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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具名指控《人選之人》黃健瑋「趁機性交」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具名指控《人選之人》黃健瑋「趁機性交」作者
kaiblue
(用心作戰)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2

是我眼殘嗎?

當事人自稱Mia,始終不願透露真實姓名

她到底哪裡「具名」指控了?

躲在網路世界匿名指控,還放話叫人家來告自己

那為什麼妳自己不直接提告呢?這邏輯我不懂耶!

※ 引述《hung5677 (宏宏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蕭方綺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具名指控《人選之人》黃健瑋「趁機性交」 女演員發聲:法院正面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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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ty5566 07/03 01:32她發在個人臉書,算是具名沒問題

ls4860 07/03 01:43沒辦法證明裝瘋 這指控能幹嘛 潑髒水而已

sonora 07/03 01:53個人臉書還不算具名,你最偉大

vwpassat 07/03 02:04除非她身分證上名字是Mia,否則不算吧!

Qoo2222 07/03 07:39藝人也沒公開身分證上的名字啊

Qoo2222 07/03 07:40她臉書有照片 也在人選之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