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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陸男子獲國賠 陸委會:從未指稱中國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大陸男子獲國賠 陸委會:從未指稱中國大作者
qwefghiop1
(qwefghio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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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是否國賠,這個問題早在2010年就出現過。

2010年10月21日梅姬颱風侵台時一輛載著二十多名陸客的遊覽車,

行經蘇花公路因雨勢太大落海,駕駛與陸客全失蹤被認定死亡。

死者家屬質疑公路總局封路太慢打官司,2016年以天災不須國賠定讞。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不了了之,只蓋了「蘇花公路安魂碑」作為紀念。


一位陳朝建教授就評論過這個問題,我節錄如下。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391571

(一)陸客是否為我國國民?理由為何?

 一、查憲法第3條僅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也就是說,陸客是否為我國國民,須視陸客是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而定。


(二)陸客可否適用我國的國家賠償法?理由為何?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
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規定,
台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台灣地區人民指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但問題來了,依照民國82年8月5日(82)法律字第法律字第16337號函示之見解:

二 本件經本部大陸法規研究委員會研議,其結論為:所謂「中華民國人民」,
參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之意旨,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該條例及「國家賠償法」,
並無禁止大陸地區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規定,故大陸地區人民如在台灣地區
因公務員執行公權力職務遭受不法侵害,或因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
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有損害者,應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後面的敘述就不多做說明,作者最後建議是:

一、前述法務部民國82年8月5日(82)法律字第16337號函示的見解,必須修正。

二、憲法第3條既然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國籍資格之取得、

記載、變更或喪失的要件及程序,憲法的規定並不清楚顯有闕漏


簡單說,法官引用的法條有漏洞加上多年來沒修正,高雄地院的判決才會輿論譁然。

此外,高雄地院聲稱有發函給陸委會隔天隨即被陸委會打臉出面澄清:

從未說明該案因申請人為中國大陸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故適用國家賠償法


………高雄地院臉都腫成豬頭了,幫哭哭。

其實問題很簡單,請大陸人拿出在中華民國設立戶籍的證明不就好了?

你有中華民國國籍就有服役、納稅…等義務,自然享有投票、國賠…等福利。

但這個戶籍證明根本不存在,大陸人只是被認定是中華民國國民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無戶籍國民的大陸人來台自然也從未因沒當兵、沒繳稅抓去關,遑論國賠?

連法盲都懂的簡單邏輯,審判獨立之下的判決怎會讓人不禁質疑?真心不懂求解。

最後我還是要替這位陸客默哀,希望他能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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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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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sect 02/19 18:51Kmt自慰法條留到現在真的有夠噁

JamesForrest 02/19 18:52KMT媒體一直洗中國人是ROC國民

marktak 02/19 18:52神是不會有漏洞的 人才有

JamesForrest 02/19 18:52陸委會都出來講了還在打烏賊戰

peterwu4 02/19 18:52推一個 同意結論

higameboy 02/19 18:53蒙古人也是我大中華民國的我國人民

ziso 02/19 18:53DPP全面執政7年了 不修法才是噁吧

peterwu4 02/19 18:53要國賠可以,還是要訂個特別地,而且要

peterwu4 02/19 18:54對岸也要訂個平等互惠的法 法

peterwu4 02/19 18:54保障人民的權益覺得是OK的

rick6304 02/19 18:55這是民主的電線桿 只電中國人 台灣共和

rick6304 02/19 18:55國的國民不會被電

losage 02/19 18:56要賠錢的時候就不是同胞。流亡政府真智障

gfabbh 02/19 18:57這個意見看來只是學說,也不是實務見解

tchialen 02/19 19:00高雄水準不意外

gfabbh 02/19 19:00陸委會意見不能拘束法院,關鍵是上級審的

gfabbh 02/19 19:00看法

pinkowa 02/19 19:01設有戶籍 不是設有中華民國國籍

gfabbh 02/19 19:01如果最後認定高雄市府確有責任,卻因為受

pinkowa 02/19 19:02戶籍問題透過陸委會跟中國驗證即可

gfabbh 02/19 19:02害者非臺灣本地人士而不賠,那更好笑

pinkowa 02/19 19:03所以變成你曲解法意

hosen 02/19 19:06你的法律見解

god890529 02/19 19:08垃圾藍綠 死不改法條

Yourmotherla 02/19 19:14你們的主子都快下台了還保留自慰法

Yourmotherla 02/19 19:14條耶嘻嘻

g1254501 02/19 19:20今天聯合報有學者已經先打你的臉了

kayak5566 02/19 19:21學者都有很多學派跟甲乙說,有什麼好

kayak5566 02/19 19:21打臉的

marknm 02/20 00:06是你腫還是… ?笑死

marknm 02/20 00:08Kmt的法條噁?繼續用不改的不就夠無恥?

Anvec 02/20 00:46因為新聞說是法務部說的 不是你陸委會說的

Anvec 02/20 00:48https://reurl.cc/Rv66ZG 中央社

Anvec 02/20 00:48且引法務部函釋中國人民也適用國內國賠法

Anvec 02/20 00:49法官經函詢國賠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以及陸委會

Anvec 02/20 00:49,獲函覆中國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適用

Anvec 02/20 00:49國賠法,所以據此依法賠償。

Anvec 02/20 00:50所以中央社的報導是說法院問了法務部跟陸委

Anvec 02/20 00:50會 然後法務部的回覆讓法院這樣判決

Anvec 02/20 00:52https://reurl.cc/Dmvv0O 華視的報導也直

Anvec 02/20 00:52接說是法務部引用第16337號函釋

yuinghoooo 02/20 01:34那就他的親屬來台灣結婚,把戶籍遷過

yuinghoooo 02/20 01:34來台灣省,就可以拿到那筆錢了

yuinghoooo 02/20 01:34你說的也沒有很難解決

yuinghoooo 02/20 01:36話說這就是陸委會業務 這麼不負責任

yuinghoooo 02/20 01:36不行啊 監察院在幹嘛?

nerevian 02/20 09:451.別混淆戶籍國籍

nerevian 02/20 09:462.條例裡的"大陸地區人民…設有戶籍"

nerevian 02/20 09:47指的是大陸戶籍 不是指台灣的 否則整個

nerevian 02/20 09:49大陸都沒幾個人適用條例 用腳想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