家好現在是2023年,覺得規則還是有點複雜
有一些問題請教各位(津貼我可以不申請)
我在公托簡章內看到一條規則如下:
收托期間內,家長不得以已入托兒童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違反者,應書面通知並自通知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完成退托
Q1: 該兒童入托後,家長申請育嬰留停,不說的話,公托那邊會知道家長留停了?
Q2: 這簡章的規則是否合乎現行法規,怕他只是複製貼上?
Q3: 我知道目前規則是,育嬰留停8成薪與其餘津貼都可以一起申請不互相牴觸,一起申請津貼都可以了,是否代表送公托+留停這兩件事可以一起執行?
Q4: 公托以外的,準公托,私托,保母,應該是肯定也可與育嬰留停一起嗎?
Q5: 若不以該送公托兒童名義申請育嬰留停,但是以另一個未送托兒童名義留職停薪了,該公托還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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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托簽約時就會跟你說清楚不能留停,否則退托,你一
留停他們就會知道,如果不退回津貼就是退托
公托要雙方都要在職,所以你用別的小孩名義也是不行
,發現就是退托
只有公托要雙親在職,所以你選其他的就可以請育嬰留
停
社會局跟勞保局會互通好嗎......
準公共可以 費用比公托高一點但可同時
不可以 想爽?
送托後再請育嬰留停,不能申請補助8成薪。但如果送托A
寶,申請育嬰留停用B寶名義,可申請補助8成薪
需不需要雙方都在職各縣市規定不同喔,建議原PO說明所在縣
市
去年八月二寶上公托,改用大寶名義跟公司續請育嬰假,
有跟學校、新北社會局詢問這樣是可以的,只是要附上
太好了,看起來是有規矩可循且成功的,我在高雄市,我再來問問社會局,感謝
不是用二寶名義申請育嬰假的在職證明
跟育嬰留停津貼完全沒有關係
新北只規定不能用入公托那個孩子名字請留停,用其
他孩子名字請留
停是可以的
是可以這樣多試一點,以後政府就會知道要怎麼改規定
了
啊就妳最聰明 大家都笨蛋
……..感覺還活在飛鴿傳書的年代
你想幹嘛
怎麼規定怎麼做,政策寫的很清楚!不要鑽漏洞,有孩子後
更要做好榜樣!
如果剛好排到公托,但也已經申請留停了,那到底是要怎麼
辦?
你入了在留,你想的到的大家都想的到。ㄧ點都不復雜
阿,是你想要各各都要有而已
…….
J大,記得有的縣市要三個月的在職證明
就是可以先送 三個月內補證明 不然就退托這樣
但感覺 排公托、申請育嬰留停 這都是要做之前就要先想
的吧(如果沒排到怎麼辦、如果排到後續怎麼處理?)
之類的
各縣市不同 台北市兩個月內要復職
同名字,很容易被抓到,因為系統連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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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公托托嬰補助與育嬰留停如有違反版規請提醒我~ 我再修改文章或刪文謝謝 昨天托嬰抽籤出來後,我們家月齡小的寶寶排序很前面,應該是非常有機會排到。 媽媽目前狀態是留停,申請育嬰補助。 因為有查到衛福部更新的資訊如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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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育兒津貼 留職停薪津貼 薪水發放想詢問育嬰留停提前復職的薪資問題 假設今年2/17-8/16申請育嬰留停 可同時申請留停津貼8成新及育兒津貼5000元 如果在8/2提前復職 留停津貼及育兒津貼未滿一個月是否仍補助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