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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丁允恭酒駕肇事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丁允恭酒駕肇事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 作者
manno
(manno)
時間推噓 4 推:6 噓:2 →:24

※ 引述《buiseov (豬肉乾)》之銘言: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因桃色風暴去職後,今年7月14日在高: 雄開車酒駕肇事,造成劉姓女騎士左手臂、左膝及右手等多處擦傷,丁被警方測得酒測: 值0.23,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因劉女未提傷害告訴,丁允恭也通過「測試觀察記: 錄表」等測試,因此檢方認定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偵結處分不起訴。
: 今年7月14日上午8點,丁允恭在復興三路由東往西行的外側車道,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 ,汽車右前車頭與同向機車發生碰撞,造成劉姓女騎士輕傷送醫(未提傷害告訴)。丁: 允恭警訊時表示,前晚11點多在家喝了一些高粱酒,不曉得隔了一夜酒精仍未退,車禍: 後也立即報警處理。
: 由於警方測得丁允恭酒測值0.23,但根據警署規定,酒測值達0.15以上、未滿0.24,到: 場員警應依刑法185-3條規定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直線來回走、金雞獨立、還得畫同: 心圓)」作為客觀判斷依據,若酒駕者無法通過測試則隨案移送,若通過測試則改函送: 。而丁當時通過測試,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 雄檢偵查時,丁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一般駕駛人即使沒有飲酒也會發生交通事故,丁: 允恭雖然有喝酒開車,但車禍原因與交通事故並無直接關聯,且他在現場時也通過「測: 試觀察記錄表」測試,因此認定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偵結處分不起訴。
: 對於檢方處分不起訴,記者致電丁允恭,但他低調不願對此事表達意見。
: 新聞來源:自由
: 新聞網址: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brea: kingnews/3694754
: 備註:喝酒本來就不該開車,酒精未退怎麼可能感覺不出來呢,真的是不應該。
:

雖然討厭為這貨辯護,但這判決沒啥問題


https://www.ptpolice.gov.tw/ch/home.jsp?id=50&parentpath=0,3&mcustomize
=faq_view.jsp&dataserno=202001220006&mserno=201308030010

酒測值多少會被取締?罰鍰多少?

*
(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
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108年7月1日施行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
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
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

(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即違反
「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真正的問題是法律對酒後駕車罰則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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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アブリアルは泣かないんじゃなかったの?」
「ぼくの可愛い殿下」


「ば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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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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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2002 10/06 10:19支持酒駕肇事唯一死刑~~等我當宗慟來!

scarbywind 10/06 10:19問題是嘴sop 你可以去翻一下酒駕判決

scarbywind 10/06 10:19有沒有1成有座平衡測試

scarbywind 10/06 10:21https://imgur.com/QLqBgfn

scarbywind 10/06 10:22185-3還有第二項 足認服用至不能安全

Marty 10/06 10:23另一條新聞直接打臉你 綠能 其他人不能

Pissaro 10/06 10:23你都丟法條了,有沒看的致不能安全駕駛那

Pissaro 10/06 10:23

Artymo 10/06 10:24都酒駕+肇事,還開脫不能認定無法安全駕駛

sealdoom 10/06 10:24

Pissaro 10/06 10:24樓上新聞認真看喔,是警察的錯,且法院回

scarbywind 10/06 10:24都肇事實務上就是認定足認了

Pissaro 10/06 10:24

scarbywind 10/06 10:25說實務好像有錯 基本上警察會送就是

Marty 10/06 10:25對啦 民眾要回推 塔綠斑不用回推~

Artymo 10/06 10:25司法到底要不要堅守喝酒就不開車的底限呀

kinghtt 10/06 10:25直接沒罰誒,這已經不能稱為輕判

scarbywind 10/06 10:25反正沒送就連不起訴都不會有

Marty 10/06 10:25丁允恭都自白是前一晚喝的 不用回推喔??

AtsukoErika 10/06 10:26https://bit.ly/3mvPn8e

scarbywind 10/06 10:27然後那堆啥測試是"要求"後才會測的

shadowpower 10/06 10:31回推到前晚要幹嘛?當時又沒開車,塔

shadowpower 10/06 10:31綠班還清醒嗎?

leonhsu 10/06 10:41以後車上自備酒測器和平衡木

leonhsu 10/06 10:42就說台灣的法律和警察是用來管老百姓的

酒駕這問題不分藍綠,換人上去也一樣啦 主要還是法規不夠嚴才有這問題 今天酒測值設到0.2,就能直接送公共危險,皆大歡喜 附帶一提,我支持酒駕用故意殺人未遂來辦

※ 編輯: manno (1.171.55.187 臺灣), 10/06/2021 10:48:18

glacialfire 10/06 10:53現行的酒駕就是標準定很嚴 但是罰則

glacialfire 10/06 10:53太輕 而且錢可以解決 根本就只是拿

glacialfire 10/06 10:53來充國庫而不是遏制酒駕事件

mmchen 10/06 11:32小菸司改成功

ai2311 10/06 16:23都肇事了….還能安全駕駛歐….

ai2311 10/06 16:24我記得酒駕肇事以前都是直接送公共危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