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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10

※ 引述《paulispig (關心高立德的牙齒狀況)》之銘言:
: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沒有詐領問題

......43......

: 至於有無違法疑慮,台北市議會副祕書長陳慶安指出,議員如果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 沒有簽到當然就不會發出席費,主要是看有無簽到,沒有違法或詐領問題。

......43


這麼說吧議會發出席費的"執行"根據是看有沒有簽到

法規如果沒有要求出納單位

還要去實質審查簽到真假與簽到是否出席

那麼出納單位基本上就是依法人家簽到就推定出席必須要發給

而領用人也是依法我有簽到就推定我有出席可以領出席費用

這個是在是否"實質出席"沒有爭議下,不構成詐領

因為"有簽到就能領",那確實當下有簽到也非補簽,沒有詐領的問題

但是現在隊實質出席產生疑慮下就會去看

簽到是不是就等同 法規對出席費用發給的意義?

如果不是的話,子法不會大於母法,

但是會不會構成"詐"還是要再進一步去證明

之前有人貼的案例因為是"前一天簽"當天實際上並沒出席

所以被法院認為並未實際出席,那個簽到並不代表真的有出席..

許案依目前的新聞內容是"開會前"有簽到但"會議開始後:"可能"全程未到

這個大概就是未來如果有機會上到法院 針對 "出席"與否的攻防重點

當然如同綠師說的如果抗辯方可以舉出所有議員或大部分議員都這麼幹

那當今政府應該會用歷史共業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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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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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 04/24 16:44就很無聊啊全薪無開會津貼就好了

VVizZ 04/24 16:44一個月薪水多少事務費多少助理費多少就給滿

VVizZ 04/24 16:45也不用害孔安一樣虛報阿 但最後大概也沒事

VVizZ 04/24 16:45反正這些人不在這裡拿錢就去跟別人拿

KEYSOLIDER 04/24 16:49沒有全程參與的 中途才來的怎麼算 難

KEYSOLIDER 04/24 16:49道都要算沒出席不給錢 當然還是簽到

KEYSOLIDER 04/24 16:49最準阿

?? 中途來的也可以簽到又不是不給簽到 而且 中途來的本來就有出席 不管他有沒簽到 你不給反而才是違法 因為是出席費不是簽到費.....

ReDive 04/24 16:50雖然事實很明確,但實際的法律攻防的確才

ReDive 04/24 16:50是重點,常言道"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ReDive 04/24 16:50,而許並沒有義務提供她的真實行程去"自證

ReDive 04/24 16:50己罪",因此實際上法庭還真的有得打。

※ 編輯: kaky (180.176.65.52 臺灣), 04/24/2023 16:57:13

Marty 04/24 16:55這是偽造公文書罪

Marty 04/24 16:55另外還有刑214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Marty 04/24 16:57要項是"明知為不實之事項" 許淑華明顯符合

※ 編輯: kaky (180.176.65.52 臺灣), 04/24/2023 16: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