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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勞動部輕生公務員「家屬聲明曝光」! 悲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勞動部輕生公務員「家屬聲明曝光」! 悲作者
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27

※ 引述《leo75837576 (嘎逼)》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社會
: 2.記者署名:
: 記者戴若涵/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勞動部輕生公務員「家屬聲明曝光」! 悲喊:想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
: 4.完整新聞內文:
: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日前傳出職場霸凌案,疑似導致39歲吳姓公務員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 ,而勞動部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長謝宜容「目的良善」,並將吳男離世原因歸咎於工作: 量過大等因素,此案引發社會輿論。新北市議員李宇翔稍早在臉書上代家屬發出聲明,內: 容提及吳姓公務員的父母「現在只有無止盡的眼淚」令人鼻酸。
: https://i.imgur.com/f8fEbRu.png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22/2859815.htm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先貼上非自然死亡的處理流程:

https://imgur.com/uUyp8W3

這是高檢署針對司法相驗提出的指引,大家可能參考看看,然後看這次勞動部北分署發生

的事件,北檢和新北巿警局和巿消局的處理是否合乎法規?

司法警察辦理相驗案件蒐證要領:

1.先假設為他殺案件:

https://imgur.com/yrShwOR

問題來了!

基本上只要是往生者是非自然死亡,那司法就要介入進行司法相驗。

問題來了,我們看一下懒人包?

11月4日 公務員輕生

11月7日 爆料稱死者生前曾遭霸凌

11月8日 勞動部啟動調查

11月11日 涉霸凌的長官遭爆是謝宜容

11月12日 公務員告別式

注意看上述的時間點,也就是說檢方應該在往生者過往之後,就司法相驗的部份完成了。

因為你要火化遺體的前題,就是檢方的大體檢驗報告應該完備,才能火化遺體吧?

也就是檢方應該掌握了,死者何時進入場址、出入時間、停留多久、初估往生者輕生執行

的時間點、發現大體的時間點、發現大體的當事人、處置方式,聯絡家屬的時間點,掌握

了往生者遺書及遺物?

如果?

檢方對於自殺案件了,己經有了初步的結論?

為什麼會是由行政院院長要求進行司法調查?

基本上,如果依指引內容要求?檢警在事件的當下,就應該啟動司法調查?

怎麼會是在行政院長指示下啟動司法調查呢?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1200395.aspx

等於在11/20之前的時間點,檢警對於該案,並沒有進行司法調查程序的位階?

而且最重要的是?

家屬今天的聲明在告訴大家,家屬對於此案的相關內容是無從知晰的。

https://imgur.com/dEDdfny

所以在11/4~11/22之間,檢警對於非自然死亡的處理流程,是否一開始就只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1.91.224 (臺灣)
PTT 網址

bnn 11/22 11:17被自殺

bill403777 11/22 11:18針對事件發生地採處不同執行措施是專

BKcrow 11/22 11:18開大絕 他本身有病!

當然是專業表現! 但是司法流程是固定的,之前消防局有出來講,是依家屬要求辦理? 問題是,你應該是司法走在家屬之前吧,怎麼消防局的處理方式繞開了司法程序?

bill403777 11/22 11:18業的表現哦

nervrain 11/22 11:18老天有眼,讓正義人士踢爆這惡魔

gy206578 11/22 11:19檢調也是共犯?

milk250 11/22 11:19從發現遺體到去醫院這段過程目前為止都不

milk250 11/22 11:19清不楚 到底有沒有報警 遺書有沒有給家

milk250 11/22 11:19屬看過

milk250 11/22 11:21監視器 發現者 送走時的證人 應該都

milk250 11/22 11:21是有的 但是可以搞得這麼不清楚是什麼原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11/22/2024 11:23:06

milk250 11/22 11:21因 就連有沒有報警都不知道

neoa01 11/22 11:24https://i.imgur.com/IKCfbFj.jpeg

neoa01 11/22 11:24https://i.imgur.com/ohDmJcR.jpeg

正常的流程如下: 各機關依法設置考績委員會者,其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 長官覆核,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 機關長官對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結果有意見時,得簽註意見,交考績委員會復議。機關 長官對復議結果,仍不同意時,得加註理由後變更之。 各機關平時考核獎懲之記功(過)以下案件,考績委員會已就相同案情核議有案或已有明 確獎懲標準者,得先行發布獎懲令,並於獎懲令發布後三個月內提交考績委員會確認;考 績委員會不同意時,應依前二項程序變更之。

受考人於收受獎懲令後,如有不服,得依公 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

基本上前謝分署長直接被記兩大過免職,是不符合程序的。 等於現在的勞動部部長並沒有依正常的流程,就依個人權力將謝分署長公佈懲處令。 這種方式等於是幫謝分署長開了一個後門,讓她保有行政救濟的空間。 表面上,看起來是下了一個重手,但是細思極恐後,我們發覺勞動部這個時候,還在幫其 大開後門,讓謝某可以依法令的規定,無視這個懲處命令。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11/22/2024 11:30:10

ludashi 11/22 11:28後台太硬,連檢方都被操控,笑死

ludashi 11/22 11:29還是說檢方也都自己人?

xearth 11/22 11:30亂七八糟 妖魔鬼怪

AxelGod 11/22 11:33洪仲丘發生在今年就是自己操到死 與國防

AxelGod 11/22 11:33部無關

AxelGod 11/22 11:33洪仲丘事件證明了,當初是塔綠班煽風點火

AxelGod 11/22 11:33+資助抗議遊行

AxelGod 11/22 11:33妥妥的笑話

wanliers 11/22 11:43平常指揮慣了 習慣啦

bbjesse 11/22 11:44人就自殺的 謝到底有什麼刑責呢

一開口就是謝到底有什麼刑責? 也不看完內文,本文是告訴你,為什麼一個非自然死亡案件,此時在發現大體的當下, 檢警可以放著讓消防局依家屬的想法處理大體? 基本上你自要看到流程圖,就應該知道檢警在發現大體時,就要啟動司法流程。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11/22/2024 11:58:31

warmyo 11/22 12:00感謝說明!

warmyo 11/22 12:01讓不正常的處理現行!官員遮遮掩掩!

todo116 11/22 12:06到底是有多大的怨恨會上吊自殺

GN02209611 11/22 12:31問北分署第一時間是通報什麼

dovepacket 11/22 13:34現在不趁有火燒出真相 久了布就蓋下

ntuooo 11/22 13:37沒關系就有關係你第一天出社會

bulden 11/22 14:33都什麼世代了,在一個號稱公民社會發展建

bulden 11/22 14:34全的台灣,結果一個非自然死亡,就被合蟹

bulden 11/22 14:34掉了,果然檢警調消都是執政黨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