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律所實習生酒駕! 開父賓士回家 撞3車釀1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律所實習生酒駕! 開父賓士回家 撞3車釀1作者
tosay
(12333)
時間推噓 5 推:8 噓:3 →:9

然而《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駕致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葉冠亨酒駕肇事致死案為2012年4月25日發生於台灣高雄市的一件酒駕肇事案件,造成兩人當場死亡,一人間接死亡。2013年11月27日,葉冠亨酒駕撞死人案,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認定,以公共危險罪判葉冠亨6年徒刑,


2011年以前,酒駕致人於死的平均刑期約在300天上下,修法後逐年增加,2018年來到
1039天(約2年10個月)。司法院指出,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若修法提高法定刑,法官量刑自然會隨之增加。


可是,2018年酒駕致人於死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2018年的平均刑期增加至2年10個月,怎麼還是低於最輕本刑的3年呢?

因為


https://www.cna.com.tw/project/20190719-drunkdriving/img/article/2-2-2.png




其中約有半數獲得緩刑

其中約有半數獲得緩刑

其中約有半數獲得緩刑
https://www.cna.com.tw/project/20190719-drunkdriving/img/article/2-2-3.png


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最輕本刑為3年,如果法官認為被告犯罪惡性相對較輕,可依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減刑至2年以下,再宣告緩刑。



==



大堂之上 不負責任預言


社會軒然大波的葉冠亨 罪重判6年

大部分都2年不到

然後其他案例半數緩刑 這個又是初犯+年輕人(我猜的)

最重 我猜一年頂天 如果低調點拖過熱度 還是有極大機率緩刑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78.42 (臺灣)
PTT 網址

iversones 05/07 13:50難怪民眾不相信司法

impose 05/07 13:54實務上有沒有和解很重要阿

impose 05/07 13:54不過現在會適用國民法官,就看結果如何吧

impose 05/07 13:55要不要用59條減刑、給緩刑都是多數決

impose 05/07 13:55國民法官6人、職業法官3人,國民法官多數

una283 05/07 14:00考量其大好前程以及身體也承受極大損傷

una283 05/07 14:07所以酒駕仔即使可以出院一定會想辦法留院

WTF1111 05/07 14:15民進黨的司法改革大成功

noobmuch 05/07 15:27酒駕致死就是隨機殺人,是他媽的有跟全

noobmuch 05/07 15:28台灣人和解是吧

nbgfdew 05/07 16:28台灣法官都是做功德的 一堆犯罪實務刑度

nbgfdew 05/07 16:29平均都比法定最輕刑度還低

wonder6253 05/07 18:39酒駕殺死三人享六年刑期 真爽耶

freeclouds 05/07 19:39這個案子只要有和解 要緩刑不難啊

sturmpionier 05/07 19:53謝謝民進黨

steelheart3 05/08 07:10研究這個沒用 那也只是平均 表示有

steelheart3 05/08 07:10辦法的人遠低平均

magamanzero 05/08 12:48然後律師可以繼續..www

kerorokuzo 05/08 19:02以後要幹掉仇人一律建議酒駕 cp 值

kerorokuzo 05/08 19:02超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