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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什麼沒人呼籲修法大幅加重詐騙刑期?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為什麼沒人呼籲修法大幅加重詐騙刑期?作者
ikariamman
(自宅警備 外送師)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3

※ 引述《amanda815625 ()》之銘言:
: 總是看到人在罵
: 說法官判詐騙判太輕
: 但是各位自己去查法條
: 確實詐騙的刑期就是比較輕啊
: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 法官也只能這樣判吧
: 覺得應該要修法
: 只罵法官沒有用
: 上次的刑法大修正
: 已經是2005年
: 時間隔太久了
: 根本不符合現在的需要了吧
: 現在應該大幅度修改刑法
: 加重詐騙犯的刑期才對吧?
: 怎麼沒有人呼籲修法加重懲罰詐騙呢?
: 趕快寫信給立法委員
: 呼籲大家來修法
: 加重懲罰詐騙犯
: 這件事怎麼沒人做?

如題

最近有修詐欺特別條例啊

還有洗錢防制法

不過實務上目前都是被判洗錢比較多

加重詐欺,洗錢 可以在加重

例如犯罪所得標準下修

例如所得1萬以下

6個月 以下

1到10萬 ,6個月以上到5年以下

10萬開始都5年起跳,無上限

減輕要件設更嚴格

現在減一次就砍半了

而且減刑不可拆開用

例如犯罪後用新法

就不可以拿舊法減輕要件來用

要減只能用新法

一般詐欺也要加重

比照加重詐欺的詐騙所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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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kariamman (27.51.145.168 臺灣), 11/16/2024 10:49:30

abomgo 11/16 10:53藍白不做事

king123 11/16 10:54法條再重 法官都輕判縱放 沒用

king123 11/16 10:54說句情輕法重 顯可憫恕就減半 緩刑了

scott20144 11/16 11:07應該用基本工資按比例算 配最低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