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鄉民怎麼看這案子
女童遭噴槍奪命案驚爆案外案 父:死者非親生 告生母詐欺
就片面了解
感覺男的早就知道小孩不是自己的
女的又一直利用男森的責任心
最後導致男方心態崩潰
一個小孩子的生命就沒了
整個始作俑者就是小孩的母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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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96.1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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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問題都很大,小孩很無辜
推
理智是個好東西...
QQ 我覺得太理智才是導致這場悲劇 若是女方不要這麼理智想給人做現成老爸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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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ang691206 (114.136.196.121 臺灣), 01/29/2022 03:39:33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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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可以給自己在做決定前的一個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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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情緒高昂的時候,無論是哪一面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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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自己多一點時間,去想清楚自己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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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其實也不理智,她想找老實人或說思考沒那麼謹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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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幫她負擔責任,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體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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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神,有些人覺得對方很可能因為投入成本不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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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輕易放棄,但當這個成本已經超過對方原本可以認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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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的成本,他腦袋理解事物的想法就很可能無法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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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責任這件事真的不要讓別人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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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氣就衝媽媽去啊,殺小孩還想護航?
噓
噴槍握力到最後被證明幼童無法自己按壓下去 再來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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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造成死亡 絕對不是隨意噴到這麼簡單 二審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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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只是輕判而已 希望直接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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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若是故意使他人贍養不是自己的小孩 道德上應該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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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 但直接故意殺害幼童 這種人 什麼事做不出來 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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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路上隨便找一百個人 就算因為仇恨 真的會殺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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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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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造成小孩死亡的情況,母親道德上應該被譴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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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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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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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偷換概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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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養就主張無贍養義務 跟殺人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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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跟不想養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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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心病狂,怎麼下得了手?毫無人性。
噓
要連到戰台女直接講辣 假鬼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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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都下的了手也要換概念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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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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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七喔 有懷疑早點驗驗 要進去蹲至少強姦未成年也比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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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好點
噓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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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中2歲女童遭輾斃 肇事吊車全台唯沒辦法? 人只要出門就是有風險 能做的就只是盡力把安全等級提到最高 省個計程車錢你覺得這個風險你承擔的起那就等於你拿自己小孩的命在賭 賭這趟不會出事5
Re: [新聞] 「噴槍灌肺」害死3歲女兒! 父遭判10年怎麼會變蓄意殺人 哪有那麼複雜 真是蓄意殺人怎麼會用這麼蠢的方式 案情明明就很單純 老屁孩手賤玩小孩 以為看人痛苦吱吱叫很好玩- 我是不知道他跟他律師怎麼想的 現在吵這個不就還好已經判刑確定 如果是訴訟中 對造會不會根據這個提出 這個人可能就是因為已經知道非自己親生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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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童遭噴槍奪命案 父:死者非親生告生母詐欺他的重點就是 他非直系親屬 這若純屬意外 也不用重到10年牢 我的觀點和網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