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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逛百貨遭2小兄弟「重捶胸部」 家人袒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逛百貨遭2小兄弟「重捶胸部」 家人袒護作者
XristianBale
(The Dark Knight )
時間推噓18 推:19 噓:1 →:14

※ 引述《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逛百貨遭2小兄弟「重捶胸部」 家人袒護嗆聲!OL崩潰發文控訴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354/d6354900.jpg

: ▲北市士林區大葉高島屋驚傳有小學生對1名OL以「拳頭重捶胸部」。(示意圖/免費圖: 庫pxhere)
: 員警到場後,對方仍未道歉,2名員警留下雙方資料,但OL還是決定離開現場直接去報案: 。她無奈指出,對方才11歲多,未滿12歲不能用刑法辦,但她仍堅持用性騷擾防治法報案: ,雖然員警說低於12歲只能通知社工和學校輔導機制調查處理,但她下禮拜也會自行去提: 民事告訴。
: 她痛斥,這種人父母態度差勁,毫無悔意一昧包庇,甚至直到員警到場,對方父親才開始: 問自己孩子,她認為這種人如果姑息了,下次升國中就對其他女同學出手了,不用司法教: 訓,以後是不是就去侵犯別人了,她強調不想下個女生受害,所以不會息事寧人。
: 對此,轄區派出所表示有受理該案,將由分局決定後續處置。由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條: 之1第1項規定:「7歲以上未滿12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由少年法院適用少

1994 新湖國小女老師命案了解一下

1994年任職於新湖國小的女老師吳曉蕙,陳屍於校園內地下室停車場,疑似曾被人猥褻,詭異的是,她的臉上竟被用消防泥沙覆蓋,慘遭活活悶死

犯案時竟年僅15歲。黃啟峰如今已42歲,已於2017年假釋出獄(23歲被逮,估約坐牢19年),豈料他竟在2020年底,誘拐未成年進行性交易,
於2021年底被判刑3個月;同時評估他性再犯機率高,裁定送強制治療。

阿善師回憶,當年年僅15歲的黃啟峰,和另一名11歲的共犯阿銓(化名),因為在家中看了A片,對性產生衝動與好奇,兩人出外閒晃到新湖國小地下停車場時,看到獨自一人正準備洗車的吳曉蕙,便摀住她的嘴巴、勒住脖子,而吳曉蕙無法掙扎陷入昏迷。但黃啟峰與阿銓只是少年,根本不知道怎麼性侵,最後只使用嘴巴和手猥褻了吳曉蕙。當時兩人以為昏迷的吳曉蕙已死亡,擔心遭報復,想起阿嬤說的「人死了只要蓋著她的臉,就不會被鬼魂找到。」於是就地取材,拿樓梯間的消防土混合水,蓋到吳曉蕙的臉上,吳曉蕙慘遭消防土活活悶死,最後兩人還打算把死者的車開走,卻不知鐵捲門怎麼開而棄車逃逸。

開庭時,法官認為黃啟峰殺人又毫無悔意,不慌不忙想開走車子,理論上應判處重刑,但考量他犯案時僅15歲,因此與另一性侵外國女子的案件,合併判處20年有期徒刑;當時11歲的小銓則判感化教育三年。據了解,法官處分黃啟峰需針對「性衝動」的部分,到專業機構進行治療1年半再入監服刑。而2017年黃啟峰聲請假釋出獄,台北市衛生局持續追蹤輔導教育,因此黃啟峰出獄後每月仍須參加兩次的團體身心及輔導教育,直至2020年評估小組認為黃啟峰有改善,所以變成每月參加一次就好。

豈料2020年底,已經40歲的黃啟峰詢問一名未成年女子,是能否以2000元的代價與他援交,少女答應後,他便開車載她到路邊停車格,在後座發生性行為,後來因少女與男友提起此事,男友憤而報警,事件因此曝光。


所謂的#社會安全網
就是把性侵犯 不斷不斷的放出來
看看他們究竟是可教化還是不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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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38.9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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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oJontaro 07/10 15:13這是拍成台劇的那個案子嗎?

vn506695 07/10 15:13六七年級生也沒多單純,垃圾家長不分年

vn506695 07/10 15:13

iam0718 07/10 15:13社會推了一把

KusoJontaro 07/10 15:14忘記劇名了

b2202761 07/10 15:16那個未成年的純粹你情我願的性交易,有

b2202761 07/10 15:16不可教化?

Arnol 07/10 15:17未成年?是多未成年 11歲嗎?

e1q3z9c7 07/10 15:17至少長大以後不會再用暴力了

seabox 07/10 15:18現在教育普及 刑法標準早該下降了

seabox 07/10 15:1810歲都合理

mumuwei 07/10 15:22這種垃圾 就算關出來 還是垃圾 增加社會

mumuwei 07/10 15:22危險而已

上色一下 還有另一件

※ 編輯: XristianBale (211.23.138.90 臺灣), 07/10/2023 15:24:29

asdf70044 07/10 15:27這種雜碎本來都該死刑 一點機會都不該

asdf70044 07/10 15:27給 給了絕對有下個受害者

miel 07/10 15:31回憶回來了

mk5520 07/10 15:35原來拍成台劇的就是這個案子

vn506695 07/10 15:37順便不作為的家長一起連坐

hydra7 07/10 15:38台劇是哪部啊?

op520 07/10 15:39白癡法律人說的可教化 呵呵呵

Ultramarine 07/10 15:44可教化

jackie0804 07/10 15:53問腦殘法律人

rongben 07/10 15:55師父有說要給更生人一個機會都忘了嗎?

tello 07/10 15:56重刑犯跟詐騙犯不應該讓他們回歸社會。 限

tello 07/10 15:57制住居勞改是唯一解

tello 07/10 15:57給更生人一個機會?可以啊。 賞一發子彈讓

tello 07/10 15:57他們再更生一次吧

xhung 07/10 16:10D+台灣犯罪故事第3單元

dk394alal 07/10 16:39垃圾從小就是垃圾

leterg 07/10 16:40移民署長女兒,慘

darkMood 07/10 17:43老話一句,不限年齡,通通五馬分屍啦。

rapnose 07/10 18:49幫記憶。

jackgn 07/10 20:18記得吳父是警界高官

NEDYA 07/11 10:20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