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挖眼男嗆有「免死金牌」關不怕
※ 引述《leocean9816 (阿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羅琦文
: 3.完整新聞標題:
: 挖眼男嗆有「免死金牌」關不怕!
: 《蘋果》重回超商 店長:面試全都不敢來
: 4.完整新聞內文:
: 楊姓狂男在屏東高樹超商對女店員挖眼施暴,被害人住院至今,醫院用盡方法搶救她的雙: 眼。距攻擊事件已經3天,《蘋果新聞網》今日重回超商現場,下午二、三點期間,幾位: 顧客前來光顧,店員如常服務,就如往日小鎮閒散氣氛!但店員想起這件意外都餘悸猶存: ,潘姓店長表示,楊男有個綽號叫「空寶(台語)」,平日四處閒逛,到處漫罵,前科累: 累,還自稱有「免死金牌」,沒有多久就會放出來,說政府在保護他,傷人之後都不用關: ,頂多幾個星期就出來,一點事都沒有。
這種精神異常者的行逕,就是政府養出來的。
講難聽一點,就跟養狗一樣。今天牠隨地大小便,半夜鬼叫,亂咬人,不但沒有任何
處罰,你反而還餵牠吃肉,這就等於是在告訴牠這樣做是對的,鼓勵牠繼續。
在牠那個有問題的腦袋裏,就只會記得這個程序:咬人有肉吃。進而變本加厲。
正確的教育方式,是要給予處罰告戒。不乖要受罰,咬人要被打。每次做壞事就會被
修理,這樣的教育才能讓牠知道什麼是不能做的。
至於怎麼教都教不會,還會傷人的狂犬,我一律建議安樂死。
--
哀家知道了,你跪安吧
做夢睡覺做就好,現實是精障無敵
他有受處罰啊,關在醫院2個月,滿了就
被放出來,時間到了就繼續亂咬人
ㄒㄧㄚˇㄏㄨㄟˇ不是二十萬就能讓人消失
嗎?村民繼續鄉愿啊
「自稱有免死金牌」,原來還是有正常時候
。所以我說犯案當下,法官怎麼知道牠是正
常?還是異常狀態?
這種人如果出生在北韓就好了,不是只
有一槍斃了那麼簡單,應該是會被犬決
凌遲致死吧!
這種人應該被鞭刑打眼睛
你再說,覺青就要來拍與惡的距離第二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