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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球員工會聲明

看板BaseballXXXX標題[閒聊] 球員工會聲明作者
jclee0000
(孟潔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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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工會聲明】
 
在 12 強奪冠舉國歡騰之餘,因為個別網紅發言,讓「簽賭」、「假球」的討論,讓十數年前那段沉痛、沉重的不堪回首,又重新回到了社會視野中。值得欣慰卻又難熬的是:「對台灣社會而言,假球風暴真的還沒走遠,淌著血的傷口還留在所有喜愛棒球的球迷與球員們的心中」。
 
至少,那些故事從未走出職棒工會的警惕中。
 
望向現在依然在世界各地此起彼落的「操縱比賽」的消息,職棒工會在復會的這 15 年來,片刻不曾忘記當年復會的初衷與目的,在那個風雨飄搖的時代,一群球員們,在當時部分資方抵制、社會集體不信任中,為了證明自己的自律和清白,透過各種方式一棒接一棒的,讓台灣等到了大巨蛋、等到了世界冠軍。
 
但健全的環境還是必須源自健全的制度與配套,無論是職棒工會在防賭信託機制的建立,防賭教育的推廣與扎根、簽署團體協約讓國家隊權利義務制度化,或是在運動員工會組建的支持,讓更多運動項目共同串聯起選手安全網與訊息交流機制,都亟需每個單位的支持和合作。
 
而法制面的保護,則需要仰賴政府與立法單位的合作,為台灣運動環境建構更完善的機制。在 2009 年的假球風波後,在社會各界球迷的吶喊與呼籲下,政府啟動了原本一年召開 3 次會議的防賭平台,並在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中設置了防賭重罰條款。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因此,有感於目前國內運動產業環境的日漸成熟,相關制度不應僅限於棒球運動,在今年,職棒工會併同籃球、女足兩工會,共同向立法院倡議,感謝目前共有柯志恩、陳培瑜、民眾黨黨團、 洪孟楷委員(按提案順序)所提出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之一至七之三條修正,修法重點分別是:
 
1. 明文訂定政府應制定職業運動防賭政策,並向學校端深化相關法治教育。
 
2. 針對目前運彩條例無法覆蓋之國內熱門賽事 (如運彩為開盤之少數職棒賽事,職籃聯盟、企業足球、企業排球以至於學生聯賽等賽事),比照運彩條例設計提高相關罰則,嚇阻意圖操縱賽事不肖分子。
 
3. 鑒於國內體育環境長期存在之不對等權力關係風氣,致使運動員工會與團體組建不易,但國外經驗亦證明健全的勞資對話體制與運動員團體的運作,對於運動產業發展的正面意義,故要求體育署應建立相關機制,健全運動產業勞動環境。
 
很遺憾,在今年 7 月 11 日的草案初審中,體育署基於各種疑慮讓法案討論只能保留處理。雖然這並非體育署第一次對於運動員團體倡議與建議的消極應對,但我們依然誠摯的希望,在世界12強奪冠的此刻,除了爭金奪銀後的錦上添花,體育主管機關也願意對健全制度投入同等的支持與用心。
 
運動賽事防賭,是與人性的戰爭,是沒有終點線的工程,從來就不是體育署以為的一紙公文要求就會實現的目標。在台灣體育環境回溫的此刻,職棒工會衷心期盼台灣各項目運動員們都能一起在更完善的制度保護下,降低過去大家不願回首的故事重演的可能。
   
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來源:球員工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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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im6511/29 20:18可憐 要蹭 又蹭錯方向 被公審

fman11/29 20:18青鳥不喜歡這篇

theropod11/29 20:29台灣刑責根本不高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已

WilliamXD50011/29 20:30ㄏㄏ 這篇的重點明明就是希望法案趕快過 總板那邊卻

WilliamXD50011/29 20:30被洗成要公審髒話肌肉男

theropod11/29 20:30要嚇阻最快就是立委直接修法提高刑責

kasim6511/29 20:32不過 他新聞有說他年輕時 應該也是20幾年前了

theropod11/29 20:35法案通過? 立院誰的人數最多不是可以直接解決嗎?

greatcat11/29 20:38我不懂的地方是立院藍+白是多數

greatcat11/29 20:38要立法為什麼立法院不表決通過就好?

greatcat11/29 20:39修法的權限不是在立法院嗎?如,提高刑責?

erodora11/29 20:40體育署對於運動員團體倡議與建議的消極應對 都指名了還

theropod11/29 20:42體育署有權可以提高刑責嗎?

greatcat11/29 20:42「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之一至七之三條修正,修法重點

greatcat11/29 20:42--> 可是這裡講“修法的重點是……”

ji4mp611/29 20:42所以體育署的疑慮是什麼?

theropod11/29 20:43看一下第2點,提高刑責是立委的工作吧

greatcat11/29 20:44可是原文裡面提到的 “修法的重點是……”

greatcat11/29 20:44修改法條不是應該是立法院嗎?

greatcat11/29 20:45所以,我看不懂……

greatcat11/29 20:46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之一至七之三條修正

greatcat11/29 20:46--> 法條修正不是立法院的工作嗎?

theropod11/29 20:47工會聲明 第1點是體育署的事,第2點是立委的事,第3點

theropod11/29 20:47比較像聯盟的事

greatcat11/29 20:54看來第三點跟體育署比較有關連:

greatcat11/29 20:54‘’體育署應建立相關機制,健全運動產業勞動環境‘’

greatcat11/29 20:54但是這個好像題目有點大

erodora11/29 20:54第三點寫說體育署要做事 草案初審時被體育署打槍

erodora11/29 20:55我的解讀是這樣 這篇聲明指名的是行政單位

greatcat11/29 20:56覺得工會可以更具體列出,更有利獲得社會大衆的支持

greatcat11/29 20:57也希望體育署出來說明爭議點

greatcat11/29 20:59具體列出爭議點有利於聚焦,早日通過法案

joe5140811/29 21:49最大重點是政府消極行事結果推文全部都往館長洗 哈 哈哈

joe5140811/29 21:50當時周董甚至被某族群出征 四爺有沒有我就不記得了

greatcat11/29 21:56新竹棒球場改善 市府:成果獲中職球員工會肯定

greatcat11/29 21:58那當時中職球員工會幫新竹球場背書,怎麼就不聽?

greatcat11/29 21:58說來說去,不過是挑自己想聽的

greatcat11/29 22:00請工會具體化訴求,並請體育署回應

greatcat11/29 22:00聚焦才有利解決問題

greatcat11/29 22:10我看到第三點的重點是:健全的勞資對話機制

greatcat11/29 22:10國外經驗亦證明健全的勞資對話體制與運動員團體的運作,

greatcat11/29 22:10對於運動產業發展的正面意義,故要求體育署應建立相關

greatcat11/29 22:10機制,健全運動產業勞動環境

greatcat11/29 22:12不知道中職要的“健全的勞資對話機制”為何就是了

skycloudtw11/29 22:22工會是指責「體育署擱置不提法案進立法院」吧,而

skycloudtw11/29 22:22且也說不止一次消極了,體育署不提案,立法院是要

skycloudtw11/29 22:22怎麼過??

greatcat11/29 22:43咦?工會的內文不是有寫出法案名了嗎?

greatcat11/29 22:43‘’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之一至七之三條修正‘’

greatcat11/29 22:43然後列出此修正案修法重點1、2、3

greatcat11/29 22:58我是希望工會的說明可以更具體一點

greatcat11/29 22:58爭議點越具體,越清楚、越有利法規推動

greatcat11/29 22:58只要是對球員、棒球產業有利的球迷一定挺到底

greatcat11/29 22:58但是就單單這個聲明其實不太理解

skycloudtw11/30 00:16「在今年 7 月 11 日的草案初審中,體育署基於各種

skycloudtw11/30 00:16疑慮讓法案討論只能保留處理。」這句不就寫得很清

skycloudtw11/30 00:16楚了,法案躺在體育署啊…zzz

greatcat11/30 00:39如果都要行政院先提,立法院才可以表決

greatcat11/30 00:39那像財劃法、選罷法那些要怎麼投票表決?

greatcat11/30 00:41難道這些法案都是綠的送進立法院的嗎?

greatcat11/30 00:45而且原文裡工會連修正案的法條名稱都寫出來了

greatcat11/30 00:52‘’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之一至七之三條修正‘’ 不是

greatcat11/30 00:52嗎?

greatcat11/30 00:55就是不懂,立法院修正案條文內容都有了(都感謝立委了)

greatcat11/30 00:55為什麼不能直接表決通過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