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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紅襪光芒場地二壘打的問題 (已附上規

看板Baseball標題Re: [問題] 紅襪光芒場地二壘打的問題 (已附上規作者
sam92084
(電腦球評)
時間推噓14 推:14 噓:0 →:13

※ 引述《tolapee (腦羽)》之銘言:
: 如題
: 剛剛有看轉播的應該都有看到這球
: 影片在這
: https://twitter.com/RaysBaseball/status/1447370723606024192
: 情境如下
: 兩出局一在壘
: 光芒打者打到全壘打牆上,然後反彈到地上,再彈起來打到紅襪外野手結果球就出牆了: 最後裁判討論完認定是場地二壘打
: 重點是當時就算外野手接到光芒一壘的跑壘員也可以輕鬆回本壘
: 而且外野手接到的時候跑者已經跑到二三壘之間了
: 如果這樣可以判場地二壘打的話
: 那以後外野手接不到都把球拍到觀眾席不就都算場地二壘打
: 有沒有人清楚這個規則的
: 更新 Jeff Passan 解釋了
: https://twitter.com/JeffPassan/status/1447371499510374402
: 棒球規則 5.05(a)(8)
: Any bouncing fair ball is deflected by the fielder into the stands,
: or over or under a fence on fair or foul territory, in which case
: the batter and all runners shall be entitled to advance two bases.
: 任何界內球因守備員而轉向落入觀眾席,不論轉向是發生在高於或低於全壘打牆
: 或是轉向發生在界內或界外區,符合上述情形下,打者跟壘上跑壘員前進兩個壘包

棒球規則 5.06(b)(4)(G)原註

(G)給予2個壘—無觀眾在場地內時,把球傳入觀眾席或選手席(不論球是否自選手席反彈回球場)、或越過、穿過球場圍牆、或掉入後擋網上方斜網上、或被保護觀眾之護網夾住。
此時為比賽停止球,裁判員給壘之基準:若該暴傳為內野手處理擊球後之最初行為所作之傳球,則以投手投球時各跑壘員之位置認定;其他狀況則以形成暴傳球時跑壘員之位置認定。

我自己認為啦,因為給予兩個壘是絕對一定的這個不變。

但是在不同的情況下給壘的起始點會有變,今天這個球打擊出去,內野手接到球第一時間作出傳球進入了死球區,給予兩個壘,給壘標準從投手投球時的壘包開始算,如果這個球是打出外野安打則是以外野手傳球(守備行為碰觸球)的瞬間跑壘員當下攻佔的壘包開始算

會變成二三壘的原因是外野手只是跑過去然後被反彈的球打到了,然後球再彈出去,他沒有任何接傳的守備行為(守備行為的碰觸),所以從投手投球時的佔有壘為基準開始向前推進兩個壘。

紐約中心認證過了,基本上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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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Lamigo跟統一就有過類似的問題,不過當時沒有成為比賽停止球

朱元勤打出再見安打,王柏融撿球的時候又把球撥進海綿墊底下
https://youtu.be/UzybMBcaE9w

該場主審蘇建文先生(裁判長)表示:賽後為了確認並模擬當時球被夾住的可能性,發現全壘打牆護墊的夾縫有3顆球高的高度,所以夾住的可能性被排除,當時三壘審吳家維先生第一時間判定比賽進行中是正確的,在轉播單位所提供的重播畫面中,因為全壘打牆護墊與帆布的緣故,有死角,導致觀看者會看不到球,但在從正面看,野手是相當容易拿到球的,故當時裁判員並無判定為死球。

該飛球落地後反彈,又觸碰到野手才導致球滾進全壘打護墊下方,所以不是依投手投球時佔有壘給予,而是以野手觸碰球當時的佔有壘給予兩個壘包,而在今日局面發生在兩出局一壘有跑者,在跑者提前起跑下,野手觸碰到球時已越過二壘,故若是已死球判定,也將是致勝分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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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97.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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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0:15:37 ※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0:18:32

Kammy10/11 10:17喔喔這篇說明的蠻清楚的

Kammy10/11 10:17別再扯什麼以後接到往外丟就好

接到往外丟是看跑者丟出去當下佔有壘 搞不好損失更大XDDD

arthurhsu12310/11 10:18開放崩潰紅襪足球隊

※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0:19:21 ※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0:19:34

Kammy10/11 10:20對啊XD 關鍵就是有沒有在傳球狀態吧?

對 傳球或是接球 認定上是“守備行為”的接觸

※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0:21:08

mepass10/11 10:24也就是落地後野手自作聰明往外丟 可能就會變成場內全壘打

mepass10/11 10:24

sam9208410/11 10:25至少也有三壘了 因為落地要丟出去的時候打者幾乎都過一

sam9208410/11 10:25壘了

selamour10/11 10:29以前有看過外野手記錯出局數接殺丟球給觀眾 變成全壘打

mecheers10/11 10:29不知道為什麼想到Canseco用頭接變成全壘打那球XD

mecheers10/11 10:31他也不是故意的,但是就變成萬古blooper

bryant78041710/11 10:31一堆崩潰仔 你下次就往外丟啊 文盲

seekforever10/11 10:32我建議你基明年季後賽可以丟丟開R,前提是有進的話

seekforever10/11 10:32啦,嘻嘻

PttDreaming10/11 10:35解說的很清楚,但智商低的看不懂

takamiku10/11 10:37那些要把球往觀眾席丟的 麻煩自己隊的示範一下一定被笑

takamiku10/11 10:37

stja10/11 10:50

edhuang10/11 10:52

Valter10/11 11:01想到有一場小熊Bradley記錯出局數接完球悠閒丟觀眾席

Valter10/11 11:01於是三壘慢慢跑回來 一壘跑者悠哉上三壘

YuTze10/11 11:04感謝解說!好奇想問”守備行為的碰觸”規則上有明確的定義

YuTze10/11 11:04嗎,如果故意用腳踢出場外呢,還是說蓄意處理球的行為都算

對 雖然都是裁判去認定 不過基本上就是你說的這樣

※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1:11:29 ※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1:12:01

QOO914210/11 11:14接殺球後丟觀眾變HR?這是第二動作了 有這項規則?

QOO914210/11 11:15是看到9樓推文 才疑惑

他那個是被打到頭反彈過全壘打牆

※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1:20:33 ※ 編輯: sam92084 (36.238.197.9 臺灣), 10/11/2021 11:21:28

ccf529910/11 11:27感謝各國職棒為專業大大提供豐富的寫文題材

ultratimes10/11 11:54光芒休息室好像看到葛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