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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地院不是應該不告不理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地院不是應該不告不理嗎?作者
sinkerwang40
(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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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行使司法權的法官或是法院是不能主動去囉嗦的?
怎麼會主動去說東說西呢??

還是公民科課本騙我 法院可以主動去說來說去平?

到底法院法官是司法權還是行政權啊?

怎麼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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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81.1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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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kayamayyt 12/28 16:30被很奇怪 行政罰關法院屁事 這麼積極

檢察官或警察囉嗦就算了 法院跳出來根本 沒立場啊

bill403777 12/28 16:30怕你各位法盲踩紅線阿

超出職責範圍了吧

VVizZ 12/28 16:30溫馨提醒別不識相

對不起

sincere77 12/28 16:31你以為法院人事權是誰掌握的?

司法院長吧

snow3804 12/28 16:31因為你傷害到党了

hkcdc 12/28 16:31友善提醒

derrick1220 12/28 16:31長官說什麼就4什麼

這樣不是變包公了?

tokinosituji 12/28 16:31想拍馬屁吧

sincere77 12/28 16:31對的時機出來舔才能升官啊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31:57

derrick1220 12/28 16:32什麼時候論到你來說嘴?

對不起

a8521abcd 12/28 16:32所以他只是發篇公告不是直接抓人啊

我記得 法官在法庭外不能隨便發表法律意見 沒記錯的話是這樣

lupin2401 12/28 16:32因為要十萬人犯法了

那也是檢察官或警察的事情

lupin2401 12/28 16:32法不責眾

沒這回事

leptoneta 12/28 16:32法官不能針對案情發表意見吧

不只案情吧?私下也不能隨便發表法律意見吧?我猜的

initialdark 12/28 16:32因為怕燒太大影響選情啊

buyala 12/28 16:32第一次看到自斷業績的

leptoneta 12/28 16:32多少人犯法干你法院什麼事

對啊 不告不理 不就是這樣的意思嗎?

leptoneta 12/28 16:33新北地院的院長不用送懲戒嗎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33:46

WunoW 12/28 16:35屁股想也知道是裙帶關係的壓力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35:52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37:15

WunoW 12/28 16:37搞不好關係圖不用三條線就連到新北地院 XD

Blue6 12/28 16:37超怪 主動保護被告

照說不會這樣,應該是警察出來說嘴比較正常 因為法官要不語才是美德啊

a8521abcd 12/28 16:38你說的是法官不語,但案子連哪個法官

a8521abcd 12/28 16:38審都還不知道,你要誰不語ㄏ

照這邏輯 地院說這些 不就路人說 沒兩樣?

kasaki 12/28 16:39宣導法令政策不會有問題啦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39:39

kasaki 12/28 16:39今天換成法院出來喊不可以殺人意思一樣

跟隨便一個流浪漢講一樣的效力嗎?

WunoW 12/28 16:40就是有人託關係去說的啦 拜託那麽難懂嗎

kasaki 12/28 16:40只是這次剛好跟民意對幹而已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40:45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41:32

leptoneta 12/28 16:41地院這次有指明特定平台喔

我記得法院不能太積極做這些 因為會變包公 假設平台之後被抓 又假設平台在該轄區 那不是展昭 公孫先生 包拯接力賽? 當然都假設而已 應該不可能吧

leptoneta 12/28 16:43是針對具體事件發表見解 並非政令宣導

WunoW 12/28 16:43所以就是有人託關係去說的才連網站都點名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44:03

WunoW 12/28 16:44這不是宣導 是完全的針對性

zzro 12/28 16:45你有法官懂法!?

我沒說法官解釋錯誤啊 我只是說 他沒資格主動跳出來囉嗦? 因為跟司法的本質衝突啊 法官就是 獨立的公正第三人 左耳 聽平台的話 右耳 聽檢察官的話 沒有需要法院自己跳出來囉嗦吧?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47:06

※ 編輯: sinkerwang40 (101.136.181.122 臺灣), 12/28/2023 16:48:53

super10000 12/28 17:27就只是宣導,沒有實質意義,起訴終究

super10000 12/28 17:27是檢察官

gowaa 12/28 18:18要跳出來也應該是檢察官或警官 原po是這個

gowaa 12/28 18:18意思吧

a77774444 12/28 18:38下任大法官人選阿,有夠人權

partner 12/28 22:05當法官卻對國家法治觀念不熟悉,看了有

partner 12/28 22:06點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