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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桃園龜山女童遭強擄未遂 檢警掌握涉案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桃園龜山女童遭強擄未遂 檢警掌握涉案男作者
dbey4010314
(☆~ZERO~☆)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5

其實,昨天晚上在八卦版這裡稍微看了一下有po事發影片文章的留言和在其他社群軟體裡有在討論這件事情的群組之後,只想簡單的說.....

這年頭,不論男女以及身份是否特殊都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同時,也要懂得和人保持距離,不能用肢體和言語隨便侵犯、騷擾他人,並且尋找協助。

而剛剛去看其他媒體所報出來的新聞和在其他群組上所看到的內容裡,有說他是一個領身障手冊的中度自閉也有說他是個中度智能障礙人士等等不同的傳言。

但是,唯一能夠確認的事實是.....

今天,即使你/妳是個身心障礙者,卻違反有罰則和刑責的法律規定,也是要去面對和負起責任。

先來講一下曾經在捷運站出口等家人騎車來接我時,差點「出事」的經驗好了~

(題外話:雖然不知道這個故事你們有沒有聽過,但是,如果有在這裡或者是其他社群聽過的話,麻煩請在底下推文提醒,來喚醒一下有時會容易忘記事情又是金魚腦的我XDD)

那時候,剛好正逢太陽很大又很熱的午餐時段,所以捷運站出口外面也沒有很多路人在等親友或者計程車來接送。

另外,因為發生的時間有點久遠,於是到了現在,有點忘記自己當時是在高職畢業典禮結束後,先用LINE聯絡家人並搭到指定的捷運站等人接送所發生的事情,還是去其他地方辦事搭捷運回來發生的事情(反正永遠記得那是某次中午在捷運站出口外面等人的時候而碰到的情況)

我是個非常安靜、有口語、也不會主動交朋友、又有身障手冊的中度自閉症女生。

對在有許多人聚集、聊天的社交場合裡,自己都是比較偏向在一旁做喜歡的事情或者是滑手機來打發時間,並等到有我的份再來去參與XD

回到正題,那時所發生的事情,其實就是在捷運站出口外面邊等人、邊專心滑手機的情況下,卻突然被一個原本在路邊跟同性友人聊天、外表看起來很邋遢的阿伯問說....

「妹妹!妳有電話或者LINE、email嗎?」

讓我整個人有一點點緊張和焦慮,不知道該怎麼如何解決,並且在簡單回他「完全都沒有」這句話、家人剛好騎車來接我之後,才結束這場差點「出事」的可怕經驗。

總結來說,不論什麼性別、年齡以及身份,就真的不要無緣無故就去侵犯人家。

而對於這次的案件,就是...如果到最後司法判決確定有罪要關的話,身為成年的當事身障者還是要去乖乖服刑吧~

只不過,看是要關一般監獄還是關附設在精神專科的醫院裡頭的「司法精神病房」~

並且,因為每個人對肢體侵犯和言語騷擾的定義不同,所以,我這邊說的是「只要對方覺得心理和身體上感到不舒服、並且告到法院」的標準噢~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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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4WyEOH4.gif


“如果你靜靜地舉起右手,我會幫助你繼續購買。”

- 訪銷姐妹團隊長 韓貞淑(金素妍飾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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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7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E.wFZwOxEvDFDU

Alphaz 10/28 19:52法官告訴他們不用負責啊

其實....我覺得尤其像程度比較嚴重的心智障礙者確實是在社會、家庭上帶給他人麻煩和辛 苦的存在... (老實說,自己很不想靠著別人的幫忙) 而這件事情今天才被移送到檢調單位,個人是認為不要太早下定論,畢竟還要看他的心智認 知程度~

pokyhoyo 10/28 19:53罰下去等等違憲怎麼辦 有問過大法官嗎?

Gallardo 10/28 19:56大法官說這件不嚴重阿你法學卡提諾教的?

※ 編輯: dbey4010314 (39.10.72.35 臺灣), 10/28/2024 20:01:59

andy2011 10/28 20:06等一下 你自閉症?文筆也太好了

我是呦~

https://i.imgur.com/WLK2NoC.jpeg

https://i.imgur.com/HTOmprG.jpeg

andy2011 10/28 20:09http://i.imgur.com/FkjpUaU.jpg

andy2011 10/28 20:09這樣講本邊緣板有一半人也是自閉症了

我覺得也要看會不會影響到生活程度為準~(可以去網路上找找看或者去住家附近有開設的

身心科的診所和醫院掛號諮詢醫生看看)

(ps.下圖附上成人亞斯、自閉的差別以及自閉症譜系的分布圖和亞斯柏格的基本特徵)

https://i.imgur.com/o76wXiq.png

https://i.imgur.com/9wwPQuc.png

https://i.imgur.com/UCd8CNS.png

※ 編輯: dbey4010314 (1.175.108.110 臺灣), 10/28/2024 20:18:48

cool10528 10/28 20:19好了啦 在台灣要負什麼責阿?

是要和一般人一樣負起刑責關在監獄和司法精神病房裏面噢~(如下圖)

https://i.imgur.com/oTBdTiH.jpeg

https://i.imgur.com/kz0Z5kw.jpeg

※ 編輯: dbey4010314 (1.175.108.110 臺灣), 10/28/2024 20:29:47

※ 編輯: dbey4010314 (1.175.108.110 臺灣), 10/28/2024 20:30:44

ALENDA 10/28 20:55法律之前該人人平等,現在的制度只讓精障

ALENDA 10/28 20:55變成特權階級

我是個人認為現在有些犯罪分子會把精神病當做一種脫罪、減輕刑責的藉口,而導致讓不論 是精神疾病和心智障礙等身障者更加污名化,更確立身障者只不過是一群在這個社會中更加 弱 勢的存在而已.... (其實講著講著也很無奈,而我是支持身障如果有罪就該被關的人噢~)

※ 編輯: dbey4010314 (1.175.108.110 臺灣), 10/28/2024 21:03:43

※ 編輯: dbey4010314 (1.175.108.110 臺灣), 10/28/2024 21:04:42

gghh 10/28 21:07push

※ 編輯: dbey4010314 (1.175.108.110 臺灣), 10/28/2024 21:45:26

deann 10/29 07:37本來就不應該對有精障的人特別減刑

真的!連有看這新聞的我媽說即使是身障還是要判!

deann 10/29 07:37 這國家真的病了

我覺得是這個世界都病了~ 有時,自己心情覺得有點小負面的時候,都會有個想穿越時空回到還沒有發現任何精神疾病 的年代跟那些歐洲醫生、學者們說:「他們只不過是性格內向、脾氣暴躁而已,又不是大腦 生病~」的天馬行空般想法哈哈哈哈

levs 10/29 07:38

※ 編輯: dbey4010314 (1.175.108.110 臺灣), 10/29/2024 14: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