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張育成的解套方法
第一個方案
依據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
第 6 條
核定服補充兵役男,依下列規定管理:
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應接受體育署之列管。
二、列管期間內,應依體育署指定參加集訓或比賽。
第 7 條
核定服補充兵役男,於列管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未經補充兵役徵集者,廢止其服補充兵役之核定;經補充兵役徵集已取得國防部核發補充兵役證明書者,依法辦理臨時召集入營:
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其核定原因消滅。
二、未依體育署通知之期限、地點完成報到、參加集訓或比賽。
三、參加集訓之成績,未達考核標準,經體育署核定退訓。
體育署作成前項廢止處分前,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廢止處分,應由體育署以書面通知役男,並副知國防部、內政部及役男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但現在經典賽的成員名單是由民間機構中職組訓會負責,組訓會不放入名單
體育署得否自行發動徵召(指定參加比賽)?
如果體育署這樣做是否打破當初中職和棒協的協議?
如果消極點看待,不放入名單→體育署無權徵召→張育成未違反補充兵辦法,解套
第二個方案
如果體育署硬起來徵召,張育成拒絕,補充兵資格消失,得當四個月兵
那張育成可轉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
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
第 2 條
經判定常備役體位役男家庭情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服補充兵役:
三、役男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或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
張育成目前有一名未滿12歲的,老婆正在懷孕中(超過6個月)
而他申請家因補充兵,只要在當12天兵即可。
簡言之,張育成選手這次照兵役辦法來看似乎立於不敗之地。
不論是第一種方式組訓會不放他入名單或第二種家因補充兵,他都不用再當四個月。
只能說張選手的解除兵役技巧和他的棒球技術一樣厲害。
而這次則間接凸顯我國兵役制度的漏洞。
1 棒球的列管制度
2 補充兵資格的重複申請
--
去當兵啦
入境-被抓去入伍-申請家因
就改口說突然受傷就好啦 反正都黑了
就回來當兵啊
難怪老婆現在放心的四處拜年
解套歸解套,還是要照規定走,照規定去解套OK啊
得申請,還得看主管機關同不同意
但現在看起來根本就不想照規定走,所以直接黑掉
他照規定鑽漏洞啊
呃
除非打 不然怎樣他都黑定了
這下只能用職業道德出征了 館粉衝啊
他一開始直接放棄走這條 可能還不會黑這們快
前面就有人說過了
之後要申請家因現在先去當好嗎 當他婉拒大餅時已經是役男了
這部分有待商榷,因為辦法寫是「拒絕體育署指定賽事」 除非要討論體育署指定賽事的權利有下放至中職組訓會 坦白說事情鬧到這地步,更凸顯兵役在棒球選手的問題 (早期是硬性全徵召,近年因社會觀感,和權力移轉至中職改尊重選手意願,但當選手意願 和列管意義相違背時,要如何處理,目前還沒看到答案出來) 和政府單位到底要從寬還是從嚴去解讀法條。
※ 編輯: edwin040286 (27.52.130.47 臺灣), 01/01/2023 12:36:41楊清瓏先前也算棒協 體育署流程他應該清楚
家因申請沒說一定要給吧,給了那好又回到等當兵,先別
不要再一直逼了 他有他的規劃
急著去春訓當完再走
他不是已經服過補充役了 被取消還可以用另一個資格
申請補充役 這樣有點怪吧
家因補充兵也沒一定要給甚至還要配合他時間
總教練不選也是照規定 winwin
應該是沒人這樣搞過,玩法要看怎麼認定解釋,真要弄到
這樣也算厲害
簡單講 當兵/參戰
沒什麼解套了,就算現在選擇當兵還是出賽 一律不支持
一般人不會遇到這種問題吧?除了體育補充兵要列管,其他因
素申請的有需要嗎?
只好請大餅背鍋了
體育署應該可以徵召他去撿球吧
回來當兵啊.讓大家知道你寧願當兵也不參加比賽,這樣我
ok
幾篇類似的討論都提到過
回來當四個月我就不酸他了
最根本的就是補充兵辦法被這些(棒球)運動員濫用
符合兩個補充役,是否只能選一個,現在的法條有規定嗎?
組訓權就給中職了 教練要用的就是體育署要徵的 教練要用他
現下這例子先佔一個次級賽事拿資格, 當臭耳人不理法規
他婉拒就是拒絕徵招了
如果被他逃過 怕以後選手都有樣學樣 這樣列管根本
列心酸的
好巧不巧剛好老婆懷孕 又沾到別的補充法
一堆也有規劃但照樣被抓去當兵的鄉民是都傻逼對吧
接受徵召或回來當兵 就這麼簡單
當完12天, 從領資格到現在當下,相比正常民眾 就是爽
教練就是要用他 因為他拒絕才不放名單 不要本末倒置
該把漏洞補起來了。
噁心
可以學老胡全部都推給老婆
打MLB比較尊貴就對了 更別說現在連約都沒有
我比較想看他在桃園出境被移民關擋下來
鑽到黑掉
他拒絕大餅就是沒依體育署指定參加比賽
直接警察來上銬帶走 我只看過一次想看第二次
如果是亞錦賽這種可能就會徵招了吧
為啥不是體育署直接把人叫來?
所以是公關問題
組訓就下放給中職了,體育署當然沒辦法
垃圾張 反正一輩子臭
體育署組訓下放中職 那教練詢問就代表體育署有需要這個人
現在都只有口頭,名單直接放進去實際出來,體育署才
有權力做事吧
所以不公布就是亂搞阿 大餅也在亂搞
沒有解套了
憲兵直接帶走啊還讓他上飛機嗎
婉拒就去當兵,規則就是這樣寫的
我跟你講,只有棒球板才這麼生氣啦。那些媒體只是報
導跟享受流量而已
直接取消補充兵
還有受傷吧, 然後躲到去春訓
真的要弄回去就是家因不給過 春訓打到一半叫回來當兵
在台灣 就一皮天下無難事
不照說好的規則走就取消補充兵資格阿
回來當完兵就解套阿 沒兵役列管愛打不打我是覺得沒差
解除兵役後 你要抱小孩不打國家隊也OK阿
申請補充疫,又不是一定會過
家因沒那麼好過好嗎,你替代役?
家因要先申請,而且不一定會過,張只是符合資格而已
去當兵啦
目前有一名未滿12歲的,老婆正在懷孕中 嚇到
他改當美國人就沒事了
美國人沒在管台灣法律
他沒有解套了,人設已定
沒差 從此黑掉也是他個人選擇
搞成這樣還要白回來 哪有這麼簡單的事
不論哪一招 都很難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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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趕快發個聲明出來滅火 一直在臉書道賀新年快樂沒辦法弭平球迷怒火 「做昨晚所討亂婉拒徵招之消息,雖為張育成本人發表,但實為張育成弟弟使用其手機所發,今日睡醒張育成在此向球迷及林岳平教練致歉。」 「育成對於徵招參賽絕對是Yes I Do!,準備承擔任何重要棒次,為了中華隊不惜粉身碎骨! 預賽對手來勢洶洶都放馬過來!恁北等你!13
當年黃金戰士參加國際賽後 變K金戰士 如果逃兵仔 說了yes I do 然後預賽被K爆 還會被酸爆嗎!?5
寫信給美國大聯盟各球團 不要與他簽約 說他逃兵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用啦 不過 試試看才知道啦 讓他一直在自主春 秋訓就好 --5
其實很簡單.在MLB表現不錯就夠了 看曹錦輝的例子就知道了 當初曹錦輝 涉賭接受性招待被中職永不錄用 當時討厭曹的比討厭張多太多太多了 涉賭性招待>>>>>>>>>>>逃兵8
很遺憾, 如果事情真的走到體育署發函通知張育成參賽 而張育成未向國家隊報到參賽 你的第二個方案不成立 原因在於張育成已經接受徵集入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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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張育成若不打WBC會被酸一輩子嗎補充兵役辦法 第 6 條 核定服補充兵役男,依下列規定管理: 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應接受體育署之列管。 二、列管期間內,應依體育署指定參加集訓或比賽。15
Re: [情報] 張育成被non-tender不好意思 小弟真心不懂兵役制度發問 這是「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 裡面只有提到「列管期間內,應依體育署指定參加集訓或比賽。」10
[分享] 棒球員服補充兵的辦法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 凡屬田徑、游泳、舉重、自由車、射擊、射箭、體操、划船、跆拳道、柔道、空手道、武 術、桌球、羽球、網球、棒球、排球、籃球、足球、橄欖球、手球、軟式網球、保齡球及 高爾夫運動種類之選手,經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公開選拔,代表國家參加最近一屆下列比1
Re: [問卦] 張育成是想去當四個月的兵嗎?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五、補充兵役選手於列管期間,應依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接受國家徵召參加國際 賽會,並配合本署或國訓中心各該規劃訓練期程,於賽會十四天前向國家代表隊報到,參加 賽前集訓及參賽。但經本署專案核定者, 依核定日期辦理。 補充兵役選手未依前項規定配合辦理,情節重大者,本署應依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X
[討論] 參賽不行,那集訓如何如果張育成不在參賽名單的話, 所以沒有拒絕參賽的問題。 不知道集訓行不行? 根據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選手列管期間管理考核要點 四、補充兵役選手之列管期間,自核定之日起核算五年;比照常備兵役役期之集訓期間,自本署通知補充兵役選手至國訓中心報到集訓之指定日期起算。核定從事職業運動受五年列管之補充兵役選手與球團終(中)止契約,應於終(中)止契約後三十日內,返回國訓中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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