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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追焦手將被列「公共危險關係人」!他簽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追焦手將被列「公共危險關係人」!他簽作者
willieliu
(たけし)
時間推噓 X 推:1 噓:2 →:5

其實這真的很危險
如果在路邊追焦拍照
駕駛人看到比個ya之類的手勢
然候就發生車禍了
你各位想想
這是不是非常危險!!!!!
而且以前在北宜吧還真的發生過喔
所以其實也能理解暖市警察啦

這邊附上一張推文中的追焦手
https://i.imgur.com/x7i8Dse.jpg



※ 引述《m28633146 (lucky tim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追焦手將被列「公共危險關係人」!他簽勸導單傻眼 警方回應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sWPG7D9.jpg

: ▲許多騎士喜愛跑山後,存下自己的追焦照當作紀念,圖與本文無關。(圖/免費圖庫pa
: taso)
: 高雄市壽山、柴山因山路蜿蜒,吸引許多騎士造訪並享受跑山的快感,同時也有不少「

: 手」到場拍攝。然而,警方近日到場取締,呼籲追焦手不得拍照,否則車禍發生後會被
: 公共危險罪關係人,進而引起網友討論。
: 網紅「變態阿筌の機車日常」20日發文表示,「原來現在去路邊拍攝(我想應該是指追

: ),除了會被列為公共危險的關係人之一外,還要簽勸導單呢!真不愧是我大鬼島,先
: 家果然都是用禁的」。
: ▼追焦手收到警方的勸導單。(圖/變態阿筌の機車日常臉書)
: https://i.imgur.com/qmcLW8W.jpg
: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會不會是閃光燈?那我改成錄影不就好了」、「於法有據?」「
: 署跟警察局自己才是最需要被勸導的吧,四處亂架相機」、「那測速照相機也要下架?
: 我經過時候也好緊張喔」、「警察單位署名是鼓山派出所,應該是興隆路往動物園這個
: 」、「不是應該要求駕駛者好好駕駛嗎?」「滿合理的啊」。
: 對此,提出勸導單的鼓山分局表示,今年1月至今壽山路段發生交通事故28件,其中人
員?
: 傷19件、車輛毀損9件。警方多次發現有追焦手為了吸引點閱、曝光,透過網路揪團車手?
: 山、壓車,並將拍攝的照片PO網,因此吸引許多車手響應,卻也衍生噪音、車禍事故等
: 為預防交通事故發生,鼓山分局表示,勸導單上強調「此路段若有交通事故發生,警方
: 騎士列為公共危險關係人,以釐清責任歸屬」,主要目的是確保用路人安全,並確保周
: 戶的安寧,將持續配合監理單位、環保局稽查並取締。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483207
: 6.備註:
: 以後行人手機拿出來過馬路
: 害駕駛緊張誤踩油門
: 被撞會不會還要連帶被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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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4754 04/21 10:34人家是警察,有特別身份

lb751007 04/21 10:34沒錯 手持三眼追焦手

sck3612575 04/21 10:36列為公共危險關係人

yzelly 04/21 10:40有人看到這種追焦手會比Ya?唬誰啊

hosen 04/21 10:44飆仔看到警察是減速

sck3612575 04/21 10:44我看到照相機就比ya阿==

after1 04/21 11:12別人取締路段有公預先公告跟插告示牌,你

after1 04/21 11:12追焦是有發新聞還是發傳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