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檢舉了前任
前任之前都在網路上販售自己做的食物
知道他都沒去做食品業者登記
曾經還販售過過期食物給客人(但這沒實體證據無效)
劈腿分手到最後毫無愧疚感
決定拿這點反擊他
證據搜集完整也屬事實
打去衛生局問他們會去給的地址稽查
雖然自己過的好比較重要
但我想做比較開心的事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祝大家新年快樂^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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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當年推義美是良心企業是什麼時空背景啊?對! 義美的重點就是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食品非常乾淨衛生!品質保證! 例如他們的泡芙,聽說賣得很好! 純茶類也不錯,原料簡單,乾淨衛生,就是食品業者的基本!4
Re: [問卦] 賣家都這麼凶的嗎教你一招 要在網路上販售食品是需要有食品登記字號 如果有登錄不實或未依規定完成食品業者登錄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48條規定, 將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我按照你貼出的圖片看了一下他的賣場 並沒有明確標示出來 你可以寫信給衛生局檢舉他- 前任之前都在網路上販售自己做的食物 知道他都一直沒去登記食品業者登錄 曾經還販售過過期食物給客人(但這沒實體證據無效) 劈腿分手到最後毫無愧疚感 決定拿這點反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