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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手段殘暴!南韓踢昏女性強姦未遂案 嫌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手段殘暴!南韓踢昏女性強姦未遂案 嫌犯作者
ljsnonocat2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6

https://i.imgur.com/MWowxGG.jpg


這時候是不是大家該說“好想贏韓國”?

有時覺得台灣真的蠻可悲

除了台積電可以說嘴外

好像很多地方都被南韓屌打?

現在連司法也是 真的很悲哀


※ 引述《paericsson (p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韓聯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手段殘暴!南韓踢昏女性強姦未遂案 嫌犯被重判20年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xsPQlJR.png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去年5月22日清晨5時許,發生駭人聽聞的「釜山迴旋踢案」: ,1名30來歲的男子以高抬腿迴旋踢的姿勢重踢20來歲妙齡女的頭部,在對方倒地後又多: 次踢擊導致女子昏迷,接著竟將受害者扛到肩上帶到角落性侵未遂,本月12日被重判20年: 有期徒刑。
: 據《韓聯社》報導,嫌犯當時一路尾隨女子約10分鐘左右,在受害者進入大樓按電梯準備: 回家時突然從後方攻擊,就算踢倒對方也不停止,多次重踹女子頭部。從現場畫面可以看: 到,男子隨後將受害者抬到監視器死角,幸好有住戶路過的聲響讓他匆忙逃離。
: 此案由於手段兇殘在南韓引起社會關注,去年10月一審時男子依照殺人未遂被判12年有期: 徒刑。對此,受害女子勇敢站出來提供各種證據,其中包括褲子內側驗出了嫌犯DNA,讓: 檢方得以加控性侵未遂。
: 二審法庭上,法官認為男子以暴力嘗試進行性犯罪,在施暴的過程中有可能導致被害者死: 亡,因此宣判20年有期徒刑,並裁定在10年內公開個資、出獄後20年內禁止在兒童和青少: 年機構任職、出獄後以電子鐐銬追蹤20年。
: 另外,法院在受害者的主動要求下讓她進行二審陳述,女子表示,這對檢察官和法官來講: 或許只是一件案子,對她來說卻是攸關性命的大事,至今她的痛苦都從未消失。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4336602
: 6.備註:
: 案發過程
: https://i.imgur.com/CvZAKDS.gif
: 這也太扯了吧
: 土匪搶女人喔
: *更新
: 其實受害者後面包包有掉下來
: https://i.imgur.com/f958rCp.gif
: 我前面為了著重在攻擊過程沒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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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45.7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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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haw 06/17 15:56不是贏了嗎?姦殺外國人都沒死刑了

kkotokyo 06/17 15:57來台灣大概十年。然後五年假釋。犯罪天

kkotokyo 06/17 15:58

susaku 06/17 15:58以台灣來說就會變犯人的人權贏韓國了

susaku 06/17 15:59那些批人皮的惡魔又可以宣揚人權的進步

saygogo 06/17 16:01這個在台灣大概一審重判7年,二審的時候

saygogo 06/17 16:01因為有跟被害人道歉雖然沒和解賠法官看

saygogo 06/17 16:01他深具悔意改判5年,三審的時候因為有抄

saygogo 06/17 16:01心經改判三年

coffee112 06/17 16:05台灣真的是 法官很佛心

GRIPIT 06/17 16:10從反面上來說確實是贏韓國了==...

citycode 06/17 17:04台灣法律人會說南韓不懂法

february2 06/17 17:25大概就六樓講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