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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蕭美琴帶私酒返台免查?外交部:依規定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蕭美琴帶私酒返台免查?外交部:依規定作者
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
時間推噓 1 推:9 噓:8 →:63

※ 引述《Pash97143 (我想當楠木燈小姐的狗)》之銘言: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50003
: 第 11 條
: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家用行李物品進口,除關稅法及海關進口稅則已有免稅之規定,應從其: 規定外,其免徵進口稅之品目、數量、金額範圍如下:
: 一、酒類一公升(不限瓶數),且以年滿十八歲之旅客為限。
: https://i.imgur.com/EJKFOrE.png

: 又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的第三條之一是寫說品目
: 依教育部辭典解釋
: 品目的釋義是物品的名稱目錄。
: 所以並沒有貴規定數量 只有規定項目

我很好奇喔!

你都己經貼上這一條了,怎麼不順便把限量的規定給貼出來呢?

https://imgur.com/iGh9j82

限量規定 (有申報)

酒類容量:

酒類總量5公升 (但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

相關規定:

1. 未超過限量規定:扣除免稅數量後,徵稅放行。

2. 超過限量規定: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依<關稅 法第17條規定>填具進口報單,

以廠商名義辦理報關進口,或就超額部分辦理退運。


我是不清楚外交人員可帶入的酒品總量是不是和人民一樣啦!

看起來免徵是一樣的,那酒量容量是不是一樣的?

即然你的資料這麼齊全,要不要為本魯解惑一下?

這個就像和之的煙品一樣,今天我們進海關時超過一樣被没收,這裡的超量不是在於你

有沒有申報的問題,多了就申報繳稅,但是不代表你可以無限量的多?

而是如下的規定:

超過限量規定: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依<關稅 法第17條規定>填具進口報單,

以廠商名義辦理報關進口,或就超額部分辦理退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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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61.61 (臺灣)
PTT 網址

DarkNT 04/22 12:54一公升以上五公升以下應該是要繳稅

https://i.imgur.com/tnSX9Qx.jpeg

https://i.imgur.com/34KQsda.jpeg

bole 04/22 12:54人家特權階層啦,不然你要怎樣,民進黨厲害

cs09312 04/22 12:54党說合法就是合法 勸你不要管這麼多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2:55:16

kino056 04/22 12:55你知道太多了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2:56:00

zsxa1234 04/22 12:56長期駐外的跟短期旅遊的拿來比? 這邏輯

你拿規定來丫,長期駐外人員進關可以拿多少! 我相信不是沒有限制啦!

shamanlin 04/22 12:56可以看那篇推文,現在是打算洗成可以

sexygnome 04/22 12:56南部經驗,你各位不要太不滿蛤

shamanlin 04/22 12:56無限量帶回來,幾個貨櫃都行呢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2:57:19

Anvec 04/22 12:561公升以下免稅 1-5公升要課稅 超過5公升需

Anvec 04/22 12:57要許可證

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

駐外人員應該可以通融,但絕不是進口業許可執照。

stealk 04/22 12:57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2:58:39

photoless 04/22 12:58淦 噁爛的喝酒 百姓卻吃屎

hihimen 04/22 13:00果然是原住民,一天不喝酒會死哦

breacal 04/22 13:00雜草有要帶風向? 拿錢當網軍小心反滲透

breacal 04/22 13:00法喔

cisyong 04/22 13:02也還好,人家是40%副總統,很正常。

abcdragon 04/22 13:02蕭本來不想繳稅的,被你們扯後腿害到

rex03187 04/22 13:03其實可以看財政部的解釋,裡面有寫到這

dj720c 04/22 13:03她是外交人員回國,又不是觀光客回國

rex03187 04/22 13:04是關稅法49條 第三款最後有寫 *由財政

rex03187 04/22 13:04部定之* 外交人員回來前去行文就是找主

rex03187 04/22 13:04管機關裁量

裁量的限度是多少? 我想知道外交部裁量的限度是你能帶少煙酒回國。

dj720c 04/22 13:05那是她的家當,你是要規定駐外人員回國要

dj720c 04/22 13:05丟掉家當嗎?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3:07:26

cdmlin 04/22 13:07若帶回金門高粱(非葛瑪蘭威士忌)會被操作?

cdmlin 04/22 13:08五毛不認識葛瑪蘭威士忌應該認識金門高梁

cloudyheart 04/22 13:10關稅法49條有說明了,駐外部分自用

jiankein 04/22 13:10北七網軍,駐外使節帶家當回國,依法處

jiankein 04/22 13:10理,如果要偷雞摸狗,還要造冊嗎?

笑死人了,上次私煙案就沒有造冊嗎?

cloudyheart 04/22 13:10物品由財政部定之,這就是規定啊。

cloudyheart 04/22 13:11可以爭議的是「自用」,這部分可受

cloudyheart 04/22 13:11公評,難不成你認為23瓶3萬多元是拿

cloudyheart 04/22 13:11回來非自用(販賣)?所以沒有你疑

cloudyheart 04/22 13:11慮的總量問題,今天蕭進來230瓶,那

cloudyheart 04/22 13:11就是有問題,可以合理懷疑非自用,

cloudyheart 04/22 13:11但今天就是23瓶,真的沒什麼好吵的

cloudyheart 04/22 13:11

所以就是財政部去定多少,財政部可以定一百瓶也可以定兩百瓶囉? 那如果是這樣,原PO為什麼要貼一公升以下免徵的規定。 反正財政部說可以就可以了,不是嗎?

bole 04/22 13:12查一下酒誰送的,有沒有貪污?二手的嗎?

bole 04/22 13:13正常人誰會買23瓶?副總統是貪污的?還是酒

bole 04/22 13:13鬼???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3:17:27

reversed 04/22 13:15樓上,花蓮王地震倒掉的酒可能都不止2

reversed 04/22 13:153瓶了,你要不要查查

那個是國內的,你如果覺得應該要查,那你可開另一篇。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3:18:22

reversed 04/22 13:20我在回38樓…

我知道丫! 有問題嗎?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3:22:24

athome1 04/22 13:22此例放行將來所有國人一律辦理 若被罰就

athome1 04/22 13:22一起提訴訟 大家一起來圍剿特權保護台灣!

athome1 04/22 13:22!

sps10513 04/22 13:31她任滿回來,可能許多友人送酒當禮物,

sps10513 04/22 13:31全帶回不行?23瓶很多?就依法行事也沒

sps10513 04/22 13:31問題,到底要被帶風向認為她這麼做有問

sps10513 04/22 13:32題且值得大力批評的人是想要怎樣?如果

sps10513 04/22 13:32她有販售盈利再來批評吧!

sps10513 04/22 13:34而且誰說一定是買?機密文件寫的?可能

sps10513 04/22 13:34就紀念價值的酒,有意義就帶回來,為何

sps10513 04/22 13:34就不能這樣想?

所以呢? 你乾脆說,一般人民也可以這樣做,像我同學長年在亞歷桑納,他喜歡收集紅酒,他帶進 來時還要和老婆兩個人分帶幾瓶報關。 如果副總統可以,那平民是不是也可以?

rancilio 04/22 13:51這點小錢都要貪?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4:13:38

cisyong 04/22 14:16駐外大使收禮???貪汙了吧

不至於,一般在國外本來很常收到酒當成禮物。 差別在於為什麼一般老闆也想報關拿進來,但是就是被限制在5公升? 人家送的,你報個關稅差額也不是什麼,為什麼限量是五公升? 但是政府官員就可以幾十瓶的帶進來?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4:19:53

t77133562003 04/22 14:25講的好像堂堂外交大使繳不起23瓶的

t77133562003 04/22 14:25稅金 笑死

在講外交大使繳不起稅的事嗎,在講為什麼大使可以帶這麼多回來,而老百姓不行,老百 姓也可以繳這些稅丫!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4/22/2024 14:42:28

cloudyheart 04/22 14:58所以23瓶不是可受公評的「是否自用

cloudyheart 04/22 14:58」?重點就在於自用,你在鬼打牆五

cloudyheart 04/22 14:58公升。法規就寫由財政部認定,今天

cloudyheart 04/22 14:58認定這23瓶就是符合關稅法49條,簡

cloudyheart 04/22 14:58單講就是符合自用的定義。除非你覺

cloudyheart 04/22 14:58得這樣不是自用,是要帶回來賣。別

cloudyheart 04/22 14:58在那邊扯財政部認定幾百瓶也行,如

cloudyheart 04/22 14:58何如何,今天這個個案就是23瓶總價

cloudyheart 04/22 14:59三萬多,一位長期駐外的外交官,帶

cloudyheart 04/22 14:59這樣回來自用,你可以大聲說這樣不

cloudyheart 04/22 14:59符合自用定義,我尊重你,但不要扯

cloudyheart 04/22 14:59沒發生的事,不然你就舉個例子來聽

cloudyheart 04/22 14:59聽,看哪個人帶幾百瓶回來,財政部

cloudyheart 04/22 14:59准了?

cloudyheart 04/22 15:03另外也別抓一般民眾限制來說嘴,第

cloudyheart 04/22 15:03一,法規就沒定義駐外能帶回來的總

cloudyheart 04/22 15:03量(由財政部認定,基本上就是看是

cloudyheart 04/22 15:03否自用);第二,一個駐外好幾年的

cloudyheart 04/22 15:03外交官,一個出國旅遊的民眾,你是

cloudyheart 04/22 15:03在比什麼?

showind 04/23 09:21樓上在講什麼,一般民眾跟機場海關說自用

showind 04/23 09:21可以免稅?少在那邊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