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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館長真愛B17告輸館長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館長真愛B17告輸館長了?作者
overthrow911
(overthrow)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6

https://i.imgur.com/vWKYGDL.png


原告敗訴負擔訴訟費用,館長請了兩個律師,我記得民事敗訴這樣是要負擔對方律師費的對吧?

我想這邊很多人並不是館粉,B17現在已經如他自稱的是「ptt知名人物」了,他當初靠公審別人出名,那麼成為名人後別人當然也可以「檢視」他,真的是...挖出來既精彩又難看,學歷越低的越喜歡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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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08.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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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aniel 03/04 10:57台灣不用付對方律師費

※ 編輯: overthrow911 (111.82.108.6 臺灣), 03/04/2023 10:58:45

saluy 03/04 10:59不用負擔律師費

x941u4vu86 03/04 11:09你最後一句是正確的,看看某肌肉網紅

x941u4vu86 03/04 11:09便知

bearKQG 03/04 11:13不用負擔律師費 只有法院費用而已 國昌

bearKQG 03/04 11:13老師那天跟丁特一起直播有提到

wanliers 03/04 11:14裁判費而已

binshin 03/04 11:15原PO講的是最高第三審~樓上講的是1、

binshin 03/04 11:162審~兩者不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