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家四口被淫魔挾持!母女慘被2度性侵
該男於91年3月間,因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案件,被判有期徒刑11年確定
102年2月5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
103年2月27日保護管束期滿假釋未經撤銷而視為執行完畢
108年7月4日對一姐妹性侵後被通緝
109年2月24日警方持搜索票上門逮人,被犯人逃掉
109年2月29日持改造手槍脅迫一家人,性侵母女
再看也是今年不同人再犯猥褻的案子:
https://reurl.cc/Q9Mme5
96年猥褻少女判刑1年1月,強制治療逾9年
109年該男聲請停止強制治療,9月經臺灣高等法院認為
因強制治療評估小組會議鑑定評估決議認定再犯危險明顯降低
通過結案鑑定評估,裁定停止強制治療
110年4月在老家屏東強制猥褻婦人,再度被送強制治療
前者犯加重強制性交,後被縮短刑期、監付保護管束後服完刑,沒有強制治療
後者雖然犯的是猥褻,治療多年,後被認定再犯危險明顯降低,停止治療後不到半年再犯這些再犯案突顯很明顯的問題就以下:
1.性侵案件刑期短
2.矯治制度效果不彰
3.強制治療評估不完善
而以上加在一起的結果就是,再犯率很高的犯人,早早被釋放到社會再犯案件
不僅毀壞家庭,更造成社會人心惶惶
尤其是那些很會偽裝自己的犯人,假釋、保護管束跟強制治療評估
對這種人根本形同虛設甚至助長
諷刺的是,後者此前因被強制治療太久,認為侵害人權而聲請釋憲,聲請完沒多久又犯
而在109年12月大法官們做成了釋字第799號解釋,我只摘錄有關強制治療
大法官對於強制治療未設定期限,考量社會公共利益,認為仍屬合憲
但若受治療者因其異常人格或身心狀況,致使其雖經相當長期之強制治療
仍無法達到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之狀況
仍持續對該等受治療者施以強制治療,形同無限期施以強制治療
將使受治療者變相遭無限期剝奪人身自由
致有違反比例原則之損益相稱性要求而牴觸憲法之疑慮
建議立法者亦應於制度上建立,更能促進其得以停止強制治療
而重獲自由、復歸社會之配套機制或措施。
意思就是大法官們立場基本上認為,對於難以治療再犯率仍高的性侵犯
不建議無期限的強制治療,還是應想出配套讓他們能復歸社會,並請有關機關應調整改善
這個釋字我認為基本確立了對性侵犯人權的加強方向
可以預見的是,在性侵犯刑期短、矯治效果不彰、強制治療評估不完善下
加以大法官對於強制治療,認不應作為為了預防再犯,而永無止盡監禁
政府若無法建立有效配套機制,將使再犯率高的性侵犯
對,就是像這種令人髮指的案件,持續出現在我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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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人權"
立法假釋批准者要當連帶保證人
直接死刑吧
啊放那些人出來的人都不用負責喔!
推
民進黨執政 不意外
這次想配套,下次再想配套
綠共的應許之地
社會破洞了
誰判的誰去負責啊
最好的配套大概是司法體系還有大法
官整批砍掉重練比較快啦
民進黨統治國家的下場
再犯直接死刑唯一解
綠共吱畜都是幫兇
那些吹高的都是助長垃圾的幫兇 乾
法律人就是讚
出一張嘴好了不起出去作亂不關他們事
民進黨下整個治安敗壞到不行
笑死 一直推民進黨
司改大成功 奪到政權了
支持鞭刑
去勢是否可行
再犯 就判法官連帶服刑
化學去勢?
物理去勢比較快啦
矯正效果好的話,要廢死要講人權都ok
但事實就是矯正效果差到離譜,每年都一
狗票再犯的。這種情況還有臉喊人權談廢
死?
這不就是 犯人的人權高於受害者人權
一堆無法矯正的 還人權咧....
不然你想怎樣?黨最愛這種的,陰聞給罩
啊
學別人都學表面,制度也是做半套的,這
是這個政府一直以來最大的問題。根本就
只是想作秀而不是做事
台灣司法就是垃圾
假釋拼再犯,法律人說讚,發大財
高調
法律人:我們是不會殺雞取卵的
這傢伙放回社會 是被害者的惡夢 不准放
性侵犯一律化學閹割好嗎
化學去勢啊
司法改革真是個笑話
推
死刑吧!不用再為了這種廢物在浪費什麼東
西了吧
去勢有個屁用 直接去世比較實際
民進黨沒聽到 抗中保台
這種人在生活周遭自己倒楣喔 人權萬歲
不用死刑拉,但化閹可以考慮一下
騙人的司法改革,執政黨只想選舉只會選舉
蟑螂興奮 維護兇手人權
最好的配套就是放進法官家裡教化
真希望這些人都去大法官家
這就是司法改革啊,幫助壞人的改
異性戀有相關性騷擾前科應皆強制去勢
司法改革又成功了
小菸法律系的 說OK就OK
現有司法體制就是垃圾
推
捍衛罪犯人權 那誰捍衛無辜受害者的人
權??
就強制去勢吧 不然還有什麼辦法
渣
還是給他公布姓名住址
韓國這兩項都有 至少讓社會知道變態
是誰住在哪
拜託立委們立法 法官連坐罰
法官幫兇啊
垃圾法綠人
問題就出在監獄對那些人幾乎是無矯正作用
被物理去勢
偉哉人權團體
所謂現代刑法思潮=只會考慮被告人權
被害人參與機制到甚麼時候才增訂的 課本都
上的概念活在30年前 法律人還妄稱現代
保全社區不痛不癢
小英政績+1
人權律師只會考慮加害者人權,完全不考慮
被害者人權
記得外國有化學去勢....
高調
這種垃圾是要談什麼人權拉
支持化學去勢
祝大法官、民主進步黨也能遇到加害人
真的爛死 犯人的是人權 被害人呢
廢死:沒有連爸爸都強暴 可見可教化
推化學去勢還是鞭刑
這人真噁心….
家人沒受傷害前 這些法律人不懂
民進黨:司法改革
高調
建議摧毀他的犯案工具 對不懂尊重人的
畜牲談人權 根本笑話
直接化學去勢了啦 這種狼沒救了
謝謝大法官 我決定要當強姦犯了
只是評估也沒有百分之百準的吧
台灣人權保護淫魔病患殘害四口家庭
台灣還真是垃圾台男的性侵天堂
太噁心了
司法改革應該還會是下次選舉的提款機 直到
永遠
再犯到法律人及其親人後 才會被重視
物理去勢好了,我非常樂意當劊子手
建議去勢
可悲司法
去勢
台灣司法就不敢重判 哪怕表明罪大惡極
完全執政完全擺爛 司改就是笑話
還是政權吉普通人假消息
沒戴口罩 打牌 散布疫情訊息都能罰跟送辦惹
要不要而已 垃圾政府 應開放鞭刑跟監獄民營
民進洞司法改革就是個笑話,小燈泡她
推
媽的沒出來!
台灣是人權國家 小英是對的
他們可以做成人彘嗎
小英民進黨司改大勝利
直接去勢,一勞永逸
號稱女權亞洲第一 那性侵犯人權大概世界第一
這群法匠吃屎吧
裝乖到刑期一半就可以申請假釋,假釋後只
有半套沒有配套,善良老百姓一再身心受害
家庭破碎,這就是台灣司法現況。幹G8垃圾
人毀人一生,爛司法為什麼沒有附帶不得假
釋,無期徒刑根本設假的,犯罪天堂
去勢能保證不會用其他更變態方式侵犯
去勢啊 一堆垃圾東西 留著也只是讓他再犯
?建議死刑
而已
關了9年還是沒用
銷毀 沒別的了
先切掉GG啦,再鞭刑到死掉
給他們假釋出獄的真的造孽,垃圾官員
人權、廢死團體最偽善
這種的直接整副拿掉讓他實際體驗當女生就好
第一次強制矯正,再犯化學去勢,再來就
物理去世啊幹
綠共的人權就是加害者無罪,被害者活該
假釋甘司法屁事 行政機關在處理的
推
台灣司法真的是很屌ㄛ
強姦直接剪老二好嘛!
所以犯人叫啥名、長怎樣、不然要怎麼防啊
!!
我可以理解為法官直接把問題拋回社會嗎?
綠共執政 人命不剩
唉 誰能..處理
唉
當然算小英政績 司法改革大成功
早就對台灣司法沒有期待,出事了只
能靠自己,可悲的台灣司改
下一個法匠
回到社會?? 回到社會只會再犯 不然法
匠自己家裡收容看看阿操
可悲司法
垃圾司法
法官連坐處分啦
法官又不會被性侵
強制治療有其機率降低性犯罪者再犯,但
反面即是社會要冒著另一部份機率的專門
化犯罪,他服刑完也接受強制治療,然後
你只能被動的等他犯罪後再抓他
台灣真的不行欸! 狂顧犯人的人權!
法官一堆他媽的垃圾
物理閹割跟化學閹割看起來真得是必要呢
支持強制執行去勢 不然要一直重蹈覆徹
?
法律棒棒
斷言太多,推論太少
這就是司法改革嗎?
說個笑話司法改革
通緝根本假的 沒有搞到名人政商沒人要抓
物理閹了訓練成閹人歌手團出國比賽
(其實青春期之後閹沒用
小菸司改一條龍
支持宮刑
垃圾人
死刑啦,不然處以肛刑啦,不要以為自己是
男的就對你沒皮條
這才要高調
這種人就算放出來也是整天想這類性侵欲望
(不是性欲),沒有辦法徹底改變的話,本
來就已經社會性死亡了
唉……
司法改革大成功
而且都還是有錢人家可以拿錢擺平事情的那
種
跟法官妻女一起生活
令民眾髮指的案件這麼多,除了只能在
網路上埋怨後,我們還能做什麼?
認真問 為什麼這種人的長相在台灣不
能公布?我看美國或是日本好像都會直接
公布罪犯的長相 而且是很清楚的正面大
頭照
這種廢物到底為什麼能假釋
應該要去性侵法官的家人
我記得之前王婉諭有提到說台灣司法都是
加害人為主,應該改由以被害人為主
希望下次輪到大法官及其家人^^
台灣好像在強調加害者的人權上忽略被害者
直接槍斃啦
法院只是營利單位沒管這麼多
擊敗!把這種人懶覺割掉好嗎!
性侵犯直接物理閹割 或是直接撲殺
雙手跟命根子切掉就支持放出去!不然
就關到死
切掉
這下知道鬼島法律人,粉重視★人權★吧
當時是加害者的
偉哉台灣司法,只保護法律人
民進黨的司法改革
民進黨只會改圖,司法改革改個鳥!
假釋後和法官家人同住好了
鬼島
畜生來講什麼人權,笑話一個
不懂
法律人:放出來才能繼續強姦別人讓我賺
教化功德金啊 87
化學去勢不會喔
幫他人工變性,然後去當監獄紅牌
建議性侵犯一律物理去勢
法官立委都是這些人的共犯
銀行貸款都需要連帶保證人了,為什麼再
犯率高的犯人放回社會卻不用,真不合理
司法改革 呵呵
有錢人跟法律的童話故事
無法治療但是要回歸社會那就剁雞雞啊
小菸司法改革成功?
小菸的司法改革政績+1
我相信受害者如果自衛傷人反而會被判刑
母豬的司法改革大成功
猥褻者醃刑後才得假釋
政府在幹嘛?死刑到現在執行了幾個?
菸黨好可愛 滿街強姦犯趴趴走
台灣很多問題要解決 得靠法律人自己出事
說個笑話-司法改革
操你媽的放一堆垃圾出來還敢談人權
罪犯的權益真大
不屬於人的不該有人權
法官出一張嘴 害死多少人?
在自由社會裡法律只能幫你一時,幫不了你
一世
蔡英文司法改革政績
大法官都是恐龍嗎??
犯罪天堂
幫高調。
如果發生在我親人,我就先斬了法官
3+11的臭,陳時中下臺
菜:社會安全網
多次性侵怎麼可能矯正
有政府,好性侵
配套措施簡單啊,讓大法官的家人去陪同
教育感化犯人啊,瑪德到時候就知道能
不能教化了啊
壞人才有人權,可悲
因噎廢食
養這堆法匠就是在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這治療真的還有用嗎?
大法官真他媽的犯賤聖母婊,是腦殘還是
收了錢啊?
這群罵人法盲的就是整天把這些人渣敗
這種人為什麼比直接死刑
類的人權至於一般良善老百姓之上,你
要不死刑可以啊,可以先請你做到至少
*不直接
像某些國家的真正無期徒刑嗎?一堆關
個15年就假釋的,我還是沒辦法理解為
什麼整天要把這些不把人當人看的人渣
拼命的維護他們的人權,哈嘍?先把人
當畜生甚至比畜生還不如的是這些罪犯
唉?真的是有病
蔡韓粉2%仔政績爛到笑 支持者更可悲
我們要保障犯人的人權 重刑不能遏制犯罪
問題不在釋憲文啊!是後續的立法沒作為
誰判的到時出事就連帶責任就好
感覺很像SOD的劇情
人權協會現在就又縮起來!出來說說阿!幹!
司法改革好棒棒
推
法律系畜生
台灣真是強姦鬼島
立委也爛的有剩 民進黨真是罪犯天使
為什麼要尊重這種會危害他人人權與人
==
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
畜生談什麼人權...
幹嘛不閹割就好了
dpp的司法改革 真的很棒
拜託給他痛苦
台灣司法爛透了,我寧願用漢摩拉比法典
浪費糧食
對這件的人渣禽獸真的只能支持唯一死刑!
法官活在象牙塔啊,爛死了
對這些垃圾化學閹割吧
可教化,謝謝小英的改革
難怪現在司法正義
乾錯字 私法 才對
去你媽的 畜生沒有人權
我的親戚裡面有律師,法官還有檢察官,
連他們都承認某些案子用私法解決會比司
法有效率多了
5
時 : 又在新北市持槍挾持一家4口,蹂躪女主人及17歲女兒各2次,遭高院判處無期徒刑。女 主 : 人曾出庭泣訴,她反抗時被李男恐嚇「難道妳要我去找妳女兒嗎,還是叫妳家裡的人都 來2
問題在於 本次嫌犯完全可以把被害者一家四口滅門 但沒有 也可以全數侵犯後再殺害 但他沒有這麼做 有槍下留人就不該處死 否則誰要留人?1X
我有個大膽的"經驗法則"猜想 雖然這樣很像檢討受害者、給受害者定性 但我不是司法人員 只是看新聞聊天的網友 不管"證據法則" 單純就大膽猜想啦..... 一個富二代 有需要用性侵方式 來逞性慾?6
各位親晚上好 這則新聞令人髮指 這種強姦犯為什麼就得不到制裁 說真的這種人就是心理有病 但又治不好19
原文恕刪 去翻了宜蘭地方法院的判決書,發現這個案子槽點不少 重點整理如下: 1. 李男91年因下藥迷姦四女犯加重強制性交罪,95年判刑11年,102年2月假釋付保護管束,隔年103年2月管束期滿視為刑期執行完畢。 2. 107年李男以妻子名義成立網拍公司,108年6月13日及26日至新北精神科診所就醫取得管制類安眠藥物(含第四級毒品成分),7月4日邀約網拍姐妹A、B女至宜蘭民宿外拍,趁機將藥物摻入瓶裝水並指示要拍攝服用膠原蛋白的畫面到凌晨,堅持要兩女飲用瓶裝水並在藥效發作後趁機性侵。7月5日兩女返家後又昏睡至晚上,醒後覺得身體狀況有異,隔天7月6日去亞東醫院急診檢驗後發覺被下藥並報警。38
淦 難得看八卦火燒起來 這種人到底誰他媽放出來的啦? 放出來的不用負責獻上自己妻女給這種垃圾爽嗎? 另外,他爸媽誰啦? 抓出來,讓李男當場看著他親戚被性侵,98
這案子之前全台灣有在看新聞的應該都知道了 現在新聞寫得這麼詳細的 我想這位李允然的暴行 應該會成為全台社會民心中的陰影 不是只有受害家人有陰影而已 李允然這種暴行,應該僅次於陳進興之流,但其實也很嚴重了 台灣人民性素質不僅被撼動,就連人性對於善的自信也因此沮喪9
政府就很假掰 監獄就監獄 說什麼矯正機關 犯罪分過失與故意 故意的有在矯正嗎? 過失的要矯正什麼? 還不就是刑期到就放出去 沒矯正好也放 那既然叫矯正署 為何不規定仍有高機率再犯之 虞 不得釋放 也不用酷刑也不談死刑 如果表現優良可以假釋 那還會再犯為什麼要遮住 眼睛放他走6
台灣犯罪防治最大問題就是監獄太少,跟刑 期太短,監獄太少所以能夠假釋出獄的就盡 力讓他們假釋,刑期太短讓很多重大刑事罪 犯刑期太短,台灣有期徒刑上限就是20年就 算一罪一罰判1.2百年還是20年徒刑,無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