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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她瑞芳海邊全裸拍寫真 騎士錄影還「放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她瑞芳海邊全裸拍寫真 騎士錄影還「放大作者
sdamel
(國民美尻男=ˇ=)
時間推噓 X 推:0 噓:1 →:6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95253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她瑞芳海邊全裸拍寫真 騎士錄影還「放大」...被抓掰是拍浪花
: 2024-05-09 11:46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 吳姓騎士在海邊看到廖姓女子全裸拍藝術照,他拿手機錄影,還放大廖女的畫面「特寫」: ,再LINE給友人。廖女提告,基隆地院審理時,吳辯是在拍風景和浪花,法官不採,依違: 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吳和檢方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但緩刑2: 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支付公庫3萬元,並須參加2場法治教育。
: 吳2022年9月16日下午2點多騎機車行經新北市瑞芳區台2線指標82公里處,看見廖姓女子: 全裸站在路旁的沙灘,攝影團隊則在身旁取景拍照。吳把車停在路旁,拿出手機拍攝廖女: 全裸影片,廖女發現吳在攝影,以手勢示警他別再拍攝。吳事後將拍攝到的影片傳送給友: 人。
: 新北市警瑞芳分局接獲廖女報案,通知吳到案說明,基隆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 訴。
: 吳辯稱當天只有拍浪況,也沒有把影片上傳到社群平台,否認本案影片是他拍攝。但影片: 顯示鏡頭對準廖女,且將畫面放大,警詢時吳交代不清楚,還說當時是在拍攝釣客,所以: 有放大。
: 基隆地院認為吳坦承有對準被害人拍攝並拉近鏡頭,辯稱拍攝浪花屬事後卸責之詞,不足: 採信,影片雖是在公開場所拍攝,但清楚呈現廖女臉部及全裸身體特徵,具個人資料識別: 性,屬個資法規定的「個人資料」,判刑3月。
: 一審判決後,檢察官和吳都上訴,檢方認為基院量刑過輕。高院認為一審量刑未違反公平: 、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無違法或不當,應予維持。
: 不過高院認為吳拍攝時間不長,且指傳給1名友人,沒有證據顯示他有在網路上散布,應: 屬「一時失慮」,參酌吳有恐慌症的身心症狀、未和解等情,認為他應該知道警惕,因此: 諭知緩刑。


應該是廖女雖然在公共場合裸體

但也沒那麼公然,還算是有躲避人群

所以才會對吳男拍攝行為那麼感冒吧

其實這件事在大局上也好

看到裸體就想拍照紀念這種心態是應該改改了

比如說看到裸體就要拍照當證據

這樣能算是阻卻違法嗎

裸體也沒幹嘛,是有權利阻卻違法嗎

就是仗著合法想耍流氓鬧人家比較多吧

像是屏東某大學百人圍觀四腳獸那個案子

這些好人關人家廁所是有什麼正義可言

這種不中立的法規和應對還沒消失真的很有文化

又像是下午在低卡看到這篇的原文

http://i.imgur.com/IMS1XPb.jpg


我就說龍也沒關係坐等正妹來良性競爭

就有人要跳針整天在那邊意圖供人觀覽殺小的

被這些人要求你要跟他一樣正常真的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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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hisky 05/09 19:15只是被告白癡不知道怎麼答辯而已 說是

finhisky 05/09 19:15要錄下對方妨害風化的證據就好了

所以我說不用那麼急,那是50年前的風化

※ 編輯: sdamel (220.135.41.12 臺灣), 05/09/2024 19:43:35

finhisky 05/09 22:4650年前? 50年前幾乎沒有迷你裙 現在滿

finhisky 05/09 22:46街跑 那請問現在有全裸滿街跑嗎? 還50

finhisky 05/09 22:46年前的風化勒

sdamel 05/10 07:21風化用法律的就直接定型在那邊了當然一直

sdamel 05/10 07:21以來沒穿衣服都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