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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彭文正律師涉偷拍喊冤遭「查水表」 檢方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彭文正律師涉偷拍喊冤遭「查水表」 檢方作者
soweina1
(XXX)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8

※ 引述《bp3698 (鋤頭)》之銘言:
: 東檢則指出,由於本案的監視錄影畫面檔案龐大,不易解析,因此東檢呼籲半年內曾前往: 該沙龍的民眾要與本署為民服務中心聯繫,除了協助本署釐清案情,也可伸張相關權益。
檢察官偵查出了犯罪事實

但因為妨礙秘密罪是告訴乃論

檢察官不知道告訴人是誰

所以公開呼籲希望有人出來提出告訴

這是不是代表我們的檢察官辦事積極

辦任何案件都會這樣的積極主動,國人應該感到安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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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58307533 03/23 16:17不是要先有人告才調查嗎==

LovError 03/23 16:18你當作公訴罪嗎? XD 要去法院被法官打臉

linceass 03/23 16:19告訴乃論不是這樣用的吧

LovError 03/23 16:19誰知道你檢察官拿回去的電腦是不是加料

floz 03/23 16:19是不告不理新解釋~~

iam0718 03/23 16:23以後你別得罪檢察官 收你電腦哦

skywinner 03/23 16:45告訴乃論是這樣搞的嗎

macrose 03/23 17:29餅叔跟高鐵上的三百萬笑你天真

Atropos0723 03/23 17:31你到底知不知道甚麼叫做告訴乃論