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梅慧案揪內鬼】陳梅慧枉死陰謀論滿天
法務部部長信箱-
XXX君:您好!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113年12月9日轉來您的電子郵件已收到,有關您所陳事項,說明如下:
一、依司法院釋字第530號解釋及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檢察官偵查刑事案件之檢察事務,係受檢察總長或其所屬檢察長指揮監督。另依法務部組織法規定,本部職掌為法務行政事務,並無辦理具體訴訟案件之權責;且依法官法第94條第1項第2項規定,本部部長對於個別檢察案件,並無指揮及命令權責。
二、您所陳有關陳梅慧身亡乙案,相關說明內容請至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專區查詢。
三、謝謝您的來信。
法務部 敬啟
【民眾來信內容】
為什麼陳女士作為民間專家 替社會從詐騙集團追了那麼多錢
最後卻是"公親變事主" 要受到司法單位如此無理的對待
甚至把她從北部叫到台中 硬要把她留到凌晨 高鐵 台鐵都沒車北上了
讓她只能叫危險性高 花費昂貴的高速公路Uber回家
把一個長期協助辦案的民間專家 硬要叫她南下留到三更半夜才放人走 真的有必要嗎?
就算扣掉車禍 這也是很無禮的對待了吧
我還真不知道陳女士當晚從台中檢調
拖著夜間偵訊的疲累回家的時候是甚麼心情
甚至這還成為他最後殞命的原因 台中檢調那些狗官應該出來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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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IcfdJO7w0&t=7s
https://www.ptt.cc/Gossiping/E.h0SyfQTJSr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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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10.63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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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陳梅慧身亡的故事還是很悲傷車禍過程的影像 經過國道監視器的曝光........ 好啦 其實我是覺得高速公路塞成那個樣子 這樣還要陰謀論是有人故意買兇撞車 這機率有點低了 可是我覺得這個故事被背後還是很悲傷啊 為什麼陳女士作為民間專家 替社會從詐騙集團追了那麼多錢X
Re: [新聞] 願接下法務部長 黃國昌:我進去不是當官XD 康乃爾法盲又來了呀 他是不是搞不清楚法務部是幹嘛的 昌粉要不要把法務部的全名念一遍 行政院法務部13
[轉錄] 黃智賢世界FB 為陳梅慧討公道!黃智賢世界FB 為陳梅慧討公道! 1 幫助檢方追查虛擬貨幣,跟洗錢集團的虛擬貨幣專家陳梅慧,凌晨在高速公路遭遇連環車 禍,不幸罹難。8
Re: [討論] 陳梅慧案件是不是有點巧這個車禍是不是陰謀我不知道 但是台中地檢署應該要先說明 為什麼要把這位陳女士偵訊留置到凌晨了吧 現在人走了 刑事局才公開感謝陳女士 才表達遺憾 那她生前最後的行程 把他留置到凌晨是留甚麼意思? 她是跟柯文哲一樣犯行重大嗎? 她貪了多少錢嗎?8
Re: [新聞] 陳梅慧與「百億洗錢大咖」黃耀文同用雲這段是不是有問題啊?有人找到起訴內容嗎? 在「法務部檢察機關公開書類查詢系統」 臺中地方檢察署好像找不到黃耀文被起訴的資料耶? 然後鏡周刊也太篤定警檢沒問題了5
[討論] 法務部長照理說不能對個案下指令吧我記得以前讀書的時候 老師有說過照理說法務部部長不能指揮個案,法院組織法有相關規定,只提到檢察總長、檢 察長的指揮監督權 當然這只是正常情形下,實際情形又不同 過去發生好幾次法務部長干涉個案的爭議,引起學者跟法界批判5
Re: [問卦] 全力支持北檢文長不喜請翻到最後一行 法官法第四條第一項:司法院設人事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法官之任免、轉任、解職、遷 調、考核、獎懲、專業 法官資格之認定或授與、第十一條所規定之延任事項及其他法律規定應由司法院人事審議 委員會審議之事項。2
Re: [問卦]法官會依據顏色判刑嗎?法官法第四條第一項:司法院設人事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法官之任免、轉任、解職、遷調、考核、獎懲、專業 法官資格之認定或授與、第十一條所規定之延任事項及其他法律規定應由司法院人事審議 委員會審議之事項。 第二項:前項委員會,以司法院院長為當然委員並任主席,除第一款委員外,其他委員任期一年, 得連任一次,名額及產生之方式如下:3
Re: [討論] 陳梅慧案件是不是有點巧不管是不是意外,調查一定要有存在陰謀論的可能性去調查。 如果沒有調查清楚說個明白,最後留下個模糊不清大眾揣測的結果, 那往後針對這類型的專家協助辦案,有心人只要恐嚇放風聲, 我讓你跟陳女士一樣,請問這些協助辦案的民間人士要如何自處? 最可怕的是,針對這些質疑,不是釋放證據或澄清,或者加以調查證偽,X
Re: [問卦] 為什麼洪仲丘能燒起,陳梅慧卻被澆熄首先: 12/6的板上的文章, 這篇新聞內文說,警察被下封口令,“第一時間”出現檢調把行車記錄器取走 #1dKdFV3T (Gossiping) 而這也是12/6的一篇報導,說的是兩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