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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明揚物質安全表「還在印就爆炸」 倖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明揚物質安全表「還在印就爆炸」 倖存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2

※ 引述《s505015 (s505015b大)》之銘言:
: 我不知道工廠是怎麼用
: 但是我之待的實驗室剛好我在做安全官
: 當時就跟我說安全資料表 要準備好
: 所以很麻煩
: 有用的化合物全部都要建表
: 每個化合物的msds 都要找出來
: 還要印出來整理成冊
: 我記得當時好像剩多少應該也要紀錄
: 有毒物質使用量也要建檔
: 所以可見那個安全官平時應該在混
實驗室與工廠的品質安全負責人應該做成完整的化合物與危險氣體的管理手冊,
引用SDS 說明的詳細內容,並標明閃燃溫度、自燃溫度、可燃極限、
放熱與水合反應。
: 但我記得以前上課時上面說過
: 消防員沒拿到安全資料表前是不會進去救火
: 這次怎麼又不太一樣
: 但也可以知道
: 接下來實驗室安全官會更塞
實驗室的安全人員比工廠的環安衛人員負擔更少的責任,
環安衛人員應該理解自己的職務與人的生命有關,所以要勸老闆遵守安全規定。

因為人性本惡,課本與實務有很大的差異:

一、當有人可能受困於火場時,現場指揮官不會拿人民的生命來賭,
因此消防隊員只能進入火場搜尋受困的人。

二、進入現場的消防隊員應該先保護自己的安全,才可以完成搜救與滅火任務。
所以消防隊員應該有正確的防護裝備與破壞工具,
而執政黨應該以足夠的內政預算購買正確的防護裝備。

三、進入燃燒現場前,現場指揮官應該有權力決定減少火場的危險原因,
例如避免工廠或倉庫悶燒,應該先破壞工廠或倉庫的外牆,
而且這個決定應該由工廠或倉庫所有人負責,而不是由現場指揮官負責。

但是現場指揮官不會破壞工廠或倉庫的外牆,因為政務官不會為了現場指揮官
毀損私人財產而負責,即使現場指揮官的行為是緊急避難。

所以現場指揮官不能避免工廠或倉庫悶燒,又要搜救受困的人,
就只能派消防隊員進入火場。

所以,要避免閃燃(Flashover)的正確方法是消防隊員進入火場前,讓火場先成為
通風的現場,先避免悶燒而產生高溫,才可以減少後續的氣體爆炸。

但是,兩層樓以上的工廠或倉庫,很難先破壞工廠或倉庫的屋頂或上層外牆,
所以消防隊員只能穿著正確的防護裝備進入火場搜尋受困的人。


求神憐憫我們的錯誤,感謝神賜給我們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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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1002 09/25 22:40要倒楣的人太多了 那就倒楣消防員吧

gay7788 09/25 22:44看看消防預算就知道消防員在政府心裡值

gay7788 09/25 22:44多少了

gay7788 09/25 22:45還是我們數位發展部重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